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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川区科协技术协会:《达州市通川区青少年科技创新区长奖评选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来源:通川区科协技术协会     作者:admin     发布日期:2024-08-15     点击数: 人次

​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达州市通川区青少年科技创新区长奖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


一、修订《达州市通川区青少年科技创新区长奖评选管理办法》的背景和目的

答:一是区委、区政府为全面贯彻《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要求,高度重视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始终把普及青少年科学知识、激发青少年创新热情,作为全民科学素质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和主要工作。二是为适应新的发展形势和要求,省市科协对青少年科技创新的内容进行了相应调整,根据2023年11月30日新修订的《达州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市长奖评选管理办法》的规定,通川区为全面提升青少年科技创新的竞争力和创造力,借鉴兄弟县市区的做法,对2019年3月12日出台的《达州市通川区青少年科技创新区长奖评选管理办法》进行重新修改。

修订《达州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市长奖评选管理办法》的主要依据?

答:一是根据《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2021-2035年)》提出的培育一大批具备科学家潜质的青少年群体的要求。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的规定,要求组织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活动。三是根据新修订的《达州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市长奖评选管理办法》规定。

三、《达州市通川区青少年科技创新长奖评选管理办法》修订的主要内容及条款

答:(一)原《管理办法》共七章二十三条,新修订的《管理办法》共七章二十条,其中原第四章第十四、十五条合并为一条,并将部分内容纳入第八条。删除原第十八条“把通川区青少年科技创新纳入对学校素质教育、科技辅导员工作考核指标和中小学生素质评价的重要内容”。删除原第三章第十一条第八项内容“在全区青少年科技创新活动中做出显著成绩的通川区中小学校”。删除原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达州市通川区科学技术协会负责解释”。

()根据新修订的市长奖奖励办法现将“青少年科学调查体活验动”纳入了奖励范围。

()根据新修订的市长奖奖励办法修改后只奖励省级机器人竞赛(普及组)一等奖前3名。

()根据新修订的市长奖奖励办法,结合通川区的实际,现增加奖励市机器人竞赛(普及组)每个项目一等奖的前3名获奖者。

()根据年竞赛项目处于调整状态的实际情况,在新修订的管理办法》中增加了中科协牵头组织的需要青少年参加其他评比竞赛活动。

()根据其他县市区的青少年科技创新奖的奖励标准,结合我区实际,适当调整了奖励标准,将全国二、三等奖的奖励标准分别由原来的5000元、4000元调整为8000元、6000元;省级一、二、三等奖奖励标准分别由原来的3000元、2000元、1000元调整为5000元、4000元、3000元;十佳优秀科技辅导教师的奖励标准由原来的国家5000元、省级4000元调整为国家级10000元、省级6000元;全区优秀组织奖的评选由原来的15个调整为10个,奖励标准由原来的5000元、4000元、3000元统一调整为2000元。

()将区级特等奖由原来的10件,调整为15件。

四、《达州市通川区青少年科技创新长奖评选管理办法》何时施行?

答:本管理办法自2024年9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在有效期内,法律、法规、规章或上级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或已按程序对本办法作出废止、修改的决定,从其规定和决定。


解读单位:达州市通川区科学技术协会

2024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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