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主管通川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组织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负责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组织协调工作;维护党的章程和其它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2.主管通川区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监督检查区政府各部门及其公务员、区政府及其区政府各部门任命的其他人员和乡镇人民政府及其领导人员、乡镇人民政府的国家公务员和乡镇人民政府任命的其他人员(以下简称监察对象)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及区以上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的情况,保证政令畅通。
3.负责调查处理区级党政机关各部门、各乡镇(办)党的组织和区委管理的党员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给予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党的组织管辖范围内的比较严重和复杂的案件。
4.负责调查处理区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并根据责任人所犯错误的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对涉及选举产生的领导干部按法定程序办理);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受理个人或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5.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的要求,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全区党风党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和对党员的遵守纪律的教育。
6.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国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
7.负责对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理论及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根据党内和行政法规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
8.根据检查、调查结果,作出相应的监察决定或者提出监察建议。
9.会同区级各部门以及各乡、镇、办、委党委和政府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考察审核各乡、镇、办、委及区级各部门纪委(纪检组)领导班子和监察室领导人选;负责区级部门(单位)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和组织建设、干部管理和工作考核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培训工作。
10.负责组织实施全区科级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工作;对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工作实行检查监督和对新任干部进行廉政教育谈话;承担全区廉政工作及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的日常工作。
11.负责收集整理区管干部廉政档案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考察工作。
12.负责全区预防腐败工作的总体规划、组织协调、政策制定、监督检查、综合反馈工作;组织协调全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
13.负责全区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全区行政效能建设情况;受理、督办行政效能投诉事项。
14.负责组织、协调、督促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招监委的工作部署;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招标投标工作的监督检查工作,提出政策建议。
15.承办市纪委、市监察委和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2020年重点工作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按照中央、省、市纪委和区委部署,全面推行“1355”工作思路,即:以打造“清风通川”为目标,构建政治巡察联动监督、区级部门派驻监督、廉勤委延伸监督的3重监督体系,展现纪检监察系统“政治坚定、服务完备、开放透明、笃学尚行、精诚团结”5种形象,实现“护航区委中心工作、助推全面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达州市通川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和达州市通川区监察委员会是区一级行政单位,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的体制。内设15个室(办公室、组织部、干部监督室、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一室至七室)和1个下属事业单位(通川区党风廉政教育中心)。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达州市通川区纪委监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20年收支总预算1303.31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635.18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
(一)收入预算情况
达州市通川区纪委监委2020年收入预算1303.31万元,其中上年结转69.96万元,占5.37%,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33.35万元,占94.63%。
(二)支出预算情况
达州市通川区纪委监委2020年支出预算1303.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25.35万元,占79%;项目支出277.96万元,占30%。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达州市通川区纪委监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233.35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565.22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47.85万元,占84.9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02万元,占5.2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6.41万元,占 2.95%;住房保障支出84.07万元,占6.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848.23万元,主要用于: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邮电费、印刷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0年项目预算数为199.61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工作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64.02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为职工缴纳的工伤、生育、失业保险费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36.4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为84.07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达州市通川区纪委监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25.3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33.8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91.5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达州市通川区纪委监委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预算数9.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4.8万元,公务车辆运行费4.3万元。
达州市通川区纪委监委单位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执法车4辆,其中:轿车2辆,越野车1辆,商务车1辆。
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3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工作调研、脱贫攻坚、接待重要客商等工作开展。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达州市通川区纪委监委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达州市通川区纪委监委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91.54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达州市通川区纪委监委无安排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底,达州市通川区纪委监委共有车辆4辆,其中执法用车4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预算目标设置情况
1.专项预算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本部门年初预算下达项目预算208万元、保留项目预算78.45万元。对2020年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进行设定,共设定完成专项预算项目16个,涉及财政资金286.45万元,覆盖率达到100%。同时,对保留预算78.45万元按项目设定绩效目标。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0年开展的主要任务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进行设定,涉及财政资金1303.31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九、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邮电费、印刷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职工工作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本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工伤、生育、失业保障的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本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等支出。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其他等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办公用品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劳务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部表
表1-2.部门支出部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2020年区级部门预算绩效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