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2019年,我局针对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工作,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对服务“三农”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部署,紧密结合农业农村中心工作,根据《条例》的有关要求,面向社会公众,深化政务公开,优化政务服务,强化交流互动,积极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服务人民群众、推动“三农”工作、保障公众知情权和监督权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全年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工作机构和人员设置情况
指定了网站管理分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员,明确局办公室为网站安全保障工作的部门,负责网站安全防护设施建设,开展网站的日常管理维护和定期监督检查,确定了由网站具体负责人员担任网站的安全员,负责日常检查维护工作。
(二)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情况
一是在发布信息的权威性、一致性方面规定了网站发布有关信息必须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内容加入和更新不得出现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内容,不得有不宜公开的内容。二是信息发布严格遵循“谁审查、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先审查、后发布”的原则。局属各单位负责对网站的相应栏目提供内容,单位负责人要对所提交的内容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进行严格的审核,要发布的信息须经分管领导再次审核,报请主要领导签字确认后,再向局办公室提供相应电子文档,由局办公室安排人员负责网站信息的分类、整理、更新和发布。在网站涉密信息方面明确了要严格遵守“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的规定,确保党和国家秘密绝对安全。
(三)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情况
按照《达州市通川区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办公室关于编制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的通知》要求,主动做好我局《达州市通川区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共涉及14大类28个小项)的编制工作,并及时将有关信息在达州市通川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调整充实农业农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专人负责;二是落实经费保障,安排专项经费1.4万元,用于人员培训及建立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三是积极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更新政务信息,发布年度工作要点,不断整合本单位数据,适时向公众提供数据浏览和查询服务;不断完善规范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
(五)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情况
1.按照《条例》规定,我局高度重视。主动公开本部门信息内容涵盖概况信息、计划总结、财政预决算、公示公告、应急预案、工作动态、部门文件等部门规章及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相关的各类信息。2019年度公示公告信息12条,应急预案2条,政策性解读1条,总结报告2条,财政预决算6条(含区水产渔政局),部门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1条,部门文件6条,部门动态209条;本年度公开热线信箱转办信件答复6条,回复区长信箱2条,规范、及时、有效地反馈了办理情况;完善更新单位领导数据信息10条;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共48条。
2.拓展信息公开方式。我局信息主动公开的途径有两条:一是网站。主要通过“中国通川”政府网站发布相关信息,专门安排人员统一上报各职能单位产生的按规定应该向社会公开的信息,实现了科学分类、集中公开,进一步方便社会公众获取;并对公开系统进行维护管理,及时收集、整理各类部门信息,及时上网公开。二是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方式,公开与人民群众广泛关注的政府信息。
3.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我局严格按照要求公开本部门行政许可30479项,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12814项,行政处罚2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33项,政府集中采购1项。
4.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9年度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1 | 1 | 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34473 | 减少3994件 | 30479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247 | 增加12567件 | 12814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10件 | 22件(增加了12件) | 22件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33 | 33(较上年无增减)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项 | 45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9年度,虽然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取得了较好效果,但在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标准和办理依申请公开的工作程序上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和规范。主要问题是:一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还不够大,公开范围不够广,主动公开意识有待加强。二是负责该项工作人员业务不够熟练,从而造成信息公开不够主动、及时和规范。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1.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意识,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做到主动、及时、准确公开信息,确保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对于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其他文件等,在起草制定过程中把办文与公开审查同步考虑,能公开的争取在第一时间公开;对于社会较为关注的重大、突发事件,做到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对于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切实加大政策解读力度,帮助群众理解政策,推动政策实施。
2.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结合“三农”工作实际,贯彻落实好《条例》,通过学习培训、不断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同时,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3.加强局属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既要分工明确,又要配合协作,做到依法、高效、准确地办理依申请公开,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4.进一步充实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的服务功能和内容,提高线上服务水平,充分发挥对外窗口作用,使群众能通过网络充分了解政府公开信息以及通川区“三农”工作开展情况。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没有其他需要说明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