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通川区司法局职能职责有十一项职责。一是承担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治省、依法治市、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二是负责区政府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发布前的合法性审查。三是指导监督区政府各部门、各乡镇政府依法行政工作,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四是规划法治社会,开展法治宣传工作,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五是监督开展刑罚执行和改造罪犯的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六是统筹全区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七是负责本系统警用设备和警车管理工作。八是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负责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九是负责本系统行政审批工作。负责全区外来企业投诉处理和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工作。十是管理全区司法所工作。十一是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职能简介:通川区司法局是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承担法律宣传,负责律师、公证管理,社区矫正工作,以及安置帮教、人民调解管理相关工作的区政府组成部门。
(二)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围绕职能作用,全力抓实疫情防控。全年共审查全区各类防疫防控公告、告知书、告诫书等文件41件,参与区委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会议80余次,提供各类法律咨询150余次。组建疫情防控宣传小分队4支,派出疫情防控流动宣传车3辆,向群众发放《
围绕牵总引领,全力推进依法治区。及时调整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及其法治政府建设、立法协调、执法、司法、守法普法五个协调小组人员名单,构建起“1+5”通川法治建设工作格局。构建“党建引领、多元参与、协商共治”的基层治理新格局,推进自治、法治、德治“三位一体”建设,制定出台《达州市通川区关于在城市社区全面推行“五零工作法”的实施方案》《达州市通川区推进依法治区“六大行动”实施方案》《达州市通川区乡村振兴法治工作实施意见》,加快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年组织开展“法律七进”宣传活动20余场,主题宣传教育活动30余场,“法治赶场日”活动10余场,打造法治文化宣传大道1条,制作法治文化宣传栏30余块,发放宣传资料8000余份,受教育人数达2.5万余人次。
围绕依法行政,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开展2020年度行政执法证件年审工作,对21个行政执法单位报送的共计633个行政执法证件进行年审,其中合格495个,清理注销138个。全年共审查规范性文件6件,非规范性文件共328件。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全区法律顾问共计提供法律服务578人次。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废止3件,拟修订4件,继续有效6件。全年共受理各类行政复议案件13件,办理行政应诉案件16件,胜诉率100%。全年开展矛盾纠纷排查22次, 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315件,调解率达100%,调解成功1299件,调解成功率98.7%。严格规范社区矫正执法活动,全年配备电子手环10人,参加集中教育学习2450余人次,公益活动2320余人次,个别谈话1320余人次,走访教育1750余人次。全年累计对352人实行社区矫正,办结社会调查评估58件,执行地变更13件,社区矫正对象建档率和考核率达100%,定位监管率达90%以上。全年累计接收刑满释放人员182人,解除社区矫正155人,全部落实了安置帮教,未发现重新违法犯罪情况。全年共提供法律咨询2000余件,办理法律援助案561件,挽回经济损失600余万元。区法律援助中心1个、全区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19个、村(社区)法律援助工作点199个已经全面投入运行。全年提出司法建议15条,被采纳9条。办理各类公证事项3113件,其中国内公证事项2985件,涉外公证事项119件,终止公证事项9件,无一例错、假证。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1685.18万元,支出总计1580.35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入增加325.7万元,支出增加366.97万元,收入增长24%,支出增长30%。主要变动原因一是人员增加,2019年11月底新招录公务员10名,二是项目支出增加,司法行政指挥中心建设2020年进行了支付,三是年初结转结余71.55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1613.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13.63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1580.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15.36万元,占76.9%;项目支出364.99万元,占23.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1685.18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增加325.7万元,增长24%。主要变动原因一是人员增加,2019年11月底新招录公务员10名,二是项目支出增加,司法行政指挥中心建设2020年进行了第一次拨款,三是年初结转结余71.5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80.3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366.97万元,增长30%。主要变动原因是一是人员增加,2019年11月底新招录公务员10名,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均增加。二是项目支出增加,司法行政指挥中心建设2020年进行了支付。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80.3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20.5万元,占83.56%;教育支出(类)1.1万元,占0.0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3.63万元,占6.56%;卫生健康支出42.58万元,占2.69%;住房保障支出96.51万元,占6.1%;…农林水支出6万元,占0.38%;城乡社区支出10.04万元,占6.3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580.35,完成预算97.94%。其中:
1. 公共安全类
行政运行965.54,完成预算98.9%,大致持平。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66.93万元,完成预算1.4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是年中根据工作安排,调整了项目分类。
基层司法业务50.86万元,完成预算89.2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底部分经费为成功拨付,结转至2021年。
普法宣传 13.58万元,完成预算90.5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底部分经费为成功拨付,结转至2021年。
法律援助 12.07万元,完成预算20.9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末追加一村一法律顾问经费35万元,未能成功支付,结转至2021年。
社区矫正38.39万元,完成预算93.6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底部分经费为成功拨付,结转至2021年。
法制建设5.00万元,完成预算100%,持平。
信息化建设132.43万元,完成预算100%,持平。
其他司法支出35.68万元,完成预算97.4%,大致持平。
2.教育类: 培训支出决算为1.1万元,完成预算100%。
3.科学技术类: 无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 无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支出决算为103.63万元,完成预算99.68%,大致持平。
6.卫生健康类: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决算为42.58万元,完成预算97.84%,大致持平。
7.农林水类:扶贫支出6万元,完成预算100%,持平。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公积金支出决算96.51万元,完成预算99.43%,大致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15.5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17.1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98.1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0.76万元,完成预算76.8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或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9.29万元,占66.3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47万元,占33.6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29万元,完成预算77.4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增加0.34万元,增长3.8%。与上年支出大致持平。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2辆、越野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9.29万元。主要用于执法执勤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47万元,完成预算73.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增加/减少**万元,增长/下降**%。主要原因是……。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47万元,主要用于迎接省市级领导单位或者区外其他单位前来调研检查工作的伙食费。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16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47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具体项目、金额)。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我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9.74万元,比2019年减少179.32万元,增长/下降37.4%(或与2019年决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一是我局始终坚持厉行节约的原则,二是项目上的运行经费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我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8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89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办公设备购置。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7.8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区司法局共有车辆3辆,其中:主要执法执勤用车3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社区矫正、人民调解、普法宣传、法律援助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4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4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2020年,我单位根据年初工作规划及财政预算计划,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法律援助、普法宣传、社区矫正、人民调解等方面工作均达到了年初预定目标值。我局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情况得到提升。我单位2020年度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管理总体情况很好。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4个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单位申报的项目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基本相符,申报目标总体上合理可行。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本部门在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社区矫正”“普法宣传”等4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人民调解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5万元,执行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全年开展矛盾纠纷排查22次,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315件,调解率达100%,调解成功1299件,调解成功率98.7%。发现的主要问题:人民调解经费不足。下一步改进措施:积极争取区政府、区财政的资金支持。
(2)法律援助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57.5万元,执行数为12.07万元,完成预算的20.99%。通过项目实施,全年共提供法律咨询2000余件,办理法律援助案561件,挽回经济损失600余万元。区法律援助中心1个、全区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19个、村(社区)法律援助工作点199个已经全面投入运行。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村一法律顾问经费发放较慢。下一步改进措施:积极与区政府、区财政沟通,提高资金拨付效率。
(3)社区矫正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40.99万元,执行数为38.39万元,完成预算的93.65%。通过项目实施,严格规范社区矫正执法活动,全年配备电子手环10人,参加集中教育学习2450余人次,公益活动2320余人次,个别谈话1320余人次,走访教育1750余人次。全年累计对352人实行社区矫正,办结社会调查评估58件,执行地变更13件,社区矫正对象建档率和考核率达100%,定位监管率达90%以上。全年累计接收刑满释放人员182人,解除社区矫正155人,全部落实了安置帮教,未发现重新违法犯罪情况。
(4)普法宣传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5万元,执行数为13.58万元,完成预算的90.53%。通过项目实施,全年组织开展“法律七进”宣传活动20余场,主题宣传教育活动30余场,“法治赶场日”活动10余场,打造法治文化宣传大道1条,制作法治文化宣传栏30余块,发放宣传资料8000余份,受教育人数达2.5万余人次。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 |||||
项目名称 | 人民调解 | ||||
预算单位 | 达州市通川区司法局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5 | 执行数: | 5 | |
其中-财政拨款: | 5 | 其中-财政拨款: | 5 | ||
其它资金: | 其它资金: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一是规范基层组织建设,继续开展以个人名字命名的人民调解工作室评选活动。二是指导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参与调处涉及贫困村、贫困群众的土地流转、人身伤害、婚姻家庭等各类矛盾纠纷。 | 全年开展矛盾纠纷排查22次,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315件,调解率达100%,调解成功1299件,调解成功率98.7%。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完成队伍建设数量 | 完成队伍建设数量20人 | 完成队伍建设数量20人 | ||
项目完成指标 | 化解各类矛盾纠纷挽回经济损失 | 70万元 | 70万元 | ||
效益指标 | 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 帮助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 帮助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 ||
满意度指标 | 人民满意度 | 100% | 100% |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 |||||
项目名称 | 社区矫正 | ||||
预算单位 | 达州市通川区司法局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40.99 | 执行数: | 38.39 | |
其中-财政拨款: | 40.99 | 其中-财政拨款: | 38.39 | ||
其它资金: | 其它资金: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严格规范社区矫正执法活动,全年配备电子手环10人,参加集中教育学习2450余人次,公益活动2320余人次,个别谈话1320余人次,走访教育1750余人次。全年累计对352人实行社区矫正,办结社会调查评估58件,执行地变更13件,社区矫正对象建档率和考核率达100%,定位监管率达90%以上。全年累计接收刑满释放人员182人,解除社区矫正155人,全部落实了安置帮教,未发现重新违法犯罪情况。 | 严格规范社区矫正执法活动,全年配备电子手环10人,参加集中教育学习2450余人次,公益活动2320余人次,个别谈话1320余人次,走访教育1750余人次。全年累计对352人实行社区矫正,办结社会调查评估58件,执行地变更13件,社区矫正对象建档率和考核率达100%,定位监管率达90%以上。全年累计接收刑满释放人员182人,解除社区矫正155人,全部落实了安置帮教,未发现重新违法犯罪情况。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完成矫正人员数量 | 完成矫正人员数量270个 | 完成矫正人员数量1023人次,累计解除矫正841人 | ||
项目完成指标 | 开展走访,社区矫正报道 | 开展走访,社区矫正报道不少于500次 | 开展走访,社区矫正报道不少于500次 | ||
效益指标 | 维护全区稳定 | 维护全区稳定 | 帮助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 ||
满意度指标 | 人民满意度 | 100% | 100% |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 |||||
项目名称 | 法律援助 | ||||
预算单位 | 达州市通川区司法局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57.5 | 执行数: | 12.07 | |
其中-财政拨款: | 57.5 | 其中-财政拨款: | 12.07 | ||
其它资金: | 其它资金: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扩大法律援助范围,稳步提高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质量 | 全年共提供法律咨询2000余件,办理法律援助案561件,挽回经济损失600余万元。区法律援助中心1个、全区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19个、村(社区)法律援助工作点199个已经全面投入运行。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完成法律服务站数量 | 完成法律服务站数量19个 | 完成法律服务站数量19个 | ||
项目完成指标 | 公共法律服务点位 | 公共法律服务点位覆盖率达100% | 公共法律服务点位覆盖率达100% | ||
效益指标 |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力做好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 | 深入开展农民工劳动合同普查和体检专项工作3次 | 多次开展专项工作,普查企业50余家,涉及农民工500余名 | ||
满意度指标 | 人民满意度 | 100% | 100% |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20年度) | |||||
项目名称 | 普法宣传 | ||||
预算单位 | 达州市通川区司法局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15 | 执行数: | 13.58 | |
其中-财政拨款: | 15 | 其中-财政拨款: | 13.58 | ||
其它资金: | 其它资金: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创新模式,提高普法宣传实效 | 全年组织开展“法律七进”宣传活动20余场,主题宣传教育活动30余场,“法治赶场日”活动10余场,打造法治文化宣传大道1条,制作法治文化宣传栏30余块,发放宣传资料8000余份,受教育人数达2.5万余人次。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活动受益人数 | 活动受益人数≧100万人 | 活动受益人数≧100万人 | ||
项目完成指标 | 开展普法宣传月传活动 | 开展普法宣传宣传活动2次 | 开展宣传活动15场 | ||
效益指标 | 法治教育覆盖面 | 法治教育覆盖面全区 | 法治教育覆盖率100% | ||
满意度指标 | 人民满意度 | 100% | 100% |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XX部门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XXX项目、XXX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XXX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2)。(非涉密部门均需公开部门整体支出评价报告,部门自行组织的绩效评价情况根据部门实际公开,若未组织项目绩效评价,则只需说明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公共安全类:指行政运行支出。
公共安全2040602:指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
公共安全2040604:指基层司法业务支出。
公共安全2040605:指普法宣传支出。
公共安全2040607:指法律援助支出。
公共安全2040610:指社区矫正支出。
公共安全2040612:指法制建设支出。
公共安全2040699:指其他司法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指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死亡抚恤。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指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指行政单位医疗支出。
12.城乡社区支出:指乡村振兴打造支出。
13.农林水支出:指扶贫支出。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名词解释部分请根据各部门实际列支情况罗列,并根据本部门职责职能增减名词解释内容。)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报告范围包括机关和下属单位)
一、部门(单位)概况
达州市通川区司法局于1979年10月建立,独立核算行政单位一个,无下属单位。现有人员编制67名,政法专项编制63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政治处(警务处)主任1名,机关党委书记1名;中层正职12名(含政治处(警务处)副主任1名、区委依法治区办秘书股股长1名),中层副职7名。工勤编制数为5名。年末实有人数60名其中政法编制人员56名,工勤4名。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1. 部门预算收入。2020年预算收入为1683.17万元。其中上年结转69.55万元。
2. 财政非税收入计划数。我单位无非税收入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1. 部门预算支出。年度内预算支出数为1683.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227.55万元、项目支出预算455.62万元。
2. 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情况。预算数1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2020年,我单位根据年初工作规划及财政预算计划,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法律援助、普法宣传、社区矫正、人民调解等方面工作均达到了年初预定目标值。我局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情况得到提升。2020年无违规记录,我单位2020年度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管理总体情况很好。
(二)结果应用情况。
包括绩效自评公开、评价结果整改和应用结果反馈等情况。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我单位2020年度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管理总体情况很好。
(二)存在问题。财务人员对政策掌握不够,重预算轻绩效管理
(三)改进建议。
1.适时关注各项内部控制制度改革动向,根据相关财经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调整、完整内部控制工作规则、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确保各项业务工作得到有效控制、相互监督。
2.财务人员要加强学习,使业务能力和水平与时俱进。同时加强业务素质教育,严守财经纪律。
3.认真准备下年度预算安排及其他各项财政方面工作,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附件2
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普法宣传经费(立项类别和依据:中央、省、市行业规划确定项目,文件号:川司发〔2020〕87号,强调市(州)将普法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进一步做好全区“七五”普法规划贯彻落实。加大组织指导力度,打造通川特色法治文化品牌,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不断推进“七五”普法规划深入实施。二是建立健全普法机制。进一步完善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负责”普法责任制,推动机制常态化、规范化、实效化,整合社会资源,构建“大普法”格局。三是持续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继续开展基层法治示范创建,推进动态管理常态化、规范化,做到命名一批,动态管理一批,进一步构建抓点示范、以点串线、连线成片、拓片促面、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组织开展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大力宣传我国宪法的基本内容和地位作用,大力宣传我国宪法实施的重要成就。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宪法意识)
2.人民调解经费(立项类别和依据:中央、省、市行业规划确定项目,文件号:财行〔2007〕179号,强化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开展力度。进一步延伸人民调解工作领域,继续推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结合的“大调解”工作,加大对源头性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努力实现我区人民调解工作无空白、宽领域、全覆盖)
3.社区矫正管理工作经费(立项类别和依据:中央、省、市行业规划确定项目,文件号:川财行〔2015〕238号,根据矫正对象特点实行分类矫正,采取“定期集中面询日”、“社区服刑人员入矫整训班”等集中教育、矫治,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工作。)
4.法律援助经费(立项类别和依据:中央、省、市行业规划确定项目,文件号:达市财行〔2015〕51号,深化法律援助工作。扩大法律援助范围,稳步提高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质量,积极开展援助便民措施,加大刑事法律援助工作力度。)
(二)项目绩效目标。
1.普法宣传。2020年是“七五”普法的第五年。根据中央、省、市、县“六五”普法规划,为了高起点做好“七五”普法的规划工作,我们需要做大量普法工作,同时重点工程和重点项目的推进也离不开法治宣传开道。将专项宣传与主题宣传相结合,按照“一月一主题、月月有活动”的原则,持续开展专项法治宣传活动和主题宣传活动;将传统宣传与现代宣传相结合,在充分利用传统宣传方式的同时,积极探索现代化宣传方式;将静态宣传与动态宣传相结合,既要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又要组织普法讲师团和普法志愿者队伍下乡开展法律服务活动。
2.人民调解。人民调解工作目标一是规范基层组织建设,继续开展以个人名字命名的人民调解工作室评选活动。二是指导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参与调处涉及贫困村、贫困群众的土地流转、人身伤害、婚姻家庭等各类矛盾纠纷。
3.社区矫正。工作目标一是根据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监狱的委托对拟适用社区矫正的被告或罪犯进行调查评估;二是定期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学习和参加社区服务,对社区矫正人员开展职业培训和就业指导,帮助落实社会保障措施;三是追查脱离监管的社区矫正人员,将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缓刑、假释或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决定收监执行的罪犯送交监狱;四是帮助社区服刑人员解决在就业、生活和心理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以利于其顺利适应社会生活,降低再犯罪率。
4.法律援助。工作目标一是在规范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和建成公共法律服务示范站(点)的基础上,完善区、乡(镇)、村(社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拓展实体平台服务功能实现城市、乡镇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二是抽调业务骨干和律师入驻中心、站(点)轮岗值守,同时落实量化考核及定期督导。三是及时整理发放民事案件法律援助个案补助。四是保障区级法律援助大厅正常运行,安排社会执业律师、基层法律服务者参与法律援助值班。五是保障法律援助中心驻广州工作站运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1.召开各业务股室长会议,听取业务工作完成情况汇报。
2.收集核查资料。收集该项目相关政策文件和项目单位相关制度等资料;核查相关制度是否完善,资金使用和费用报销是否合规、手续是否齐全、是否存在挤占、截留、挪用等情况。
3.现场查看。进行实地查看,调查走访。
4.得出评价结论,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年初,区司法局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本着实事求是厉行节约的原则编制预算,确定项目资金申报金额,并向财政申请资金拨付。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可用表格形式反映)。
1.资金计划。截止2020年12月31日,我单位实际到位项目资金共计455.62万元,其中:年初下达34.73万元,上年度结转69.54万元,保留专项351.35万元,主要资金来源为区本级财政预算及上级补助政法转移支付资金,我单位无自筹资金及其他渠道资金。项目资金按计划及时到位,到位情况与资金计划一致,资金到位率100%,无资金未到位或到位不及时的情况。
2.资金到位。资金到位很及时,到位率高。
3.资金使用。截止2020年12月31日,我单位实际支出项目资金354.95万元,资金使用严格按照每个项目资金使用范围及标准支付,坚持专款专用,不挤占挪用。支付依据合规合法,资金支付与预算基本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我单位严格按照项目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财经纪律及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项目经费管理,实行大笔支出集体研究决策,从严控制项目经费的开支范围及标准,对照相关的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及时进行会计核算,资金支付合理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0年开展的主要任务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进行设定。共设定完成任务数7个,每个任务绩效目标1个,涉及财政资金354.95万元(其中:年初下达专项资金34.73万元,保留专项资金320.22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全年共提供法律咨询2000余件,办理法律援助案561件,挽回经济损失600余万元。区法律援助中心1个、全区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19个、村(社区)法律援助工作点199个已经全面投入运行。
全年组织开展“法律七进”宣传活动20余场,主题宣传教育活动30余场,“法治赶场日”活动10余场,打造法治文化宣传大道1条,制作法治文化宣传栏30余块,发放宣传资料8000余份,受教育人数达2.5万余人次。
全年开展矛盾纠纷排查22次,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315件,调解率达100%,调解成功1299件,调解成功率98.7%。 严格规范社区矫正执法活动,全年配备电子手环10人,参加集中教育学习2450余人次,公益活动2320余人次,个别谈话1320余人次,走访教育1750余人次。全年累计对352人实行社区矫正,办结社会调查评估58件,执行地变更13件,社区矫正对象建档率和考核率达100%,定位监管率达90%以上。全年累计接收刑满释放人员182人,解除社区矫正155人,全部落实了安置帮教,未发现重新违法犯罪情况。
(二)项目效益情况。
2020年,区司法局一般行政性经费开支合理、规范,且未超预算;政府采购流程、资产管理、合同管理逐步完善;项目资金的使用更加科学合理。同时,区司法局通过助推司法行政改革、推动重点民生项目建设、狠抓重点工作,并改进文风会风,加强经费及资产管理,提高行政效率,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目标,取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行政效能明显提升,不断提高公众安全感和满意度。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0年度的预算编制全面、科学、合理,预算执行严格有效,预算管理规范,履职效益明显,严格执行各项财经法规和会计制度,财务管理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严格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三公经费”支出控制有力,总体效果较好。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相关建议。
财务人员应积极主动参与学习和培训,钻研政策,努力提升技能。
第五部分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