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社会保险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负责辖区内参保单位和个人养老、工伤、生育保险基金的征收、管理、审核、拨付工作。
3、承办辖区参保单位社会保险登记、变更、注销,职工保险关系转移,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续保工作。
4、审核参保职工待遇享受条件、计算其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各类社会保险金,指导、督促、协调街镇搞好社会保险和社区建设工作。
5、负责参保单位和个人养老、工伤、生育保险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社会保险数据、信息的处理和管理,参保
6、为参保单位和个人、提供有关养老、工伤、生育保险的政策宣传咨询服务,受理群众来信来访。
7、负责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事项。
(二)2020年重点工作。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2020年全区工作的总体部署,达州市通川区社会保险管理局坚持科学发展、加快发展的工作指导思想,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全面深化社保改革,围绕全区发展改革思路,坚持依法办公,扩大全民参保范围,增加各类保险的参保收入,依规办理养老、工伤支出事项,全面完成社保收支预算目标,促进经济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严格资金监管,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一)加大扩面征缴力度
加强社保各项政策的宣传和贯彻落实,通过延伸服务、强化稽核、部门联动等手段,切实加大扩面征缴力度,重点推进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并全力做好市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工作,保质保量完成市局下达的参保人数及基金征缴任务,全力扩大社保覆盖面,将更多群众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二)持续推进机保制度改革
一是做好新机保制度改革启动前与各参保单位的养老保险基金清算和2020年职业年金缴费工资申报工作;二是继续做好原试点老机保有关问题的处理;三是继续做好“老机保”编外人员清理、转移工作;四是做好原试点“老机保”试点期间转移人员个人账户的清理及转移、退还工作;五是继续做好“中人”退休视同缴费年限核定确认工作;六是按照省局要求,抓好机保网上业务经办系统的推广应用工作。七是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做好辞职、辞退及调动等转移人员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含退役军人养老保险关系省级平台转移接续工作);八是按照年度基金征收计划,落实责任,多举措加大职业年金征缴和清欠力度,做好职业年金记账做实工作;九是加强政策宣传、解释和引导,严格个人信息数据核实、录入;十是做好退休“中人”待遇重新计算准备工作。
(三)进一步健全基金预决算和风险防范机制
强化审计稽核,规范经办行为,提升管理水平。进一步细化和完善社会保险经办风险防控机制,针对风险点做好监督审核工作,对各股室业务进行有针对性地开展重点稽核和日常稽核相结合,把好关,确实履行好监督审核工作。
(四)持续推动综合柜员制度的建设
提高社会保障运行管理体制的信息化水平,将对原有的设施设备、业务系统进行改造升级,同时加大职工业务能力和服务质量的培训投入。
1.同时需要对现有办公设施设备进行改造升级,按省级部门综合柜员制要求,统一服装、对业务大厅实现区域化改造,着力打造业务高标准、办事高效率、服务高质量的综合柜员服务平台。
2.为满足综合柜员制度的实施,需加大对干部职工业务工作、服务态度、党风廉政等方面的培训,以满足综合柜员制度对于干部职工个人素质、服务质量的要求。
(五)加强信访维稳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建立健全社保舆情民意应急反应机制,做好信访问题的事前排查和化解,强化信访督办力度,切实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
(六)加强部门协调配合
加强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就业局的配合,核算2019年公益性岗位人员缴费金额,待政府缴费部分和个人缴费部分完全到账后及时完善其参保信息。积极开展退役士兵补缴年限核查工作,并开具补缴通知单移交军人事务局,待应缴费用到账后,完善参保信息。
(七)加大社保稽核力度
对全区缴费单位的缴纳情况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对被稽核单位存在少报、瞒报缴费基数和人数、拒绝稽核或伪造、变造、故意毁灭有关账册、资料延迟缴费情况的报请人社部门查处。
二、部门概况
达州市通川区社会保险管理局下属二级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达州市通川区社会保险管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达州市通川区社会保险管理局2020年收支总预算887.58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253.3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2019个人工作性奖励纳入年初一次性专项。
(一)收入预算情况
达州市通川区社会保险管理局2020年收入预算887.58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87.58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支出合计887.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5.78万元,占96.42%;项目支出31.80万元,占3.58%。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达州市通川区社会保险管理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887.58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253.3万元,主要是2018、2019个人工作性奖励纳入年初一次性专项。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31万元,占0.0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82.86万元,占88.2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6.36万元,占4.10%;农林水支出2万元,占0.23%;住房保障支出66.05万元,占7.4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项):2020年预算数为0.31万元,主要是省纪检电子监控专网项目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2020年预算数为694.81万元,主要用于: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邮电费、印刷费等日常公用经费等。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2020年预算数为31.49万元,主要用于:业务工作的项目支出。如:6.30干部门诊费、全市电子政务专网、社保业务专网使用费等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56.19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0.3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工伤、生育、失业保险费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36.3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7.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2.00万元,主要用于:非贫困村第一书记工作经费。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为66.05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达州市通川区社会保险管理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55.7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77.9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77.7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达州市通川区社会保险管理局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达州市通川区社会保险管理局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
无公务用车购置的写明:2020年无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达州市通川区社会保险管理局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达州市通川区社会保险管理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77.79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11.36万元,增长-12.7%。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达州市通川区社会保险管理局安排政府采购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底,达州市通川区社会保险管理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公务接待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预算目标设置情况
1.专项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本部门年初预算下达项目预算31.80万元、保留项目预算20万元。对2020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进行设定,共设定完成专项预算项目6个,互联网光纤使用费,涉及财政资金8.4万元;6.30干部门诊费,涉及财政资金14.4万元;全市电子政务专网,涉及财政资金1.62万元;省纪检电子监控专网,涉及财政资金0.31万元;大厅窗口工作运行经费,涉及财政资金20万元;事权专项,涉及财政资金7.07万元。共计涉及财政资金51.80万元,覆盖率达到100%。同时,对保留预算20万元按项目设定绩效目标。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0年开展的主要任务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进行设定,共设定完成任务数4个,分别为保障人员支出、运行支出、下达单位专项预算、保留预算专项,任务绩效目标1个涉及财政资金51.80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九、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项):指单位纪检专网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指单位人员和机构基本运行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本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工伤、生育、失业保障的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本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等支出。
7.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用于扶贫工作的帮扶支出。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其他等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办公用品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劳务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部表
表1-2.部门支出部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2020年区级部门预算绩效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