区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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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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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内外贸易、利用投资和国际经济合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商务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承担全区服务业发展工作中组织实施的协调职责,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加快商贸业发展,指导流通体制改革、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提出促进商贸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推动流通标准化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的发展。

(三)指导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和商业体系建设工作,编制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促进城乡市场一体化发展。

(四)负责规范市场运行和流通秩序政策落实,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负责药品流通行业管理,按有关规定对拍卖、典当、报废汽车、旧机动车交易等特殊行业进行监督管理。

(五)承担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的责任,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按分工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

(六)指导对外贸易行业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加工贸易管理办法和进出口管理商品、技术目录,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指导贸易促进活动和外贸促进体系建设。

(七)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技术工作,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工作,牵头负责发展服务贸易的相关工作,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

(八)拟订应对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合作的对策措施,加强港澳台地区的商贸合作,承担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和技术性贸易壁垒等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的责任,指导外商投资促进和管理工作,参与制订外商投资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统计分析外商投资情况,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九)负责全区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和出境就业等,牵头负责外派劳务和赴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

(十)管理我区赴境外举办的各种商品交易和经贸推介活动,指导监督管理以通川区名义在国内举办的各种商贸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等活动。

(十一)参与省、市商务系统电子政务、公共商务信息服务体系建设。

(十二)承担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和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主要职责,区商务局设7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党建办)

负责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上级党组织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研究制定党建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政治、思想、组织、作风和精神文明建设及意识形态相关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和工、青、妇等群团组织以及统战工作负责制定机关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综合协调、会议组织、公文处理、秘书事务、新闻发布、政务信息、政务公开、政务督办、绩效考核、目标管理、机要档案、对外联络、安全保密、接待等机关日常政务和行政事务;承担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训,精神文明建设、劳动保障等工作;牵头编制商务发展中长期规划和组织重大课题调研;负责草拟综合性重要文稿,组织重大课题调研;负责局机关政务网站建设和管理,保障局机关电子政务网络系统安全稳定运行;负责年鉴、商务志、大事纪等编纂工作;负责局机关及原财办、流通行业办、物资行业办、住房公积金中心的离退休(职)人员的管理和服务;指导全区商务人才队伍建设。

(二)商贸服务管理股

负责建立完善区内贸易市场组织体系,促进市场主体和连锁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发展;拟定流通业发展政策措施推进商贸流通中小企业发展、流通标准化和科技进步,促进商贸业体系新业态发展;负责培育大型企业集团,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推动老字号的保护与继承发展;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区促进服务业发展的方针政策,按要求承担全区服务业发展中组织实施的协调工作;负责参与拟订促进服务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政策措施,牵头制订服务业专项规划,督促全区服务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负责服务业主要指标统计分析的协调工作,汇总分析全区服务业发展总体情况,掌握发展动态和运行趋势,提出解决相关问题的意见或建议;负责制定全区服务业年度工作计划并协调、督促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协调与服务业有关的财政、税收、信贷、价格、外汇、保险等政策的执行,做好部门协调工作;负责服务业项目收集、储备、推进的综合组织协调工作;组织开展服务业调研、培训等工作,承办服务业重大会议牵头负责服务业各业态标准化建设。承担通川区服务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事务工作;配合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负责全区会展业发展规划的编制并组织实施;负责我区组团参加国内国际展会展览活动,帮助企业开拓国内国际市场;负责区政府大型展会、节会等活动的总体策划和组织实施。

(三)市场体系建设股(对外经贸股)

负责建立完善区内贸易市场规划体系,优化空间布局和市场结构;组织拟订城乡市场体系建设和发展的政策措施;促进城市商业健康有序发展,编制大宗商品批发市场规划,指导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和社区商业发展;推进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牵头负责农产品贸易,促进产销衔接;推进各类商品市场(含农贸市场)建设,参与指导期货市场的发展按有关规定对拍卖、典当、租赁、直销、汽车流通(含二手车、报废车)和旧货流通等活动进行监督管理;拟订全区进出口贸易、加工贸易、服务贸易、服务外包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中长期发展规划;编制一般货物进出口年度计划,承担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进出口总量计划的组织实施;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机电产品进出口、成套设备出口和支持、鼓励加工贸易发展的方针政策;指导外贸信用体系建设和推进贸易标准化工作;依法管理和监督全区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对外投资、境外资源开发、境外加工贸易和接受国外政府及民间无偿援助等业务;承担外派劳务和赴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负责对外贸易和对外经济合作的检测分析、反垄断调查、综合绩效评价和统计工作;承担全区技术性贸易壁垒等涉及进出口公平贸易的相关工作,依法实施对外贸易调查和产业损害调查,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和产业损害预警机制;负责商务外事活动安排、出国出访事宜和外事联络工作;建设外贸促进体系

(四)市场秩序调节股

负责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相关工作,拟订规范市场运行和流通秩序的政策措施;牵头组织规范零售企业促销行为,指导并规范零售商、供应商建立公平的交易关系;履行监管职责,完善市场秩序举报投诉服务网络建设,受理商务领域违法违规、扰乱市场秩序案件(线索)的举报投诉;指导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参与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商业欺诈等工作。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市场预测、预警和信息发布,提出市场运行及调控政策建议;承担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重要消费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的有关工作,负责重要消费品储备(肉类)管理;参与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相关工作。统筹商务领域消费促进工作

(五)行政审批股

承担商务行政许可工作,负责制定机关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办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依法受理并办理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负责贯彻落实电子商务方针政策,拟订电子商务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电子商务项目收集、储备、组织协调推进建设;组织开展电子商务调研、培训等工作,承办电子商务重大会议;牵头拟订推动企业信息化、运用电子商务开拓国内外市场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电子商务的应用和发展;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建设,完善电子商务统计和评价体系。负责再生资源回收工作。

(六)安全维稳股

负责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及系统、社会商业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保卫、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负责机关、系统、社会商业职工信访接待、上访处理及所属系统内企业改制工作指导等工作。

(七)规划财务股

负责研究提出促进商务发展的项目规划、财政、收税、金融等政策建议,监督管理各项商务发展专项资金;负责局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和基本建设工作;指导监督直属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资产管理和基本建设工作;组织内部审计。

三、办公地址:通川区大北街49号。

四、办公时间:9:0012:00   13:00-17:00(节假日除外)

五、联系方式:0818-2126741

六、负责人姓名:何曙光  通川 区商务局党委书记、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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