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以工代训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20〕114号)文件要求,落实以工代训工作作为扶持受疫情影响企业的重要举措。由企业申请,经有关部门审核,我区有4家企业符合以工代训发放政策规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向区就业局反馈(联系电话:0818—2375414)。
附件:第三批享受以工代训补贴企业花名册
达州市通川区就业服务管理局
2021年2月8日
第三批享受以工代训补贴企业名单
序号 | 企业名称 | 法人代表 | 金额(元) |
1 | 达州九州通医药有限公司 | 吴海波 | 70000 |
2 | 达州市中申食品有限公司 | 张桂杨 | 2400 |
3 | 北京同仁堂达州药店有限责任公司 | 邵征 | 20800 |
4 | 四川林恩杨森药业有限公司 | 杨森 | 114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