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的有关规定,经本部门汇总,2018年通川区发改局本级部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总额为10000元,较2017年的11000元减少1000元,下降百分之十,主要用于公务接待。
2018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略有下降的原因主要是本部继续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从严控制“三公”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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