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一)执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和国家制定的法令、法规,接受同级党委的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决议,并报告执行决议、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二)制定并落实本行政区域的经济计划和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及其他经济保持平衡协调发展,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
(三)承担国有资产、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及增值保值责任;保护公民私人所有合法财产,保障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监督企业和各种经济联合体、个体户认真执行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政策,履行经济合同。
(四)开展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的宣传教育,保障公民的权利;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强社区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外来流动人口,处理人民来信来访,调解民间纠纷,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五)制定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计划,发展教育、卫生、科技、民政、广播电视、文化、体育事业;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和其他各类教育;推进社会保障、社会福利事业和养老保险工作;做好劳动管理、科普、老龄及宗教、侨务等工作。
(六)加强镇级财政的监督和管理,按计划组织、管理镇财政收入和支出,执行国家有关财经纪律和政策,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完成;做好统计工作。
(七)指导、支持、帮助村(居)民委员会的组织制度建设和业务建设,促进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自治。
(八)制定和组织实施镇村建设规划;加强公用、市政设施、水利建设和管理以及房屋土地管理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九)协助和支持设置在本行政区域内不隶属于镇的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工作,监督其遵守和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十)承办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
主要负责公文运转、会议会务、组织宣传、干部人事、机构编制、档案管理、保密机要、绩效管理、精神文明、老龄、统计、群团、综合协调和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工作,负责农村公益事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推广农业技术,调整产业结构和农村土地流转承包和农村经营管理;负责依法独立对镇村两级财政财务收支、内部控制和有关经济活动,以及所属村(社区)主要负责人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等进行审计,为乡镇基层治理提供审计服务。
(二)党建办公室
主要负责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指导党组织的设置和调整,负责党代会的组织工作,参与人民代表大会、政协联络会的组织工作,指导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督促基层党组织加强流动党员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党内统计、组织关系转接和党费收缴、管理等工作,检查指导基层党组织坚持“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负责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负责组织、宣传、统战(民族宗教)、政法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责农村基层思想文化宣传和意识形态工作。
(三)综合执法办公室(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村镇建设办公室)
主要负责统一组织和统筹协调指挥基层站所、区级部门派出执法力量,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以乡镇名义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生态环境资源综合保护和规划利用,指导辖区内生态环境管理和节能工作,依法开展污染防治工作,做好饮用水源保护、河道治理、水质监测等工作,配合相关部门落实河长制和生态环境保护日常监督检查等工作,按照管理权限承担辖区内的环境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乡村规划建设、村(社区)规划编制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公共设施维护、征地拆迁等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自然资源保护、小城镇规划和建设等工作。
(四)经济发展办公室(统计工作站)
主要负责营造经济发展环境,促进民营经济、特色产业、各类协会、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供销合作经济发展,负责投资促进、商贸和社会经济工作,负责农村市场流通、监管工作;负责完成国家统计调查的乡镇统计调查任务,实行国家统计标准,执行全国统一基本统计报表制度,执行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监督检查统计法规和统计制度的实施,搜集、整理、分析、提供和管理乡镇的基本统计资料,组织指导乡镇有关部门、人员加强乡镇基础统计工作建设,健全乡镇的统计台账制度和统计档案制度,组织乡镇统计业务工作,建立健全乡镇统计信息网络。
(五)社会事务办公室(行政审批办公室)
主要负责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负责民政、教育科技、文化体育旅游、卫生健康、社会保障、医疗保障、退役军人服务、农民工服务、残疾人服务等社会管理,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社会管理、物业管理,负责国防教育和兵役等工作。指导村(居)民委员会、业委会建设,健全自治平台,动员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村(居)民等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基层治理工作,加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规范化建设,健全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治理体系,指导和监督村(居)务公开;负责行使下放的行政许可及带有审批性质的行政权力事项的行政审批等工作。
(六)财政所
主要负责编制年度财政预算草案并组织执行,负责管理和监督行政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各项财政收支,执行会计集中核兑,负责各项涉农惠农补贴资金等国家、省、市、区级专项资金的管理和核对,管理和监督预算的执行,编制财政年度决算,管理行政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和其他经济组织的国有资产,指导监督村级财务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指导村(社区)财务预决算、财务公开等工作。
(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应急管理办公室、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主要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和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等工作,普及农村法治教育,依法开展辖区平安建设、信访维稳工作,加强“网格化”建设,维护农村社会稳定;负责贯彻执行应急法律、法规、政策,建立完善应急响应和救援预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开展应急知识宣传教育,组织应急培训和演练等工作,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安全生产、防洪抗旱、地质灾害、森林防灭火、防灾减灾救灾、公共卫生、疾病防控、食品药品、农村道路交通运输等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以及环境污染事故等突发事件的应对和应急救援工作,履行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职责,负责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隐患排查、检查报告和应急抢险救援处置等工作,对辖区内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建立档案,并实施监控管理,配合调查处理安全生产事故,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全民安全意识,综合管理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制定辖区突发公共安全事件预警、应急预案,负责公共安全,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
三、办公地址:通川区磐石镇新巷15号
四、办公时间:9:00-12:00 13:00-17:00(节假日除外)
五、联系方式:0818-3830291
六、负责人姓名:张星宇 党委副书记、镇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