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来源: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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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2-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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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法律政策,拟订退役军人地方性政策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干部管理权限范围的军队转业干部的移交安置工作,负责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承担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扶持工作。

      (四)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拟订有关地方性政策并组织实施。

      (五)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的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负责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

      (七)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的优待、抚恤等工作。

      (八)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和烈士纪念设施的建设管理、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纪念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区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推动建立退役军人事务分级负责和突发事件应急联动机制,组织、指导退役军人综合服务体系建设。

      (十一)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军方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出纳、信息、档案、机要保密、资产管理、目标管理、信息化建设、机构编制、干部人事、深化改革、内务安全、应急管理、政务公开、有关综合性文稿起草和史志编纂工作。牵头拟订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贯彻执行国家退役军人管理保障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党建办

      负责机关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思想建设、意识形态(含中心组学习)、精神文明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党史政研调研、综治、依法治理、效能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等工作。负责综合协调人大、政协、宣传(内宣)、统战、民族宗教等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任务。

      (三)安置就业股

      负责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接收安置、教育培训政策和年度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扶持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任务。

      (四)拥军优抚股(双拥工作股)

      负责组织、指导全区拥军优属工作;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组织、协调享受国家抚恤补助人员住房、医疗保障工作,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优抚保障机构的规划政策;负责全区拥军优属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任务。

      (五)政策法规股(网络舆情应对股)

      负责信访维稳和网络舆情工作、关爱帮扶基金、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任务。

      (六)褒扬宣传股

      负责退役军人总结表彰、荣誉奖励和烈士褒扬、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拟订全区军人公墓和烈士纪念设施建设规划、管理维护等政策并组织实施;烈士评定和向上报备工作;立功受奖登记、送喜报、奖励金发放工作;宣传工作(外宣)。

      三、办公地址:通川区白塔路271

      四、办公时间:9:00-12:00     13:00-17:00(节假日除外)

      五、联系方式:0818-6084870

      六、负责人姓名:陈材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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