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通川区社会保险管理局:
接达市人社办发〔2017〕472号文件,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公务员登记实施办法》(中发〔2006〕9号附件二),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实施方案的意见》(川人发〔2006〕33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同意龚海玲、余阳耀、黄远翼、姚舜禹予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登记。
达州市通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0月11日
达州市通川区社会保险管理局:
接达市人社办发〔2017〕472号文件,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公务员登记实施办法》(中发〔2006〕9号附件二),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实施方案的意见》(川人发〔2006〕33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同意龚海玲、余阳耀、黄远翼、姚舜禹予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登记。
达州市通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