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组织拟订全区卫生健康政策。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地方性法规、规章、政策、规划、卫生健康地方标准与技术规范。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拟订全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牵头推进全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牵头负责全区分级诊疗、现代医院管理、全民医保、药品供应保障、综合监管5项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
3.贯彻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及严重危害
4.贯彻落实国家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健康和医养结合工作。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
5.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械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执行国家药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贯彻落实基本药物使用的政策措施。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管体系。
7.贯彻落实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和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及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负责医疗机构、人员和行为的日常监管。
8.负责全区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落实计划生育政策。指导区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9.负责全区卫生健康工作。负责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基层卫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0.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战略、规划、政策和相关标准,贯彻执行地方性法规、规章以及有关规划、政策、标准。拟订全区中医药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对全区中医药工作实行行业管理。
11.承担全区中医(含中西医结合)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及临床用药等的监督管理责任。贯彻执行全区中医(中西医结合)医疗、科研机构的结构布局及其运行机制的改革,拟订本级中医(中西医结合)医疗、科研机构的结构布局及其运行机制的改革并组织实施。监督执行各类中医(中西医结合)医疗、保健等机构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贯彻执行相关中医药人员服务规范和职业道德规范,促进全区中医药行业作风建设。
12.负责农村和社区卫生服务中的中医药工作和全区民族医药的理论、医术、药物的发掘、整理、总结和提高,监督和协调全区医疗、研究机构的中西医结合工作。
13.组织开展中药资源普查,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牵头制定中药产业和中医药大健康服务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和中医药的扶持政策,牵头推进全区中药材产业发展,参与推动中医药大健康服务业与文化旅游业融合发展,参与基本药物制度建设。
14.贯彻执行全区中医药(中西医结合)人才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中医药师承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和相关人才培训工作,参与中医药教育教学改革,贯彻各级各类中医药教育发展规划。
15.贯彻执行中医药(中西医结合)科学研究、技术开发规划,负责中医药科研条件和能力建设,管理国家和省、市、区级重点中医药科研项目,促进中医药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和推广。
16.承担保护、整理民间和濒临消亡的中医诊疗技术和中药生产加工技术的责任,组织开展对中医古籍的整理研究和中医药文化的继承和发展,提出保护中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建议,推动中医药防病治病知识普及。
17.促进中医药国际推广、应用和传播工作,负责全区中医药国际交流合作和与港澳台的中医药合作。
18.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卫生健康行业安全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9.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0.负责区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区级有关部门(单位)离休干部医疗管理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21.职能转变。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达州和健康通川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
(1)党的建设显著加强。一是全面深化党的建设。认真开展基层党组织换届等专项检查“回头看”,规范设置基层党组织8个。全面落实公立医院党的建设要求,3家党政分设区级医疗机构党建工作水平不断提升。二是扎实开展
(2)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深入推进。一是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公立医院基本药物制度全面实施,严格执行药品零差率销售,全区网上采购药品共计5168万余元,药品采购“两票制”全面执行。对38家医疗机构开展医疗质量检查。全面落实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制度。1-11月,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217例次,降低费用1.8万余元。二是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全区百元医疗收入消耗卫生材料环比降低2.35%,药占比环比降低2.61%,住院次均费用环比降低13.52%,门诊次均费用环比降低8.99%。三是中医药服务能力全面提升。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区复审考核通过;全区9人通过全市中医确有专长医师考核。老龄健康工作有序开展。办理老年优待证60余人次。四是“医共体”建设成效明显。近年来,我局将区人民医院与复兴镇卫生院作为县域医共体建设示范点重点打造,优质资源全面下沉,2019年门诊病人8413人次,住院病人908人次,同比增长5.6%、26.7%,全年区域内上转病人28人次、下转病人11人次。
(3)公共卫生服务全面提升。一是全面提升公共卫生服务管理质量和水平。2019年为全区70.46万人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建居民健康档案68.2781万份,建档率达96.9%(超额完成3.9个百分点)。管理高血压患者30654人;糖尿病患者10517人,管理率分别达到82.4%和70.7%(分别超额完成2.4、0.7个百分点),老年人管理88878人,管理率109.3%(超额完成42.3个百分点),孕产妇管理3446人,管理率85.1%(超额完成0.1个百分点),儿童管理37528人,管理率90.11%(超额完成5.11个百分点)。全区严重精神障碍患2192者,管理率达96.62%(超额完成6.62个百分点)。家庭医师签约服务工作稳步推进,全面完成了各项任务指标。二是疾病预防控制稳步开展。全区无甲类传染病报告,乙、丙类传染病报告1927例,传染病发病率292.1/10万,同比下降24.31%;艾滋病抗病毒治疗覆盖率88.3%(超额完成0.3个百分点),抗病毒治疗成功率93.05%(超额完成0.5个百分点),艾滋病检测覆盖率达到30%(完成率100%);免疫规划疫苗报告接种率达99.62%(超额完成0.6个百分点)。
(4)民生实事工程全面落实。一是三项民生实事任务指标全面完成。第一项按照市上下达的指标,持续为全区65.05万名城乡居民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全年实际完成68.2781万名城乡居民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完成率达104.96%(超额完成4.96个百分点);第二项对9498名贫困人口进行免费健康体检。全年实际完成9622名贫困人口进行免费健康体检,完成率达101.3%(超额完成1.63个百分点);第三项为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对象提供计划生育扶助保障。年初预报8800名,经审核后为8706名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对象提供计划生育扶助保障。上半年资金发放到位50%,余下资金年底前打卡直发。二是整治“群众最不满意10件事”成效显著。成立专项督查组,对3家区级医院,18家乡镇卫生院,4家民营医院开展专项检查。目前,对8家医疗机构进行了通报并责成整改;对17名违规医师进行曝光通报,对其中10名医师进行了约谈,对2名医师警告处理。
(5)脱贫攻坚成效明显。一是深入实施健康扶贫“五大行动”,2019年为23502名贫困患者代缴参保费用。贫困人口区域内就诊2.54万人次,区级诊疗0.46万人次。慢性病门诊总费用8.1145万元,减免7.3032万元,个人支付占比9.99%;住院总费用3637万余元,报销3433万余元,个人支付占比5.59%。实施卫生扶贫救助基金救助1294人次,救助金额59万余元,累计救助2082人次,救助金额230余万元;免费实施贫困人口白内障复明手术累计60例。二是扎实开展驻村帮扶和结对帮扶工作。
(6)医疗服务体系逐步完善。一是加快项目建设。区人民医院门诊、医技楼前期工作稳步推进;区中医院住院楼、门诊楼新建项目已封顶;磐石镇、安云乡卫生院项目建设已竣工并投入使用。加大向上争取资金。2019年向上争取项目资金5000万元,非项目资金7457.37万元。完成3.5亿元的固定资产投资任务。二是加快推进信息统计管理平台建设。县级全员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及基层医疗机构信息管理系统全面启用并投入使用;卫生统计信息网络直报制度不断完善,加强卫生统计数据收集审核,统计数据质量明显提升。三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强化人才梯队培养和储备。先后赴成都、重庆等地引进高层次人才6名,就业安置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毕业生7名, 2019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1名,全科医生转岗培训10人,参加各类学术会议1500余人次。四是加强基层卫生服务能力建设。碑庙中心卫生院创
(7)依法行政扎实推进。一是强化法制宣传。扎实开展“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题法治教育活动,深入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和“法律七进”活动,贯彻会前学法制度,并组织了宪法考试。二是强化行权网络运行。录入计生奖特扶870件,生育登记1026件,涉企信息统一归集公示数据行政许可信息录入155条。三是严格行政审批。执业医师网络电子注册受理行政审批事项2060件,办结率100%,护士电子化注册完成率99.91%。四是严格行政执法。2019年,监督检查医疗机构607家,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对18家集中式供水站,53家学校,16家公共场所,450家传染病,11家放射卫生及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进行了全覆盖监督检查,调查处理医患纠纷13起,赔偿金额36.9万余元;立案查处违法行为43件,办结40件,共计罚没21万。
(8)安全维稳和卫生应急处置能力全面提升。一是安全生产常态化管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销案工作力度,全年自查安全隐患341处,整改341处,投入整改资金7.19万元;开展安全隐患督导检查9次,发现并整改安全隐患34处,投入整改资金1.8万元。重大火灾隐患区政府挂牌督办单位北外镇卫生院将在2019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并提前销号,二是矛盾纠纷及时化解。办理信访事项28件,有效化解失独群体、乡村医生群体等特殊利益群体集访、越级上访等突出问题。三是卫生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建立应急大队3支,储备应急药品价值5万元的。监测食源性疾病120例,对城乡、学校等61个单位饮用水进行了抽样检测,覆盖率100%。1-3季度在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监测情况公示。
(9)爱国卫生和“四城同创”工作稳步推进。一是消灭杀工作有序开展。组织开展春秋两季灭鼠共投放毒饵19955公斤、放置毒饵盒2000个,开展环境卫生消杀28万平方米。二是卫生创建任务全面完成。省级卫生城市复审和病媒生物防制复审工作顺利通过,檬双乡成功创建为国家级卫生乡;西外、魏兴和碑庙镇创建为省级卫生乡镇;创建省级卫生村(社区)31个,创建市级卫生村(社区)23个。三是“四城同创”有力实施,各项任务指标如期完成。
二、机构设置
通川区卫计局下属二级单位27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26个。
纳入区卫健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通川区人民医院
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翠屏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朝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东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西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安云乡卫生院
新村乡卫生院
北外镇卫生院
碑庙中心卫生院
金石镇卫生院
东岳镇卫生院
磐石镇卫生院
蒲家中心卫生院
梓桐镇卫生院
青宁乡卫生院
魏兴镇卫生院
北山镇卫生院
复兴镇分院
龙滩乡卫生院
双龙镇卫生院
檬双乡卫生院
江陵镇卫生院
罗江中心卫生院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卫健局本年收入4005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929.94万元,事业收入26022.58万元,其他收入102.47万元。2019年度支出40503.41万元。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400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432.44万元,占33.5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97.51万元,占1.24%;事业收入26022.58万元,占64.97%;其他收入102.47万元,占0.26%。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40503.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922.50万元,占88.69%;项目支出4580.91万元,占11.31%;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13929.94万元,财政拨款支出总13786.01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424.4万元,增长;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305.22万元,增长23.98%。主要变动原因是政府性基金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290.8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2.81%。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006.45万元,增长29.23%。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290.8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22万元,占0.0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91.99万元,占2.2%;卫生健康支出12580.96万元,占94.66%;农林水支出310.30万元,占2.33%;住房保障支出101.35万元,占0.76%。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3290.83。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6.22万元,完成预算98.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纪检派驻工作组经费未报账。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29.56万元,完成预算95.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未支付。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44.67万元,完成预算86.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未支付。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支出决算为74.1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支出决算为38.5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5.11万元,完成预算78.9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基本原因是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未支付。
7.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044.8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8.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4万元,完成预算51.8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未支付。
9.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综合医院(项)支出决算为767.8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0.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中医(民族)医院(项)支出决算为572.83万元,完成预算99.3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未支付。
11.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其他公立医院支出(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未支付。
12.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城市社区卫生机构(项):支出决算为4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3.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支出决算为1392.07万元,完成预算79.1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未支付。
14.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支出决算为842.17万元,完成预算64.2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未支付。
15.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支出决算为330.20万元,完成预算10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付上年结转项目资金。
15.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卫生监督机构(项):支出决算为97.37万元,完成预算100.1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付上年结转项目资金。
16.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妇幼保健机构(项):支出决算为377.49万元,完成预算112.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付上年结转项目资金。
17.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支出决算为4759.03万元,完成预算111.6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含支付上年结转项目资金。
18.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支出决算为359.78万元,完成预算120.6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含支付上年结转项目资金。
19.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支出决算为9万元,完成预算5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未支付。
20.卫生健康支出(类)中医院(款)中医(民族医)药专项(项):支出决算为0.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1.卫生健康支出(类)中医院(款)中医(民族医)药专项(项):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2.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未支付。
23.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821.11万元,完成预算103.0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含支付上年结转项目资金。
2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8.8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8.81万元,完成预算103.6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含支付上年结转资金。
26.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支出决算为81.41万元,完成预算124.2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含支付上年结转资金。
27.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社会发展(项):支出决算为1.38万元,完成预算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含支付上年结转项目资金。
28.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98.92万元,完成预算100.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含支付上年结转项目资金。
17.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项):支出决算为110万元,完成预算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付上年结转项目资金。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保障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支出决算为101.35万元,完成预算99.3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未支付。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315.2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999.3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3315.9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5.95万元,完成预算94.6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或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压缩三公经费开支。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3.68万元,占95.9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27万元,占4.0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8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开支内容包括:…(团组名称、出访地点、取得成效)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3.68万元,完成预算94.6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增加12.63万元,增长30.77%。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金额0元。截至2019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3.68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2.27万元,完成预算94.9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增加1.89万元,增长497%。主要原因是日常工作接待增多,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27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工作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3批次,223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2.27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具体项目)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497.51万元。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5.50万元,比2018年增加24.96万元,增长49.4%。
2019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56.3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46.4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8.8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1.08万元。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卫健局系统共有车辆26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9辆,其他用车17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医疗救护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3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31台(套)。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XX部门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XXX项目、XXX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XXX项目2019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2)。(非涉密部门均需公开部门整体支出评价报告,部门自行组织的绩效评价情况根据部门实际公开,若未组织项目绩效评价,则只需说明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乡镇卫生院(项):指用于乡镇卫生院的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指用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指其他公共卫生方面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事务(项):指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指其他用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项):指指其他用于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指反应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2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指反应除上述项目以为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21.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局机关用于卫生扶贫项目支出。
22.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一事一议的补助(项):指反应农村税费改革后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的补助支出。
2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保障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解释本部门决算报表中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请参照《2018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增减内容。)
2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名词解释部分请根据各部门实际列支情况罗列,并根据本部门职责职能增减名词解释内容。)
通川区卫健局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区卫计局下属二级单位27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26个。
(二)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卫生计生工作的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以及区委、区政府关于卫生计生方面的决策部署;负责起草卫生计生发展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草案;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组织拟订实施农村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统筹规划全区卫生计生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全区卫生计生规划的编制和实施;负责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综合管理。 2.负责拟订全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
(三)人员概况。
编制人数787人,年末实有人数787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本系统2019年收入40055万元。
(三)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本系统2019年收入40503.4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包括部门绩效目标制定、目标实现、预算编制准确、支出控制、预算动态调整、执行进度、预算完成情况和违规记录等情况。
(二)结果应用情况。
包括绩效自评公开、评价结果整改和应用结果反馈等情况。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通过自评,我们认为此项工作按时按质按量的完成了,项目单位按照文件精神合理、合规的使用,达到了预期的绩效目标。
(二)存在问题。
人员整体素质有待提高,特别是一些专业知识的学习、疾病的诊断等。
(三)改进建议。
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找到出破口与关节点。采取得力措施,降低事业运行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真正做到依法理财、科学理财、民主理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