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达州市通川区城建监察大队单位职能简介。
1. 负责巡查建设活动,对违法违章建设行为及时予以强制处理;
2. 对违法违章建设进行调查并作出行政处罚;
3. 纠正违法违章行为,对拒不纠正的及时采取强制措施;
4. 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指导乡镇对违法违章建设的有效处置,及时处理;
5. 及时公开违法违章案件的处理过程、处理结果;
6. 受理对违法建设的举报、投诉和控告,并及时调查、处置、回复;
7. 负责局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2020 年重点工作。
1.单位内部控制的进一步完善;
2.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指导乡镇对违法违章建设的有效处置,及时处理;
3.受理对违法建设的举报、投诉和控告,并及时调查、处置、回复;
4.及时公开违法违章案件的处理过程、处理结果
二、部门概况
本单位为财务资金独立的行政单位,无下属单位。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达州市通川区城建监察大队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本单位 2020 年收支总预算 242.76万元,比 2019 年预算数增加 27.84 万元,主要原因是 2020 年增加了事权支出经费专项。
(一)收入预算情况
达州市通川区城建监察大队 2020 年收入预算 242.76 万元。其中上年结转 3.52 万元,占 1.45%。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20 年支出合计 242.76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237.39 万元,占 97.79%;项目支出 5.37 万元,占 2.21%。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达州市通川区城建监察大队 2020 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39.24 万元,比 2019 年预算数增加 24.32 万元,主要原因是 2020年增加了事权支出和年初一次性专项。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5.73 万元,占 6.57 %;卫生健康支出10.47 万元,占 4.38%;城乡社区支出 194.01 万元,占 81.09%;住房保障支出 19.04 万元,占 7.96 %。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 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办公费等(项):2020 年预算数为 117.39 万元,主要用于: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邮电费、印刷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 年预算数为 15.73 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0 年预算数为 0.51 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体检费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0 年预算数为 10.47 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 19.04 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达州市通川区城建监察大队 2020 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33.87 万元,其中:人员经费 210.38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 23.49 万元,主要包括: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达州市通川区城建监察大队 2020 年有“三公”经费——公务接待费 0.10 万元。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达州市通川区城建监察大队 2020 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 年,达州市通川区城建监察大队机关运行经费为 28.86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 年,达州市通川区城建监察大队无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 2019 年底,达州市通川区城建监察大队无车辆情况。
(四)预算目标设置情况
1.专项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本单位无专项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 2020 年开展的主要任务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进行设定,涉及财政资金 239.24 元,覆盖率达到 100%。
九、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反映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3.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单位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支出。
4.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本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工伤、生育、失业保障的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本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等支出。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其他等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办公用品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劳务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 1.部门收支总表
表 1-1.部门收入部表
表 1-2.部门支出部表
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 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 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 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 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 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 6.2020 年区级部门预算绩效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