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通川区支持生育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八条措施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优化生育政策的各项决策部署,促进人口均衡发展,为全面建设健康达州提供人口保障,根据《达州市支持生育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八条措施》(达市府办发〔2024〕19号)、《达州市支持生育促进人口均衡发展八条措施实施细则(试行)》(达市卫发〔2024〕3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制定目的
调节社会的人口比重分布,降低生育成本,让青年夫妻更愿意生孩子,从而提高人口出生率。
三、主要内容:
实施细则主要从强化教育、医疗、托育、工会慰问等方面提出支持生育具体措施,促进人口均衡发展。
一是强化教育支持。包括优化公立学校课后服务,课后服务结束时间原则上不早于当地正常下班时间;符合国家政策生育的二孩、三孩家庭,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享受“长幼随学”入学政策等内容。
二是强化就医支持。包括孕妇在通川区建档的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孕期健康检查,为其免除普通门诊挂号诊疗费,为危急重症孕产妇开通就诊“绿色通道”;通川区户籍产妇在全市任一助产机构住院分娩,其住院分娩医疗费用按医保政策报销后的自费部分,在费用结算时提供孩子达州市落户证明后,给予500元/孩的一次性补助等内容。
三是强化托育支持。包括鼓励建设托育服务综合服务中心,建成后给予每个托位300元/月的补助;3岁以下婴幼儿在通川区卫生健康局备案的托育机构入托,在通川区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体检每年减免80元/人体检费;在通川区登记落户的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90天内参加本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出生当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由区财政全额补助。
四是强化工会支持。《八条措施》明确加入工会组织的夫妻,符合国家政策生育二孩、三孩,每年由双方所在部门(单位)工会各发放500元慰问金。
四、适用对象:
实施细则适用于通川区户籍的人员和单位。
五、施行时间:
实施细则自2024年6月2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