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达州市通川区委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推进通川区民营经济健康发展,2024年1月29日,通川区委、区政府印发了《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问:《方案》出台背景是什么?
答:2019年4月,区委、区政府出台的《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二十三条措施》,已经实施了四年,部分条款已不适应当前民营经济发展的需要。2023年7月1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省、市也相继出台了相关政策,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文件精神,更好推动全区民营经济发展,制定本《方案》。
二、问:《方案》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方案》由总体要求、发展目标、主要措施及工作要求四部分组成。一是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论述,不断强化政策落实,持续优化发展环境,推进全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二是发展目标。结合通川实际,提出力争到2025年全区民营经济增加值超过330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65%以上、民间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比重达60%以上,民营市场主体达5.5万户以上,实现“四川省民营企业100强”零的突破。三是主要措施。围绕优化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优化公允的金融投资环境、优化公正的营商服务环境、优化公道的创业发展环境、优化公开的政务保障环境等5个方面细化了23条具体措施。四是工作要求。从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统筹协调、务求工作实效、强化绩效管理等4个方面进行了强调。
三、问:《方案》主要特点是什么?
答:《方案》较2019年“23条”措施,在奖补条款上进行了调整。一是结合我区实际,奖补重点向制造业、高新技术企业进行了倾斜;二是对“23条”措施具体运行中,实际作用发挥不强、无法落实到位,比如,区本级财政不能兑现的条款进行了删除或优化;三是对于部分部门不能明确细化,奖补政策变化较大的,在《方案》中没有具体化,而是进行概念化表述,各部门在操作上具有了灵活性。
四、问:《方案》主要有那些具体措施?
答:《方案》通过破除市场准入壁垒,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拓宽民间资本投资领域,营造更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为民企“清障”;《方案》通过加强财税金融互动,激励企业直接融资,建立完善政府投融资担保体系,营造更加公允的金融投资环境,为民企“解难”;《方案》通过降低要素成本,降低税费成本,降低用工成本,降低房地成本,降低物流成本,营造更加公正的营商服务环境,为民企“减负”;《方案》通过激励壮大规模,激励开拓市场,鼓励科技创新,实施品牌工程,实施人才激励,营造更加公道的创业发展环境,为民企“撑腰”。《方案》通过简化审批许可,健全清理拖欠账款长效机制,提升政策落地实效,健全组织领导机制,保护合法权益,营造社会氛围,营造更加公开的政务保障环境,为民企“护航”;具体措施详见《方案》。
五、问:《方案》有那些奖补政策?
答:《方案》在拓宽民间资本投资领域、激励企业直接融资、降低要素成本、降低用工成本、降低房地成本、降低物流成本、激励壮大规模、激励提档升级、激励开拓市场、鼓励科技创新、实施品牌工程、实施人才激励都有奖补资金,具体奖补金额和条件见《方案》。
六、问:《方案》何时施行?
答:本《方案》从2024年1月29日起施行,执行期限截至到2025年12月31日。
七、问:《方案》中的奖补政策如何申请?
答:符合奖补政策的企业可向政策执行部门申请。
解读人:周泉宇
解读人联系电话:0818-2152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