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金石镇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
1 | 招标投标信息 | 招标投标 | 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合同订立及备案情况、招标投标违法处罚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 | 同上 | 金石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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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征收土地信息 | 征收土地信息 | 征地告知书以及履行征地报批前程序的相关证明材料、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地方案、征地批后实施中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 | 同上 | 金石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发布会听证会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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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金石镇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 时限 | 公开 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 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
1 |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息 | 资格预审公告 | 招标项目名称、内容、范围、规模、资金来源;投标资格能力要求,以及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方式;递交资格预审文件的截至时间、方式;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的,潜在投标人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 | 及时公开 | 金石镇人民政府 |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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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息
| 招标公告 | 招标项目名称、内容、范围、规模、资金来源;投标资格能力要求,以及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截至时间、方式;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的,潜在投标人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电子招标投标办法》 | 及时公开 | 金石镇人民政府 |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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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中标候选人公示 | 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质量、工期(交货期),以及评标情况;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 金石镇人民政府 |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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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息 | 中标结果 | 招标项目名称、中标人名称、中标价、工期、项目负责人、中标内容。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电子招标投标办法》 | 及时公开 | 金石镇人民政府 |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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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息 | 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 | 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澄清或修改事项;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电子招标投标办法》 |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至时间至少3日前,或者投标截至时间至少15日前 | 金石镇人民政府 |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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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息 | 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澄清、修改 | 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澄清或修改事项;招标人及其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 | 及时公开 | 金石镇人民政府 |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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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暂停、终止招标 | 招标人名称、招标项目名称、招标项目编号、本项目首次公告日期、招标暂停或终止原因、联系方式、其他事项。 | 《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 | 及时公开 | 金石镇人民政府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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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政府采购信息
| 招标公告 | 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采购项目的名称、预算金额,设定最高限价的,还应当公开最高限价;采购人的采购需求;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公告期限;投标截至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 及时公开,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 金石镇人民政府 | ■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其地方分网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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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资格预审公告 | 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采购项目名称、预算金额,设定最高限价的,还应当公开最高限价;采购人的采购需求;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公告期限;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至时间、地点及资格预审日期;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 及时公开,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 金石镇人民政府 | ■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其地方分网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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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政府采购信息
| 竞争性谈判公告、竞争性磋商公告和询价公告 |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采购项目预算金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获取谈判、磋商、询价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文件售价,响应文件提交的截至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 及时公开,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 金石镇人民政府 | ■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其地方分网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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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 | 采购项目的预算金额以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中的政府采购预算为依据;对于部门预算批复前进行采购的项目,以预算“二上数”中的政府采购预算为依据。对于部门预算已列明具体采购项目的,按照部门预算中具体采购项目的预算金额公开;部门预算未列明采购项目的,应当根据工作实际对部门预算进行分解,按照分解后的具体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公开。对于部门预算分年度安排但不宜按年度拆分的采购项目,应当公开采购项目的采购年限、概算总金额和当年安排数。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 随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开 | 金石镇人民政府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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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政府采购信息
| 采购文件 | 招标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和询价通知书。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 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前采购文件已公告的,不再重复公告 | 金石镇人民政府 | ■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其地方分网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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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采购信息更正公告 |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及首次公告日期;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采购项目联系人和电话。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 投标截至时间至少15日前、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至时间至少3日前,或者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至之日3个工作日前 | 金石镇人民政府 | ■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其地方分网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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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政府采购信息
| 单一来源公示 | 采购人、采购项目名称;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预算金额;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以及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公示的期限;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财政部门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 及时公开,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 金石镇人民政府 | ■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其地方分网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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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政府采购信息
| 中标、成交结果 |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或者成交金额;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或者标的的基本概况;评审专家名单。协议供货、定点采购项目还应当公告入围价格、价格调整规则和优惠条件。采用书面推荐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还应当公告采购人和评审专家的推荐意见。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 自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金石镇人民政府 | ■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其地方分网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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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采购合同 |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采购项目名称、编号,合同编号;供应商名称;合同内容。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 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 | 金石镇人民政府 | ■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其地方分网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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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政府采购信息 | 终止公告 |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采购项目名称、采购编号,采购方式;采购项目终止原因;公告期限;采购项目联系人和电话。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 及时公开 | 金石镇人民政府 | ■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其地方分网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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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公共服务项目采购需求 | 采购对象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项目需要的所有技术、服务、安全等要求,采购对象的数量、交付或实施的时间和地点,采购对象的验收标准等。 | 《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 | 及时公开 | 金石镇人民政府 | ■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其地方分网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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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公共服务项目验收结果 |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采购项目名称、编号,合同编号;履约供应商名称;验收单位;验收结果;验收人员。 | 《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 验收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 | 金石镇人民政府 | ■中国政府采购网及其地方分网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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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金石镇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县 级 | 乡、村级 | ||||||
1 | 财务信息 | 财务信息 | 财务管理及监督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金石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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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招生管理 | 学校介绍 | 办学性质、办学地点、办学规模、办学基本条件、联系方式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关于推进中小学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金石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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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学生管理 | 义务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 统一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金石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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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学生管理 | 教师职称评审 | 评审政策、评审通知、学校拟推荐人选名单、评审结果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 信息形成(变更)3个工作日内,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 金石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教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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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金石镇户籍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县 级 | 乡、村级 | ||||||
1 | 出生 | 出生 | 受理部门、办理条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 | 《户口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金石镇派出所 | ■政府网站 ■入户/现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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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收养、入籍等登记 | 收养 | 受理部门、办理条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 | 《户口登记条例》、《收养法》、《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国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金石镇派出所 | ■政府网站 ■入户/现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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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金石镇社会救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县 级 | 乡、村级 | ||||||
1 | 综合业务 | 政策 |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金石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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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监督 | 社会救助信访通讯地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金石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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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最低生活保障 | 政策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各地配套政策法规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金石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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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办事 指南 | 办理事项、办理条件、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金石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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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最低生活保障 | 审核 | 初审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示7个工作日 | 金石镇人民政府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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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审批 信息 | 低保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金石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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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 政策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民政部关于印发《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各地配套政策法规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金石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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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办事 指南 | 办理事项、办理条件、救助供养标准、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金石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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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 审核 | 初审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终止供养名单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示7个工作日 | 金石镇人民政府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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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审批 信息 | 特困人员名单及相关信息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金石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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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临时救助 | 政策 | 《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意见》、各地配套政策法规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金石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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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临时救助 | 办事 指南 | 办理事项、办理条件、救助标准、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 《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金石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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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审核 | 支出型临时救助对象名单、救助金额、救助事由 | 《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金石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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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金石镇养老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县 级 | 乡、村级 | ||||||
1 | 养老服务业务办理 | 老年人补贴 | 老年人补贴名称(高龄津贴、养老服务补贴、护理补贴等);各项老年人补贴依据;各项老年人补贴对象;各项老年人补贴内容和标准;各项老年人补贴方式;补贴申请材料清单及格式;办理流程、办理部门、办理时限、办理时间、地点、咨询电话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 制定或获取补贴政策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金石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政府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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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金石镇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县级 | 乡、村级 | ||||||
1 | 法治宣传教育 | 法律知识普及服务 | 法律法规资讯;普法动态资讯;普法讲师团信息等 | 《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各省“七五”普法规划<!--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 | 自制作或获取该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金石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其他法律服务网 注:有关公开信息可推送或归集至本省级法律服务网。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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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法律 查询 服务 | 法律服务机构、人员信息查询服务 | 辖区内的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仲裁、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有关基本信息、从业信息和信用信息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自制作或获取该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金石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其他法律服务网 注:有关公开信息可推送或归集至本省级法律服务网。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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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法律咨询 服务 | 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热线平台、网络平台咨询服务 | 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平台法律咨询服务指南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自制作或获取该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金石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其他法律服务网 注:有关公开信息可推送或归集至本省级法律服务网。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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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公共法律服务平台 | 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平台信息 | 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相关规划;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具体地址;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号码;中国法律服务网和各省级法律服务网网址;三大平台提供的公共法律服务事项清单及服务指南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自制作或获取该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金石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发布会/听证会 ■广播电视 ■公开查阅点 ■便民服务站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其他法律服务网 注:有关公开信息可推送或归集至本省级法律服务网。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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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金石镇财政预决算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县 级 | 乡、村级 | ||||||
1 | 财政预决算 | 政府预算 | 一般公共预算: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表。②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③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表。④一般公共预算本级基本支出表。⑤一般公共预算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表。⑥政府一般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 | 《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 | 金石镇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批准后20日内 | 金石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财政部门网站公开平台 ■政府公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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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性基金预算:①政府性基金收入表。②政府性基金支出表。③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表。④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表。⑤政府专项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 |
(九)金石镇就业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县 级 | 乡、村级 | ||||||
1 | 就业信息服务 | 就业政策法规咨询 | 就业创业政策项目、对象范围、政策申请条件、政策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地点(方式)、咨询电话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金石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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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岗位信息发布 | 招聘单位、岗位要求、福利待遇、招聘流程、应聘方式、咨询电话 | 同上 | 金石镇人民政府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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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求职信息登记 | 服务对象、提交材料、办理流程、服务时间、服务地点(方式)、咨询电话 | 同上 | 金石镇人民政府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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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就业信息服务 | 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发布 | 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相关说明材料、咨询电话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 同上 | 金石镇人民政府保障部门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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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职业培训信息发布 | 培训项目、对象范围、培训内容、培训课时、授课地点、补贴标准、报名材料、报名地点(方式)、咨询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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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创业开业指导 | 职业介绍 | 服务内容、服务对象、提交材料、服务时间、服务地点(方式)、咨询电话 服务内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 同上 | 金石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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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职业指导 | 金石镇人民政府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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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创业开业指导 | 创业开业指导 | 服务内容、服务对象、提交材料、服务时间、服务地点(方式)、咨询电话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金石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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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 | 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 | 活动通知、活动时间、参与方式、相关材料、活动地址、咨询电话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金石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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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就业失业登记 | 失业登记 | 对象范围、申请人权利和义务、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理地点(方式)、办理结果告知方式、咨询电话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金石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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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11 | 就业登记 | 对象范围、申请人权利和义务、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理地点(方式)、办理结果告知方式、咨询电话 | 金石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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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12 | 就业失业登记 | 《就业创业证》申领 | 对象范围、申请人权利和义务、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理地点(方式)、办理结果告知方式、咨询电话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金石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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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13 | 创业服务 | 创业补贴申领 | 对象范围、申请人权利和义务、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理地点(方式)、办理结果告知方式、咨询电话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金石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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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14 | 创业担保贷款申请 | 对象范围、申请人权利和义务、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理地点(方式)、办理结果告知方式、咨询电话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金石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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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15 | 对就业困难人员(含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实施就业援助 |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 对象范围、申请人权利和义务、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理地点(方式)、办理结果告知方式、咨询电话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金石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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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16 | 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 | 对象范围、申请人权利和义务、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理地点(方式)、办理结果告知方式、咨询电话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金石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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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公益性岗位补贴申领 | 对象范围、申请人权利和义务、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理地点(方式)、办理结果告知方式、咨询电话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金石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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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金石镇社会保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县 级 | 乡、村级 | ||||||
1 | 社会保险登记
| 参保单位注销 | 事项名称、事项简述、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结果送达、收费依据及标准、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金石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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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2 | 职工参保登记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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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3 |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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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4 | 社会保险缴费申报 | 缴费人员增减申报 | 事项名称、事项简述、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结果送达、收费依据及标准、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金石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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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5 | 社会保险缴费申报 | 社会保险缴费申报与变更 | 事项名称、事项简述、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结果送达、收费依据及标准、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金石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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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6 | 社会保险费延缴申请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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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7 | 社会保险费欠费补缴申报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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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8 | 养老保险服务 | 职工正常退休(职)申请 | 事项名称、事项简述、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结果送达、收费依据及标准、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社会保险法》、《劳动保险条例》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金石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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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9 |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申领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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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10 | 暂停养老保险待遇申请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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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11 | 恢复养老保险待遇申请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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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12 | 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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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13 | 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申领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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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14 | 养老保险服务 | 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 | 事项名称、事项简述、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结果送达、收费依据及标准、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社会保险法》、《劳动保险条例》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金石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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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15 | 遗属待遇申领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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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16 | 病残津贴申领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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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17 |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 事项名称、事项简述、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结果送达、收费依据及标准、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社会保险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金石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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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18 |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 事项名称、事项简述、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结果送达、收费依据及标准、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社会保险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金石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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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19 | 养老保险服务 |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 事项名称、事项简述、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结果送达、收费依据及标准、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社会保险法》、《劳动保险条例》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金石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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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互转申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社会保险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金石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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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申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社会保险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的通知》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金石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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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工伤保险服务 | 工伤事故备案 | 事项名称、事项简述、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结果送达、收费依据及标准、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金石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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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金石镇城乡规划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县 级 | 乡、村级 | ||||||
1 | 公共 服务 | 法规文件 | 城乡规划领域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 《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金石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纸质载体 ■公开查阅点 ■政府服务中心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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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2 | 政民互动 | 城乡规划事项的意见征集、咨询、信访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实时公开 | 金石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广播电视 ■公开查阅点 ■政府服务中心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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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3 | 办事服务 | 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实时公开 | 金石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政府服务中心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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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金石镇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县 级 | 乡、村级 | ||||||
1 | 征地管理政策 | ─ | 征地补偿安置法律以及适用于本地区的政策、技术标准等规定要求。1.法律法规和规章;2.征地前期准备、征地审查报批、征地组织实施规范性文件;3.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或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4.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农村村民住宅拆迁补偿标准〕;〔*征地工作流程图〕。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 金石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征地信息公开平台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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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2 | 征地前期准备 | 拟征收土地告知 | 在拟征收土地前,应明确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并予以公开。1.拟征收土地用途;2.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和范围;3.征地补偿标准及安置途径;4.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5.拟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管控(包括不得抢栽、抢种、抢建等有关规定);6.听证权利;〔*对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有异议的救济措施〕。 |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 | 在实地启动拟征收土地工作时,在村公示栏公开。
| 金石镇人民政府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政府网站 ▲征地信息公开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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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面向拟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集体成员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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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收到征地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征地信息公开平台公开。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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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征地前期准备 | 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 | 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按规定确认后,调查结果予以公开。 1.征收土地勘测调查表; 2.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调查登记表; 〔*土地勘测定界图件(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除外;图件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技术处理)〕。
| 《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 | 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村公示栏公开。 | 金石镇人民政府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政府网站 ▲征地信息公开平台 |
| √面向拟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集体成员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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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收到征地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征地信息公开平台公开。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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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拟征地听证 | 征地前期工作中依申请开展听证工作的,听证结果予以公开。按拟征收土地告知确定的时间制作《听证通知书》;按《听证通知书》规定的时间组织听证;实施听证的,公开听证相关材料。 1.《听证通知书》; 2.听证处理意见; 〔*听证笔录有关资料〕。 | 《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县征地信息公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 ①《听证通知书》应在组织听证7个工作日前予以公开;②其他听证公开内容在拟征地听证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村公示栏公开。 | 金石镇人民政府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政府网站 ▲征地信息公开平台 |
| √面向拟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集体成员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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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收到征地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征地信息公开平台公开。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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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征地组织实施 | 征收土地公告 | 根据用地批复文件,县(市、区)人民政府拟定征收土地公告并予以公开。 1.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 2.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面积; 3.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口安置方式、社会保障途径等; 4.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和要求; 5.救济途径。 | 《土地管理法》、《征收土地公告办法》 | 收到征地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开。 | 金石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征地信息公开平台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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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6 | 征地组织实施 | 征地补偿登记 | 征地补偿登记汇总表。 〔*征地补偿登记前置与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合并进行的,在前置环节一并公开〕。 | 《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征地补偿登记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公示结束后,转为依申请公开。 | 金石镇人民政府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拟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集体成员 | √ | √ |
| √ |
7 |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 征收土地公告期满后,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负责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的有关部门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开。 1.被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和数量; 2.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3.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与支付方式; 4.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方法、缴费比例和办法; 5.农业人员安置具体途径; 6.其他有关征地补偿、安置的具体措施; 7.听证等救济途径;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前置的,在前置环节一并公开〕。 |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县征地信息公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收土地公告办法》。 | 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 公示结束后,转为依申请公开。
| 金石镇人民政府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拟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集体成员 | √ | √ |
| √ | |
8 | 征地组织实施 |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听证 | 依申请开展听证工作的,听证结果公开。按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确定的时间制作《听证通知书》;按《听证通知书》规定的时间组织听证;实施听证的,公开听证相关材料。 1.《听证通知书》; 2.听证处理意见;〔*听证笔录有关资料〕。 | 《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县征地信息公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 ①《听证通知书》应在组织听证7个工作日前予以公开;②其他听证公开内容在征地听证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公示结束后,转为依申请公开。 | 金石镇人民政府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拟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集体成员 | √ | √ |
| √ |
9 | 征地补偿费用支付 | 征地补偿费用支付凭证。 〔在被征地村公告栏张贴,予以公开,张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后可依申请公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征收土地公告办法》
| 获得支付凭证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公示结束后,转为依申请公开。 | 金石镇人民政府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拟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集体成员 | √ | √ |
| √ |
(十三)金石镇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 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县 级 | 乡、村级 | ||||||
1 | 公共服务事项 | 生态环境保护政策与业务咨询 | 生态环境保护政策与业务咨询答复函 | 《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金石镇人民政府 | ■便民服务中心 ■微信公众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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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生态环境主题活动组织情况 | 环保公众开放活动通知、活动开展情况;参观环境宣传教育基地活动开展情况;在公共场所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通知、活动开展情况;六五环境日、全国低碳日等主题宣传活动通知、活动开展情况;开展生态、环保类教育培训活动通知、活动开展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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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生态环境污染举报咨询 | 生态环境举报、咨询电话号码 | 《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环境信访办法》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金石镇人民政府 | ■便民服务中心 ■微信公众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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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保障性住房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县 级 | 乡、村级 | ||||||
1 | 办事指南 | 申请保障 | 申请条件;申请所需材料及范本;申请流程和办理时限;申请受理(办理)机构;受理地点;咨询电话、监督电话等。 | 《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金石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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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合同备案 | 合同范本;备案机构;受理地点;咨询电话等。 | |||||||||||
3 | 申请租金减免 | 申请所需材料及范本;申请流程和办理时限;申请受理(办理)机构;受理地点;咨询电话、监督电话等。 | |||||||||||
4 | 办事指南 | 缴纳租金 | 租金标准;缴纳方式、时限;受理(办理)机构;咨询电话、监督电话等。 | 《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金石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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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5 | 保障性住房调换 | 申请所需材料及范本;申请方式、流程;申请受理(办理)机构;受理地点;咨询电话、监督电话等。 | |||||||||||
6 | 自愿退出 | 申请所需材料及范本;申请方式、流程;申请受理(办理)机构;受理地点;咨询电话、监督电话等。 | |||||||||||
7 | 政策解读 | 本级政策解读 | 解读主体;解读内容;解读方式;解读时间等。 | ||||||||||
8 | 回应关切 | 主动回应 | 公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及回复情况;公开突发事件应对情况等。 | ||||||||||
9 | 回应关切 | 互动回应 | 在收集分析研判舆情的基础上,针对舆论关注的焦点、热点和关键问题的互动回应内容。 | 《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金石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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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金石镇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县 级 | 乡、村级 | ||||||
1 | 补偿 | 分户补偿情况 | 分户补偿结果。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关于推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金石镇人民政府 | ■入户/现场 |
| 在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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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2 | 补偿 | 产权调换房屋 | 房源信息;选房办法;选房结果。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关于推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金石镇人民政府 | ■入户/现场 |
| 在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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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3 | 房屋征收补偿决定 | 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公告。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关于推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金石镇人民政府 | ■入户/现场 |
| 在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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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十六)金石镇农村危房改造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县 级 | 乡、村级 | ||||||
1 | 部门文件 | 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文件 | 文件分类、生成日期、标题、文号、有效性、关键词和具体内容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金石镇人民政府 | 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广播、电视、报纸、公示栏等平台和办事大厅、便民服务窗口等场所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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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政策解读 | 上级政策解读 | 着重解读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以及注意事项、关键词诠释、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金石镇人民政府 | 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广播、电视、报纸、公示栏等平台和办事大厅、便民服务窗口等场所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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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本级政策解读 | ||||||||||||
4 | 计划实施 | 任务分配 | 及时公开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农户名单 | 《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加强和完善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若干问题的通知》等 | 分配结果确定后20个工作日内 | 金石镇人民政府 | 办事大厅、公示栏、便民服务窗口等场所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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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组织培训 | 组织开展农村建筑工匠培训文件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金石镇人民政府 | 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栏等平台和办事大厅、便民服务窗口等场所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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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条件与标准 | 农村危房等级评定标准 | 农村危房等级评定相关标准 | 《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加强和完善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若干问题的通知》等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金石镇人民政府 | 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栏等平台和办事大厅、便民服务窗口等场所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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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申请条件 | 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申请条件 | 同上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金石镇人民政府 | 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栏等平台和办事大厅、便民服务窗口等场所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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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条件与标准 |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补助标准 |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补助标准 | 同上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金石镇人民政府 | 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栏等平台和办事大厅、便民服务窗口等场所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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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农村危房改造竣工合格标准 | 农村危房改造竣工验收要求 | 同上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金石镇人民政府 | 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栏等平台和办事大厅、便民服务窗口等场所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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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对象认定 | 危改户认定程序 | 农村危房改造申请程序 | 同上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金石镇人民政府 | 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栏等平台和办事大厅、便民服务窗口等场所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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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认定结果 | 认定结果 | 同上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金石镇人民政府 | 办事大厅、公示栏、便民服务窗口等场所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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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预算管理 | 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 | 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报表有关内容,部门预算、决算及报表有关内容 | 同上 | 经县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或财政部门批复后20日内 | 县级财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 办事大厅、公示栏、便民服务窗口等场所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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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决策部署 | 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 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等 | 《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金石镇人民政府 | 办事大厅、公示栏、便民服务窗口等场所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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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年度任务实施 | 年度任务执行情况 | 年度工作完成情况等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金石镇人民政府 | 办事大厅、公示栏、便民服务窗口等场所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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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舆情收集、热点及关键问题回应 | 舆情收集回应 | 接受投诉、咨询、建议等联系电话、通信地址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 | 信息形成之日 起20个工作日 内 | 金石镇人民政府 | 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广播、电视、报纸、公示栏等平台和办事大厅、便民服务窗口等场所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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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互动回应 | 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舆论关注的焦点、热点及关键问题等回应内容 | 及时发布信息;对涉及重大舆情的,要快速反应,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持续发布信息。 | 金石镇人民政府 | 办事大厅、公示栏、便民服务窗口等场所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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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金石镇涉农补贴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县 级 | 乡级 | ||||||
1 |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 | 农机购置补贴 | 政策依据; 申请指南:包括补贴对象、补贴范围、补贴标准、申请程序、申请材料、咨询电话、受理单位、办理时限、联系方式等; 补贴结果; 监督渠道:包括举报电话、地址等。 | 《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金石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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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 | 耕地地力保护 | 政策依据; 申请指南:包括补贴对象、补贴范围、补贴标准、申请程序、申请材料、咨询电话、受理单位、办理时限、联系方式等; 补贴结果; 监督渠道:包括举报电话、地址等。 |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政部 农业部关于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的通知》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金石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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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 |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 | 政策依据; 申请指南:包括补贴对象、补贴范围、补贴标准、申请程序、申请材料、咨询电话、受理单位、办理时限、联系方式等; 补贴结果; 监督渠道:包括举报电话、地址等。 | 《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意见》、《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十三五”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发展规划》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金石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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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 | 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 政策依据; 申请指南:包括补贴对象、补贴范围、补贴标准、申请程序、申请材料、咨询电话、受理单位、办理时限、联系方式等; 补贴结果; 监督渠道:包括举报电话、地址等。 |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金石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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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 | 草原禁牧补助与草畜平衡奖励 | 政策依据; 申请指南:包括补贴对象、补贴范围、补贴标准、申请程序、申请材料、咨询电话、受理单位、办理时限、联系方式等; 补贴结果; 监督渠道:包括举报电话、地址等。 | 《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指导意见(2016-2020)》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金石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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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 | 强制扑杀、强制免疫和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 | 政策依据; 申请指南:包括补贴对象、补贴范围、补贴标准、申请程序、申请材料、咨询电话、受理单位、办理时限、联系方式等; 补贴结果; 监督渠道:包括举报电话、地址等。 | 《动物防疫法》、《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管理办法》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金石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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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金石镇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县 级 | 乡、村级 | ||||||
1 | 公共 | 公共文化机构免费开放信息 | 1.机构名称; | 《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化部 财政部关于推进全国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的意见》、《文化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城市社区(街道)文化中心免费开放工作的通知》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金石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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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特殊群体公共文化服务信息 | 1.机构名称; | 《残疾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金石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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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公共 | 组织开展群众文化活动 | 1.机构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化馆服务标准》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金石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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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下基层辅导、演出、展览和指导基层群众文化活动 | 1.活动时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化馆服务标准》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金石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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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举办各类展览、讲座信息 | 1.活动时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办法》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金石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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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辅导和培训基层文化骨干 | 1.培训时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办法》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金石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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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传播活动 | 1.活动时间; | 《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金石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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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公共 | 文博单位名录 | 文物保护管理机构和博物馆名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金石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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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金石镇卫生健康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县级 | 乡、村级 | ||||||
1 | 行政许可类事项 |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包括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权限内) | 1.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2.办事指南,包括:适用范围、事项审查类型、项目信息(项目名称、审批类别、项目编码)、办理依据、受理机构、决定机构、审批数量、办理条件、申请材料、申请接收、办理基本流程、办理方式、审批时限、审批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结果、结果送达、申请人权利和义务、咨询途径、监督和投诉渠道、办公地址和时间、公开查询方式等 3.过程信息,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公开受理、审核、审批、送达等相关信息 | 《行政许可法》、《母婴保健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修改<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等4部门规章的决定》<!--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金石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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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信息——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信息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金石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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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行政许可类事项 | 母婴保健服务人员资格认定(包括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权限内) | 1.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2.办事指南,包括:适用范围、事项审查类型、项目信息(项目名称、审批类别、项目编码)、办理依据、受理机构、决定机构、审批数量、办理条件、申请材料、申请接收、办理基本流程、办理方式、审批时限、审批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结果、结果送达、申请人权利和义务、咨询途径、监督和投诉渠道、办公地址和时间、公开查询方式等 3.过程信息,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公开受理、审核、审批、送达等相关信息
| 《行政许可法》、《母婴保健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修改<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等4部门规章的决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金石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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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信息,包括姓名、性别、类别、执业地点、证书编码、主要执业机构、发证(批准)机关等相关信息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金石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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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金石镇安全生产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县级 | 乡、村级 | ||||||
1 | 政策 文件 | 法律法规 | 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法律、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金石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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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部门和地方规章 | 与安全生产有关的部门和地方规章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金石镇人民政府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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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其他政策文件 | 其他可以公开的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政策文件,包括改革方案、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工作计划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金石镇人民政府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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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重大决策草案 | 涉及管理相对人切身利益、需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等重大决策,决策前向社会公开决策草案、决策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 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 金石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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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政策 文件 | 重要会议 | 通过会议讨论作出重要改革方案等重大决策时,经党组研究认为有必要公开讨论决策过程的会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 提前一周发通知邀请 | 金石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便民服务站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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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征集采纳社会公众意见情况 | 重大决策草案公布后征集到的社会公众意见情况、采纳与否情况及理由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 征求意见时对外公布的时限内公开 | 金石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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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行政 管理 | 隐患管理 | 重大隐患排查、挂牌督办及其整改情况,安全生产举报电话等 | 《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 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 金石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广播电视 ■公开查阅点 ■公示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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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行政 管理 | 应急管理 | 承担处置主责、非敏感的应急信息,包括事故灾害类预警信息、事故信息、事故后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应对结果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突发事件应对法》、《关于全面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 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 金石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公示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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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行政管理 | 动态信息 | 业务工作动态、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动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 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 金石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发布会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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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行政 管理 | 安全生产预警提示信息 | 气象及灾害预警信息 不同时段、不同领域安全生产提示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 信息形成后及时公开 | 金石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发布会 ■便民服务站 ■入户/现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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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重点 领域 信息 公开 | 财政资金信息 | 预算、决算 “三公”经费 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使用等财政资金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意见的通知》 | 按中央要求时限公开 | 金石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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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重点 领域 信息 公开 | 政府采购信息 | 本单位采购实施情况相关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 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 金石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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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办事纪律和监督管理 | 本单位的办事纪律,受理投诉、举报、信访的途径等内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 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 金石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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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重点 领域 信息 公开 | 检查和巡查发现安全监管监察问题 | 检查和巡查发现的、并要求向社会公开的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 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 金石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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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三)金石镇救灾生产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县级 | 乡、村级 | ||||||
1 | 政策 文件 | 法律法规 | 与救灾有关的法律、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金石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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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部门和地方规章 | 与救灾有关的部门和地方规章、规范性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金石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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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其他政策文件 | 其他可以公开的与救灾有关的政策文件,包括改革方案、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工作计划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金石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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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重大决策草案 | 涉及管理相对人切身利益、需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等重大决策,决策前向社会公开决策草案、决策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 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 金石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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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重大政策解读及回应 | 有关重大政策的解读及回应 相关热点问题的解读及回应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 | 重大决策作出后及时公开 | 金石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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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重要会议 | 以会议讨论作出重要改革方案等重大决策时,经党组研究认为有必要公开讨论决策过程的会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 提前一周发通知邀请 | 金石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便民服务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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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政策 文件 | 征集采纳社会公众意见情况 | 重大决策草案公布后征集到的社会公众意见情况、采纳与否情况及理由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征求意见时对外公布的时限内公开 | 金石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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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备灾 管理 | 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 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分布情况(其具体位置、创建时间、创建级别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6-2020年)》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金石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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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灾害信息员队伍 | 县乡两级灾害信息员工作职责和办公电话 | 同上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金石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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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预警信息 | 气象、地震等单位发布的预警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金石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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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灾后 救助 | 灾情核定信息 | 本行政区域内因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情况(受灾时间、灾害种类、受灾范围、灾害造成的损失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然灾害救助条例》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金石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纸质媒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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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灾后 救助 | 救助审定信息 | 自然灾害救助(6类)的救助对象、申报材料、办理程序及时限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然灾害救助条例》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金石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纸质媒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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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灾害 救助 | 应急管理部门审批 | 救助款物通知及划拨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然灾害救助条例》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金石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纸质媒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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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因灾过渡期生活救助 | 因灾过渡期生活救助标准、过渡期生活救助对象评议结果公示(灾民姓名、受灾情况、拟救助金额、监督举报电话) 过渡期生活救助对象确定(灾民姓名、受灾情况、救助金额、监督举报电话)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然灾害救助条例》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金石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纸质媒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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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灾后 救助 | 居民住房恢复重建救助 | 居民住房恢复重建救助标准(居民因灾倒房、损房恢复重建具体救助标准) 居民住房恢复重建救助对象评议结果公示(公开灾民姓名、受灾情况、拟救助标准、监督举报电话)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然灾害救助条例》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金石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纸质媒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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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款物 管理 | 捐赠款物信息 | 年度捐赠款物信息以及款物使用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 金石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纸质媒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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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年度款物使用情况 | 年度救灾资金和救灾物资等使用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 金石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纸质媒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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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工作 动态 | 工作信息 | 防灾减灾救灾其他相关动态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 金石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纸质媒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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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金石镇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县 级 | 乡、村级 | ||||||
1 | 监督 检查 | 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 | 检查制度、检查标准、检查结果等 | 《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金石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其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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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公共 服务 |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 |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 信息形成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 金石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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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公共 服务 | 食品安全应急处置 | 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应急保障、监测预警、应急响应、热点问题落实情况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金石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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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食品药品投诉举报 | 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制度和政策、受理投诉举报的途径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金石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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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食品用药安全宣传活动 | 活动时间、活动地点、活动形式、活动主题和内容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 信息形成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 金石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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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五)金石镇扶贫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县 级 | 乡、村级 | ||||||
1 | 政策文件 | 行政法规、规章 | f 中央及地方政府涉及扶贫领域的行政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金石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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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规范性文件 | f 各级政府及部门涉及扶贫领域的规范性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金石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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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其他政策文件 | f 涉及扶贫领域其他政策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金石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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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扶贫对象 | 贫困人口识别 | f 识别标准(国定标准、省定标准) | 《国务院扶贫办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金石镇人民政府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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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贫困人口退出 | f 退出计划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贫困退出机制的意见》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金石镇人民政府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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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扶贫资金 |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结果 | f 资金名称 | 《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 | 资金分配结果下达15个工作日内 | 金石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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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扶贫资金 | 年度计划 | f 年度县级扶贫资金项目计划或贫困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方案(含调整方案) | 《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金石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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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精准扶贫贷款 | f 扶贫小额信贷的贷款对象、用途、额度、期限、利率等情况 | 《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 | 每年底前集中公布1次当年情况 | 金石镇人民政府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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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行业扶贫相关财政资金和东西部扶贫协作财政支援资金使用情况 | 项目名称、实施地点、资金规模、实施单位、带贫减贫机制、绩效目标 | 《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金石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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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扶贫项目 | 项目库建设 | f 申报内容(含项目名称、项目类别、建设性质、实施地点、资金规模和筹资方式、受益对象、绩效目标、群众参与和带贫减贫机制等) | 《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完善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的指导意见》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金石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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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年度计划 | 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建设任务、补助标准、资金来源及规模、实施期限、实施单位、责任人、绩效目标、带贫减贫机制等 | 《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金石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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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扶贫项目 | 项目实施 | f 扶贫项目实施前情况(包括项目名称、资金来源、实施期限、绩效目标、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受益对象和带贫减贫机制等) | 《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金石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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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监督管理 | 监督举报 | 监督电话(12317) | 《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金石镇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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