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云乡、北山镇、碑庙镇、青宁镇、新村乡人民政府:
为有力推进脱贫攻坚工作,改善贫困地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民增收,达州市财政局 达州市扶贫开发局《关于下达2019年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达市财农〔2019〕21号)下达市级部门定点帮扶村(北山镇顺堂村、安云乡佛岩村、碑庙镇大石村、新村乡曾家沟村、青宁乡长梯村)每村15万元市级财政专项扶贫项目资金,达州市财政局 达州市扶贫开发局《关于下达2019年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市级选派帮扶力量的非贫困村)的通知》(达市财农〔2019〕24号)下达市级选派帮扶力量的非贫困村(碑庙镇雷鼓村、碑庙镇万福村、北山镇深滩村、北山镇点兵村、安云乡大尖村、安云乡水洞村、青宁镇化马村)每村2万元,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各乡(镇)申报的项目以及市级帮扶单位意见,现将相关的项目及资金下达到各(乡)镇,请严格按照《达州市通川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通区财农〔2017〕83号)文件加快项目实施并加强项目监管,请严格按照扶贫项目相关规定组织实施,不得擅自变更,于2019年11月20日前完成项目自验并申请区级验收,12月15日前完成项目资金拨付。
一、项目内容及补助资金
(一)安云乡佛岩村、大尖村、水洞村项目,计划投资19万元。
1.佛岩村新建堰塘:3组智至沟修建堰塘1口,2019年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计划投资15万元。
2.大尖村5组--碑庙镇伏龙村硬化公路项目:公路全长0.9公里,宽3米,厚度0.18米,C20标准,合同价28.35万元。其中区交通项目补助18万元,群众自筹7万元,2019年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计划投资2万元,下差资金1.35万元。
3.水洞村4到7组新建毛坯公路项目:毛坯公路长1公里,宽4.5米,2019年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计划投资2万元,下差资金由村民自筹或争取其他资金解决。
(二)碑庙镇大石村、雷鼓村、万福村项目,计划投资19万元。
1.大石村8组产业发展项目:购买青脆李11000株,每株0.0012万元,共计13.2万元;购买纯硫酸钾肥料4吨,每吨0.3万元,共计1.2万元;有机肥土壤调理肥3吨,每吨0.2万元,共计0.6万元;2019年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计划投入15万元。
2.雷鼓村7社孙润学住房至邱权华住房处硬化公路项目:长110米,宽3米,厚0.18米,C20标准,总投资3.3万,2019年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补助2万元,下差资金由受益群众以投工投劳方式解决。
3.万福村产业发展项目:5组(村民入股分红原则)发展产业686亩,购尿素肥0.2万元×8吨=1.6万元;购高效氟吡甲禾灵除草剂0.04万元×10箱=0.4万元,2019年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计划投资2万元。
(三)北山镇顺堂村、点兵村、深滩村项目,计划投资19万元。
1.顺堂村7组大胡豆田—杨家坡(含二台在内)硬化公路项目:长0.75公里,宽3米,厚0.18米,总投资24万元,2019年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补助15万元,下差资金9万元由村民自筹解决。
2.点兵村村道主干线及居民集中区路灯亮化工程:全村装路灯51盏,0.0398万元/盏,总计投入2.028万元,拟定合同价2万元,2019年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补助2万元。
3.深滩村产业发展项目:全村41户建档立卡贫困户每户购买种兔一套(公兔1只,母兔8只),每套0.076万元,共计投入3.116万元,2019年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补助2万元,下差资金由贫困户自己解决。
(四)新村乡曾家沟村产业发展基础设施项目计划投资15万元。
明月沟、铜墙沟新挖养殖池项目:新挖养殖池6个20亩,堤坝高以蓄水80公分以上排洪道至体面30公分以上,堤坝硬化,C25砼浇筑,总计投入21万元,2019年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计划投资15万元。
(五)青宁镇长梯村、化马村项目,计划投资17万元。
1.长梯村道路加宽项目:加宽长梯口至5社车坝堰道路,长1.48公里,加宽1米,厚0.2米,堡坎及其附属工程,共计15万元,2019年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补助15万元。
2.化马村9社二重岩到1社黄家坪毛坯路开挖项目:长1.5公里,宽4米,总投资5万元,2019年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补助2万元,下差资金3万元村民自筹。
二、项目管理
各乡(镇)、村为项目实施主体,并负责项目的监督管理,基础设施项目建议聘请有资质的设计公司进行设计,送财政评审(2019年通川区硬化公路项目已进行单价预算评审,可不再预算评审)后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确定施工组织方式、选择施工队伍组织施工,合同签订后,十日内报区扶贫开发局备案,在项目开工建设后二十日内建立公示牌,公开项目负责人、建设内容、规模、投资额度、主管单位及负责人、投诉联系方式等情况。
三、项目实施期限
2019年9月至2019年11月
四、项目验收
项目按规定实施完毕后,由各乡(镇)、村、组和群众代表先进行自验,合格后由各乡(镇)将项目资料及验收报告报区扶贫开发局审核,区扶贫开发局组织区级相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未按照项目内容、地点、技术标准组织实施的验收不予通过并在全区通报。
特此通知
附件:1.达州市财政局 达州市扶贫开发局《关于下达2019年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 金的通知》(达市财农〔2019〕21号)
2.达州市财政局 达州市扶贫开发局《关于下达2019年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市级选派帮扶力量的非贫困村)的通知》(达市财农〔2019〕24号)
达州市通川区开发局 达州市通川区财政局
2019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