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来源:达州市通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作者:admin
  • 发布日期:2022-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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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综合行政执法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拟定相关规范性文件,研究拟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负责对全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统筹、协调、检查、指导、督办和考核。负责组织开展重大执法活动和专项执法行动。负责协调跨区域重大复杂案件的查处和案审会等工作。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检查和行政强制措施。

    制定综合行政执法人才培养、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区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的政治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工作。

    负责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负责对综合行政执法人员的乱作为、不作为等行为进行纠正和查处。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行使以下权力:

    1.负责区管范围环境卫生清扫保洁运行和管理工作。

    2.负责区管范围垃圾治理工作垃圾分类、清运、设施配备等

    3.负责区管范围城镇市政基础设施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4.牵头组织实施全区扬尘治理工作。

    5.区政府根据相关规定纳入综合执法范围的其他行政处罚。

    6.实施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与以上行政处罚权相关的行政强制和行政检查。

    负责办理综合行政执法领域的来信来访工作,受理有关举报投诉。

    负责职能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意识形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承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议案和提案。

    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行政事务工作;负责文秘、会务、档案、保密、卫生、综治、安全、环保、信访、年鉴等工作;负责起草全局性文稿,组织制定机关各项制度;负责本单位财政资金预算、收支、核算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内部财务伟计、内部控制、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对票据、相关收费、罚没款的监督管理;负责行政事业性收费立项、报批工作;综合管理中央和省级、市级、区级财政用于城市管理执法的各种专项资金,协调、指导和监督财税、价格政策在城市管理执法领域的落实;负责行政执法装备设备的更新、采购和管理;负责系统内工作的综合协调、督办和内外联络与接待工作;组织办理人大议案、政协提案;牵头宣传工作;牵头目标绩效管理工作;负责印章管理;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政策法规股案件管理股。负责本单位法制建设,组织研究重大的综合性政策问题,制定法制工作计划普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备案、报批和清理工作;负责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负责有关法制宣传教育及执法业务培训工作;负责对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负责行政执法案件的审查、备案及执法文书的管理及行政处罚案卷评查、考核工作;负责行政处罚案件听证及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法律顾问和司法公证的联系工作;负责立案登记,建档、存档、归档工作;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执法监督股。负责上级对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部署、决定、决议和有关指示、批示落实情况的督查督办,并反馈执行情况;负责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督察;负责执法人员执法资格和执法证件管理;负责执法队伍作风建设,对城市管理执法机构及执法人员工作履职情况实施监督检查;负责城市管理执法系统督察、考核机制的建立和执行;负责城市管理行政处罚案件情况的统计及汇报;负责制定城市管理执法年度检查计划;负责将案件处理进行依法公开;负责审核城市管理违法案件线索的举报奖励工作;负责城市管理执法案件档案管理;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公用事业股。负责拟定区管范围环卫设施规划;负责工作区管范围环卫工作规划发展与监督、指导;负责区管范围垃圾清运、治理、处理和垃圾分类的规划和指导工作;负责区管范围城镇市政设施管理维护工作;负责区管范围城乡垃圾收费的监督管理;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工青妇组织按区委相关规定配备。

    三、办公地址:通川区东城街道珠市街135号(阳光南岸二单元3楼)

    四、办公时间:9:00-12:00    13:00-17:00(节假日除外)

    五、联系方式0818-7232392

    六、负责人姓名:郭傲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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