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东岳镇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
1 | 征收土地信息 | 征收土地信息 | 征地告知书以及履行征地报批前程序的相关证明材料、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地方案、征地批后实施中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等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 | 信息形成20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示 | 东岳镇人民政府 | ■政务公示栏 | √ | √ |
(二)东岳镇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镇级 | 村级 | |||||||
1 | 财务信息 | 财务信息 | 财务管理及监督办法、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东岳镇人民政府、镇级教育部门 | ■政务公示栏 | √ | √ | √ | √ | |||
2 | 招生管理 | 学校介绍 | 办学性质、办学地点、办学规模、办学基本条件、联系方式等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教育部关于推进中小学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东岳镇人民政府、镇级教育部门 | ■政务公示栏 | √ | √ | √ | √ | |||
3 | 教师管理 | 教师职称评审 | 评审政策、评审通知、学校拟推荐人选名单、评审结果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 信息形成(变更)3个工作日内,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 东岳镇人民政府、镇级教育部门 | ■政务公示栏 | 教师 | √ | √ | √ |
(三)东岳镇社会救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镇级 | 村级 | ||||||
1 | 综合业务 | 政策 |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 《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东岳镇人民政府 | ■政务公示栏 | √ | √ | √ | √ | ||
2 | 监督 | 社会救助信访通讯地址 | 《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东岳镇人民政府 | ■政务公示栏 | √ | √ | √ | √ | |||
3 | 最低生活保障 | 政策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各地配套政策法规文件 | 《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东岳镇人民政府 | ■政务公示栏 | √ | √ | √ | √ | ||
4 | 办事 指南 | 办理事项、办理条件、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东岳镇人民政府 | ■政务公示栏 | √ | √ | √ | √ | |||
5 | 最低生活保障 | 审核 | 初审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示7个工作日 | 东岳镇人民政府 | ■政务公示栏 | √ | √ | √ | |||
6 | 审批 信息 | 低保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东岳镇人民政府 | ■政务公示栏 | √ | √ | √ | √ | |||
7 |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 政策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民政部关于印发《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各地配套政策法规文件 | 《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东岳镇人民政府 | ■政务公示栏 | √ | √ | √ | √ | ||
8 | 办事 指南 | 办理事项、办理条件、救助供养标准、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东岳镇人民政府 | ■政务公示栏 | √ | √ | √ | √ | |||
9 |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 审核 | 初审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终止供养名单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示7个工作日 | 东岳镇人民政府 | √ | √ | √ | ||||
10 | 审批 信息 | 特困人员名单及相关信息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东岳镇人民政府 | ■政务公示栏 | √ | √ | √ | √ | |||
11 | 临时救助 | 政策 | 《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意见》、各地配套政策法规文件 | 《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东岳镇人民政府 | ■政务公示栏 | √ | √ | √ | √ | ||
12 | 临时救助 | 办事 指南 | 办理事项、办理条件、救助标准、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 《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东岳镇人民政府 | ■政务公示栏 | √ | √ | √ | √ | ||
13 | 审核 | 支出型临时救助对象名单、救助金额、救助事由 | 《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东岳镇人民政府 | ■政务公示栏 | √ | √ | √ | √ |
(四)东岳镇养老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镇级 | 村级 | ||||||
1 | 养老服务通用政策 | 国家和地方层面养老服务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 | 文件名称、文号、发文部门 | 《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 制定或获取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东岳镇人民政府社会事务办公室 | ■政务公示栏 | √ | √ | √ | |||
2 | 养老服务扶持政策措施清单以及养老机构投资指南 | ①扶持政策措施名称、扶持对象、实施部门、扶持政策措施内容和标准; ②象山镇人民政府养老机构投资环境简介;养老机构投资审批条件及依据;养老机构投资审批流程;投资审批涉及部门和联系方式。 | 《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 制定或获取扶持政策措施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东岳镇人民政府社会事务办公室 | √ | √ | √ | |||||
3 | 养老服务业务办理 | 养老机构备案以及养老服务扶持补贴 | ①备案申请材料清单及样式、备案流程、办理部门、办理时限,办理时间、地点,咨询电话; ②养老服务扶持补贴名称(建设补贴、运营补贴等)、补贴依据、补贴对象、补贴申请条件、补贴内容和标准 补贴方式,补贴申请材料清单及样式,办理流程、办理部门、办理时限、办理时间、地点、咨询电话。 | 《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 制定或获取备案政策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东岳镇人民政府社会事务办公室 | ■政务公示栏 | √ | √ | √ | |||
4 | 养老服务业务办理 | 老年人补贴 | 老年人补贴名称(高龄津贴、养老服务补贴、护理补贴等);各项老年人补贴依据;各项老年人补贴对象;各项老年人补贴内容和标准;各项老年人补贴方式;补贴申请材料清单及格式;办理流程、办理部门、办理时限、办理时间、地点、咨询电话 | 《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 制定或获取补贴政策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东岳镇人民政府社会事务办公室 | ■政务公示栏 | √ | √ | √ | √ | ||
5 | 养老服务行业管理信息 | 养老机构备案信息 | 象山镇行政区域内已备案养老机构案数量;象山镇行政区域内已备案养老机构名称、机构地址、床位数量等基本信息 |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养老机构管理办法》、《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 每20个工作日更新 | 东岳镇人民政府社会事务办公室 | ■政务公示栏 | √ | √ | √ | |||
6 | 养老服务扶持补贴信息以及老年人补贴申领和发放信息 | 象山镇行政区域内各项养老服务扶持及老年人补贴申请数量;象山镇行政区域内各项养老服务扶持、老年人补贴申请审核通过数量;象山镇行政区域内各项养老服务扶持、老年人补贴申请审核通过名单及补贴金额;象山镇行政区域内各项养老服务扶持及老年人补贴发放总金额。 | ①养老服务扶持补贴政策、《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②《财政部 民政部 全国老龄办关于建立健全经济困难的高龄 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的通知》、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 每20个工作日更新 | 东岳镇人民政府社会事务办公室 | ■政务公示栏 | √ | √ | √ | ||||
7 | 养老机构评估信息 | 象山镇行政区域内养老机构评估事项(综合评估、标准评定等)申请数量,象山镇行政区域内养老机构评估总体结果(综合评估、标准评估等),象山镇行政区域内养老机构评估机构清单(综合评估、标准评估等) | 《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各地相关评估政策、《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 制定或获取评估结果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东岳镇人民政府社会事务办公室 | ■政务公示栏 | √ | √ | √ | ||||
8 | 养老服务行业管理信息 | 民政部门负责的养老机构行政处罚信息 | 行政处罚事项及标准、行政处罚结果,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监督方式及电话 |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处罚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 行政处罚决定做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 东岳镇人民政府社会事务办公室 | ■政务公示栏 | √ | √ | √ |
(五)东岳镇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镇级 | 村级 | ||||||
1 | 法治宣传教育 | 法律知识普及服务 | 法律法规资讯;普法动态资讯;普法讲师团信息等 | 《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各省“七五”普法规划<!--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 | 自制作或获取该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东岳镇司法所 | ■政务公示栏 | √ | √ | √ | √ | ||
2 | 推广法治文化服务 | 辖区内法治文化阵地信息;法治文化作品、产品 | 同上 | 自制作或获取该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东岳镇司法所 | ■政务公示栏 | √ | √ | √ | √ | |||
3 | 对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 评选表彰通知;先进集体和个人申报表(空白表);拟表彰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单;表彰决定 | 同上 | 自制作或获取该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东岳镇司法所 | ■政务公示栏 | √ | √ | √ | ||||
4 | 法律援助 | 法律援助服务 | 给予法律援助决定书;不予法律援助决定书;指派通知书 | 《法律援助条例》、《四川省法律援助条例》 | 自制作或获取该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东岳镇司法所 | ■政务公示栏 | 法律援助申请人、受指派的律师事务所或其他组织等 | √ | √ | |||
12 | 人民调解 | 对有突出贡献的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人民调解员按照国家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 评选表彰通知;先进集体和个人申报表(空白表);拟表彰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单; 表彰决定 | 《人民调解法》、《四川省人民调解条例》 | 自制作或获取该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东岳镇司法所 | ■政务公示栏 | √ | √ | √ |
(六)东岳镇财政预决算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镇级 | 村级 | ||||||
1 | 财政预决算 | 部门 | 收支总体情况表:1部门收支总表。2部门预算收入总表。3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 《预算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 | 东岳镇政府财政部门批复后20日内 | 东岳镇人民政府财政所 | ■政府网站
| √ | √ | √ | |||
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1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2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5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表。6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7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8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 |||||||||||||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 |||||||||||||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按“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公开,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应当细化到“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两个项目。 | |||||||||||||
本部门职责、机构设置情况、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以及政府采购(主要包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和货物、工程、服务采购的预算金额)等情况的说明,并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结合工作进展情况,逐步公开国有资产占用、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情况。 | |||||||||||||
没有数据的表格应当列出空表并说明。 | |||||||||||||
2 | 财政预决算 | 部门 | 收支总体情况表: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2收入决算表.3支出决算表. | 《预算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 | 本级政府财政部门批复后20日内 | 东岳镇人民政府财政所 | ■政府网站
| √ | √ | √ | |||
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2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1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 |||||||||||||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表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表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 |||||||||||||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按“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公开,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应当细化到“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两个项目。 | |||||||||||||
本部门职责、机构设置情况、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以及政府采购(主要包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金额,货物、工程、服务的采购金额)等情况的说明,并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结合工作进展情况,逐步公开国有资产占用、绩效评价结果等情况。 | |||||||||||||
没有数据的表格应当列出空表并说明。 |
(七)东岳镇就业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镇级 | 村级 | ||||||
1 | 就业信息服务 | 就业政策法规咨询 | 就业创业政策项目、对象范围、政策申请条件、政策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地点(方式)、咨询电话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东岳镇人民政府社会事务办公室 | ■政务公示栏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 √ | ||
2 | 岗位信息发布 | 招聘单位、岗位要求、福利待遇、招聘流程、应聘方式、咨询电话 | 同上 | 东岳镇人民政府社会事务办公室 | √ | √ | √ | √ | |||||
3 | 求职信息登记 | 服务对象、提交材料、办理流程、服务时间、服务地点(方式)、咨询电话 | 同上 | 东岳镇人民政府社会事务办公室 | √ | √ | √ | √ | |||||
4 | 就业信息服务 | 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发布 | 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相关说明材料、咨询电话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 同上 | 东岳镇人民政府社会事务办公室 | ■政务公示栏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 √ | ||
5 | 职业培训信息发布 | 培训项目、对象范围、培训内容、培训课时、授课地点、补贴标准、报名材料、报名地点(方式)、咨询电话 | √ | √ | √ | √ | |||||||
6 | 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创业开业指导 | 职业介绍 | 服务内容、服务对象、提交材料、服务时间、服务地点(方式)、咨询电话 服务内容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 同上 | 东岳镇人民政府社会事务办公室 | ■政务公示栏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 √ | ||
7 | 职业指导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 | √ | √ | √ | |||||||
8 | 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创业开业指导 | 创业开业指导 | 服务内容、服务对象、提交材料、服务时间、服务地点(方式)、咨询电话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东岳镇人民政府社会事务办公室 | ■政务公示栏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 √ | ||
9 | 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 | 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 | 活动通知、活动时间、参与方式、相关材料、活动地址、咨询电话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东岳镇人民政府社会事务办公室 | ■政务公示栏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 √ | |||
10 | 就业失业登记 | 失业登记 | 对象范围、申请人权利和义务、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理地点(方式)、办理结果告知方式、咨询电话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东岳镇人民政府社会事务办公室 | ■政务公示栏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 √ | |||
11 | 就业登记 | 对象范围、申请人权利和义务、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理地点(方式)、办理结果告知方式、咨询电话 | 东岳镇人民政府社会事务办公室 | ■政务公示栏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 √ | |||||
12 | 就业失业登记 | 《就业创业证》申领 | 对象范围、申请人权利和义务、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理地点(方式)、办理结果告知方式、咨询电话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东岳镇人民政府社会事务办公室 | ■政务公示栏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 √ | ||
13 | 创业服务 | 创业补贴申领 | 对象范围、申请人权利和义务、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理地点(方式)、办理结果告知方式、咨询电话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东岳镇人民政府社会事务办公室 | ■政务公示栏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 √ | |||
14 | 创业担保贷款申请 | 对象范围、申请人权利和义务、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理地点(方式)、办理结果告知方式、咨询电话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东岳镇人民政府社会事务办公室 | ■政务公示栏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 √ | ||||
15 | 对就业困难人员(含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实施就业援助 |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 对象范围、申请人权利和义务、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理地点(方式)、办理结果告知方式、咨询电话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东岳镇人民政府社会事务办公室 | ■政务公示栏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 √ | ||
16 | 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 | 对象范围、申请人权利和义务、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理地点(方式)、办理结果告知方式、咨询电话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东岳镇人民政府社会事务办公室 | ■政务公示栏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 √ | ||||
17 | 公益性岗位补贴申领 | 对象范围、申请人权利和义务、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理地点(方式)、办理结果告知方式、咨询电话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东岳镇人民政府社会事务办公室 | ■政务公示栏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 √ | ||||
18 | 对就业困难人员(含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实施就业援助 | 求职创业补贴申领 | 对象范围、申请人权利和义务、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理地点(方式)、办理结果告知方式、咨询电话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东岳镇人民政府社会事务办公室 | ■政务公示栏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 √ | ||
19 | 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奖补申领 | 对象范围、申请人权利和义务、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理地点(方式)、办理结果告知方式、咨询电话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东岳镇人民政府社会事务办公室 | ■政务公示栏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 √ | ||||
20 | 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 | 高等学校等毕业生接收手续办理 | 对象范围、申请人权利和义务、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理地点(方式)、办理结果告知方式、咨询电话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东岳镇人民政府社会事务办公室 | ■政务公示栏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 √ |
(八)东岳镇社会保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镇级 | 村级 | ||||||
1 | 社会保险登记 | 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登记 | 事项名称、事项简述、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结果送达、收费依据及标准、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社会保险法》、《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东岳镇人民政府社会事务办公室 | ■政务公示栏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 √ | ||
2 | 社会保险登记
|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 | 事项名称、事项简述、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结果送达、收费依据及标准、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东岳镇人民政府社会事务办公室 | ■政务公示栏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 √ | ||
3 | 社会保险参保信息维护 | 单位(项目)基本信息变更 | 事项名称、事项简述、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结果送达、收费依据及标准、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东岳镇人民政府社会事务办公室 | ■政务公示栏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 √ | ||
4 | 个人基本信息变更 | √ | √ | √ | √ | ||||||||
5 | 社会保险参保信息维护 | 养老保险待遇发放账户维护申请 | 事项名称、事项简述、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结果送达、收费依据及标准、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东岳镇人民政府社会事务办公室 | ■政务公示栏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 √ | ||
6 | 养老保险服务 | 职工正常退休(职)申请 | 事项名称、事项简述、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结果送达、收费依据及标准、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社会保险法》、《劳动保险条例》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东岳镇人民政府社会事务办公室 | ■政务公示栏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 √ | ||
7 |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申领 | √ | √ | √ | √ | ||||||||
8 | 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申领 | √ | √ | √ | √ | ||||||||
9 | 养老保险服务 | 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 | 事项名称、事项简述、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结果送达、收费依据及标准、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 | 《信息公开条例》、《社会保险法》、《劳动保险条例》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东岳镇人民政府社会事务办公室 | ■政务公示栏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 √ | ||
10 | 遗属待遇申领 | √ | √ | √ | √ | ||||||||
11 | 病残津贴申领 | √ | √ | √ | √ | ||||||||
12 |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 事项名称、事项简述、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结果送达、收费依据及标准、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社会保险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东岳镇人民政府社会事务办公室 | ■政务公示栏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 √ | |||
13 |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 事项名称、事项简述、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结果送达、收费依据及标准、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社会保险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东岳镇人民政府社会事务办公室 | ■政务公示栏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 √ | |||
14 | 养老保险服务 |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 事项名称、事项简述、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结果送达、收费依据及标准、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社会保险法》、《劳动保险条例》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东岳镇人民政府社会事务办公室 | ■政务公示栏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 √ | ||
15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互转申请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社会保险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东岳镇人民政府社会事务办公室 | ■政务公示栏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 √ | ||||
16 |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申请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社会保险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的通知》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东岳镇人民政府社会事务办公室 | ■政务公示栏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 √ |
(九)东岳镇城乡规划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镇级 | 村级 | ||||||
1 | 公共 服务 | 法规文件 | 城乡规划领域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 《城乡规划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东岳镇人民政府 | ■政务公示栏 | √ | √ | √ | |||
2 | 政民互动 | 城乡规划事项的意见征集、咨询、信访等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实时公开 | 东岳镇人民政府 | ■政务公示栏 | √ | √ | √ | ||||
3 | 办事服务 | 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实时公开 | 东岳镇人民政府 | ■政务公示栏 | √ | √ | √ | ||||
4 | 规划编制 | 城市、镇总体规划及同级的土地利用规划 | 规划批准文件、脱密后的文本及图纸等 | 《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东岳镇人民政府 | ■政务公示栏 | √ | √ | √ | |||
5 | 乡规划及同级的土地利用规划 | 脱密后的文本及图纸等 | 《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东岳镇人民政府 | ■政务公示栏 | √ | √ | √ | ||||
6 | 城市、镇详细规划 | 脱密后的文本及图表等 | 《城乡规划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东岳镇人民政府 | ■政务公示栏 | √ | √ | √ | ||||
7 | 规划编制 | 部分村庄编制完成的村庄规划、村土地利用规划 | 脱密后的文本及附图等 | 《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土资源部关于有序开展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工作的指导意见》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东岳镇人民政府 | ■政务公示栏 | √ | √ | √ | |||
8 | 规划许可 |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 新办、变更、延续、补证、注销的办理情况(涉密项目除外) | 《城乡规划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东岳镇人民政府 | ■政务公示栏 | √ | √ | √ | |||
9 |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 新办、变更、延续、补证、注销的办理情况(涉密项目除外) | 《城乡规划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东岳镇人民政府 | ■政务公示栏 | √ | √ | √ | ||||
10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新办、变更、延续、补证、注销的办理情况(涉密项目除外) | 《城乡规划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东岳镇人民政府 | ■政务公示栏 | √ | √ | √ | ||||
11 | 规划许可 |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 新办、变更、延续、补证、注销的办理情况 | 《城乡规划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东岳镇人民政府 | ■政务公示栏 | √ | √ | √ |
(十)东岳镇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镇级 | 村级 | ||||||
2 | 征地前期准备 | 拟征收土地告知 | 在拟征收土地前,应明确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并予以公开。1.拟征收土地用途;2.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和范围;3.征地补偿标准及安置途径;4.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5.拟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管控(包括不得抢栽、抢种、抢建等有关规定);6.听证权利;〔*对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有异议的救济措施〕。 |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 | 在实地启动拟征收土地工作时,在村公示栏公开。
| 东岳镇人民政府 | ■政务公示栏 | √面向拟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集体成员 | √ | √ | √ | ||
收到征地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征地信息公开平台公开。 | √ |
(十一)东岳镇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镇级 | 村级 | ||||||
1 | 法规 政策 | 国家层面法规政策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关于推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东岳镇人民政府重点项目办公室 | ■政务公示栏 | √ | √ | √ | |||
2 | 地方层面法规政策 | 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东岳镇人民政府重点项目办公室 | ■政务公示栏 | √ | √ | √ | ||||
3 | 征收 | 启动要件 | 征收项目符合公共利益的相关材料。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 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东岳镇人民政府重点项目办公室 | ■政务公示栏 | 申请人 | √ | √ | |||
4 |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 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东岳镇人民政府重点项目办公室 | ■政务公示栏 | 申请人 | √ | √ | ||||
5 | 征收 | 房屋调查登记 | 入户调查通知;调查结果;认定结果。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关于推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东岳镇人民政府重点项目办公室 | ■政务公示栏 | 在征收范围内向被征 | √ | √ | |||
6 | 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拟订 | 论证结论;征求意见情况;根据公众意见修改情况。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关于推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 东岳镇人民政府重点项目办公室 | ■政务公示栏 | 申请人 | √ | √ | ||||
7 | 房屋征收决定 | 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包括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关于推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东岳镇人民政府重点项目办公室 | ■政务公示栏 | 在征收范围内 | √ | √ | ||||
8 | 评估 | 房地产估价机构确定 | 房地产估价机构选定或确定通知。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关于推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东岳镇人民政府重点项目办公室 | ■政务公示栏 | 在征收范围内向被征
| √ | √ | |||
9 | 被征收房屋评估 | 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关于推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东岳镇人民政府重点项目办公室 | ■政务公示栏 | √ | √ | |||||
10 | 补偿 | 分户补偿情况 | 分户补偿结果。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关于推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东岳镇人民政府重点项目办公室 | ■政务公示栏 | 在征收范围内向被征 | √ | √ | |||
11 | 补偿 | 产权调换房屋 | 房源信息;选房办法;选房结果。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关于推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东岳镇人民政府重点项目办公室 | ■政务公示栏 | 在征收范围内向被征 | √ | √ | |||
12 | 房屋征收补偿决定 | 房屋征收补偿决定公告。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关于推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东岳镇人民政府重点项目办公室 | ■政务公示栏 | 在征收范围内向被征 | √ | √ |
(十二)东岳镇农村危房改造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镇级 | 村级 | ||||||
1 | 部门文件 | 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文件 | 文件分类、生成日期、标题、文号、有效性、关键词和具体内容等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东岳镇人民政府规建办公室 | ■政务公示栏 | √ | √ | √ | √ | ||
2 | 政策解读 | 上级政策解读 | 着重解读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以及注意事项、关键词诠释、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东岳镇人民政府规建办公室 | ■政务公示栏 | √ | √ | √ | √ | ||
3 | 本级政策解读 | ||||||||||||
4 | 计划实施 | 任务分配 | 及时公开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农户名单 | 《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加强和完善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若干问题的通知》等 | 分配结果确定后20个工作日内 | 东岳镇人民政府规建办公室 | ■政务公示栏 | √ | √ | √ | |||
5 | 组织培训 | 组织开展农村建筑工匠培训文件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东岳镇人民政府规建办公室 | ■政务公示栏 | √ | √ | √ | √ | ||||
6 | 条件与标准 | 农村危房等级评定标准 | 农村危房等级评定相关标准 | 《预算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加强和完善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若干问题的通知》等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东岳镇人民政府规建办公室 | ■政务公示栏 | √ | √ | √ | √ | ||
7 | 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申请条件 | 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申请条件 | 同上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东岳镇人民政府规建办公室 | ■政务公示栏 | √ | √ | √ | √ | |||
8 | 条件与标准 |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补助标准 |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补助标准 | 同上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东岳镇人民政府规建办公室 | ■政务公示栏 | √ | √ | √ | √ | ||
9 | 农村危房改造竣工合格标准 | 农村危房改造竣工验收要求 | 同上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东岳镇人民政府规建办公室 | ■政务公示栏 | √ | √ | √ | √ | |||
10 | 对象认定 | 危改户认定程序 | 农村危房改造申请程序 | 同上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东岳镇人民政府规建办公室 | ■政务公示栏 | √ | √ | √ | √ | ||
11 | 认定结果 | 认定结果 | 同上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东岳镇人民政府规建办公室 | ■政务公示栏 | √ | √ | √ | ||||
12 | 预算管理 | 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 | 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报表有关内容,部门预算、决算及报表有关内容 | 同上 | 经 | 东岳镇人民政府规建办公室 | ■政务公示栏 | √ | √ | √ | |||
13 | 决策部署 | 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 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等 | 《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东岳镇人民政府规建办公室 | ■政务公示栏 | √ | √ | √ | √ | ||
14 | 年度任务实施 | 年度任务执行情况 | 年度工作完成情况等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东岳镇人民政府规建办公室 | ■政务公示栏 | √ | √ | √ | √ | |||
15 | 舆情收集、热点及关键问题回应 | 舆情收集回应 | 接受投诉、咨询、建议等联系电话、通信地址等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 | 信息形成之日 起20个工作日 内 | 东岳镇人民政府规建办公室 | ■政务公示栏 | √ | √ | √ | √ | ||
16 | 互动回应 | 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舆论关注的焦点、热点及关键问题等回应内容 | 及时发布信息;对涉及重大舆情的,要快速反应,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持续发布信息。 | 东岳镇人民政府规建办公室 | ■政务公示栏 | √ | √ | √ |
(十三)东岳镇涉农补贴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镇级 | 村级 | |||||||
1 |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 | 农机购置补贴 | 政策依据; 申请指南:包括补贴对象、补贴范围、补贴标准、申请程序、申请材料、咨询电话、受理单位、办理时限、联系方式等; 补贴结果; 监督渠道:包括举报电话、地址等。 | 《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东岳镇人民政府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 ■政务公示栏 | √ | √ | √ | ||||
2 |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 | 耕地地力保护 | 政策依据; 申请指南:包括补贴对象、补贴范围、补贴标准、申请程序、申请材料、咨询电话、受理单位、办理时限、联系方式等; 补贴结果; 监督渠道:包括举报电话、地址等。 |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政部 农业部关于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的通知》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东岳镇人民政府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 ■政务公示栏 | √ | √ | √ | ||||
3 |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 |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 | 政策依据; 申请指南:包括补贴对象、补贴范围、补贴标准、申请程序、申请材料、咨询电话、受理单位、办理时限、联系方式等; 补贴结果; 监督渠道:包括举报电话、地址等。 | 《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意见》、《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十三五”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发展规划》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东岳镇人民政府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 ■政务公示栏 | √ | √ | √ | ||||
4 |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 | 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 政策依据; 申请指南:包括补贴对象、补贴范围、补贴标准、申请程序、申请材料、咨询电话、受理单位、办理时限、联系方式等; 补贴结果; 监督渠道:包括举报电话、地址等。 |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东岳镇人民政府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 ■政务公示栏 | √ | √ | √ | ||||
5 | 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 | 强制扑杀、强制免疫和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 | 政策依据; 申请指南:包括补贴对象、补贴范围、补贴标准、申请程序、申请材料、咨询电话、受理单位、办理时限、联系方式等; 补贴结果; 监督渠道:包括举报电话、地址等。 | 《动物防疫法》、《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管理办法》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东岳镇人民政府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 ■政务公示栏 | √ | √ | √ |
(十四)东岳镇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镇级 | 村级 | ||||||
39 | 公共 | 公共文化机构免费开放信息 | 1.机构名称; | 《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化部 财政部关于推进全国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的意见》、《文化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城市社区(街道)文化中心免费开放工作的通知》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东岳镇人民政府 | ■政务公示栏 | √ | √ | √ | √ | ||
40 | 特殊群体公共文化服务信息 | 1.机构名称; | 《残疾人保障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东岳镇人民政府 | ■政务公示栏 | √ | √ | √ | √ | |||
41 | 公共 | 组织开展群众文化活动 | 1.机构名称;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化馆服务标准》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东岳镇人民政府 | ■政务公示栏 | √ | √ | √ | √ | ||
42 | 下基层辅导、演出、展览和指导基层群众文化活动 | 1.活动时间;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化馆服务标准》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东岳镇人民政府 | ■政务公示栏 | √ | √ | √ | √ | |||
43 | 举办各类展览、讲座信息 | 1.活动时间;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办法》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东岳镇人民政府 | ■政务公示栏 | √ | √ | √ | √ | |||
44 | 辅导和培训基层文化骨干 | 1.培训时间;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办法》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东岳镇人民政府 | ■政务公示栏 | √ | √ | √ | √ |
(十五)东岳镇安全生产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镇级 | 村级 | ||||||
1 | 政策 文件 | 法律法规 | 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法律、法规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东岳镇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 | ■政务公示栏 | √ | √ | √ | √ | ||
2 | 部门和地方规章 | 与安全生产有关的部门和地方规章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东岳镇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 | √ | √ | √ | √ | ||||
3 | 其他政策文件 | 其他可以公开的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政策文件,包括改革方案、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工作计划等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东岳镇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 | √ | √ | √ | √ | ||||
4 | 标准 | 安全生产领域有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东岳镇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 | √ | √ | √ | |||||
5 | 重大决策草案 | 涉及管理相对人切身利益、需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等重大决策,决策前向社会公开决策草案、决策依据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 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 东岳镇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 | ■政务公示栏 | √ | √ | √ | √ | |||
6 | 政策 文件 | 重大政策解读及回应 | 有关重大政策的解读与回应,安全生产相关热点问题的解读与回应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 重大决策作出后及时公开 | 东岳镇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 | ■政务公示栏 | √ | √ | √ |
(十六)东岳镇救灾生产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镇级 | 村级 | ||||||
1 | 政策 文件 | 法律法规 | 与救灾有关的法律、法规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东岳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 ■政务公示栏 | √ | √ | √ | √ | ||
2 | 部门和地方规章 | 与救灾有关的部门和地方规章、规范性文件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东岳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 ■政务公示栏 | √ | √ | √ | √ | |||
3 | 其他政策文件 | 其他可以公开的与救灾有关的政策文件,包括改革方案、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工作计划等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东岳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 ■政务公示栏 | √ | √ | √ | √ | |||
4 | 标准 | 救灾领域有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东岳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 ■政务公示栏 | √ | √ | √ | ||||
5 | 政策 文件 | 重大决策草案 | 涉及管理相对人切身利益、需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等重大决策,决策前向社会公开决策草案、决策依据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 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 东岳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 ■政务公示栏 | √ | √ | √ | √ | ||
6 | 重大政策解读及回应 | 有关重大政策的解读及回应 相关热点问题的解读及回应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 | 重大决策作出后及时公开 | 东岳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 ■政务公示栏 | √ | √ | √ | √ | |||
7 | 重要会议 | 以会议讨论作出重要改革方案等重大决策时,经党组研究认为有必要公开讨论决策过程的会议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 提前一周发通知邀请 | 东岳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 ■政务公示栏 | √ | √ | √ | √ | |||
8 | 政策 文件 | 征集采纳社会公众意见情况 | 重大决策草案公布后征集到的社会公众意见情况、采纳与否情况及理由等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 征求意见时对外公布的时限内公开 | 东岳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 ■政务公示栏 | √ | √ | √ | √ | ||
12 | 灾后 救助 | 灾情核定信息 | 本行政区域内因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情况(受灾时间、灾害种类、受灾范围、灾害造成的损失等)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然灾害救助条例》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东岳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 ■政务公示栏 | √ | √ | √ | |||
13 | 灾后 救助 | 救助审定信息 | 自然灾害救助(6类)的救助对象、申报材料、办理程序及时限等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然灾害救助条例》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东岳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 ■政务公示栏 | √ | √ | √ | √ | ||
14 | 灾害 救助 | 应急管理部门审批 | 救助款物通知及划拨情况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然灾害救助条例》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东岳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 ■政务公示栏 | √ | √ | √ | √ | ||
15 | 因灾过渡期生活救助 | 因灾过渡期生活救助标准、过渡期生活救助对象评议结果公示(灾民姓名、受灾情况、拟救助金额、监督举报电话) 过渡期生活救助对象确定(灾民姓名、受灾情况、救助金额、监督举报电话)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然灾害救助条例》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东岳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 ■政务公示栏 | √ | √ | √ | √ | |||
16 | 灾后 救助 | 居民住房恢复重建救助 | 居民住房恢复重建救助标准(居民因灾倒房、损房恢复重建具体救助标准) 居民住房恢复重建救助对象评议结果公示(公开灾民姓名、受灾情况、拟救助标准、监督举报电话)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然灾害救助条例》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东岳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 ■政务公示栏 | √ | √ | √ | √ | ||
19 | 工作 动态 | 工作信息 | 防灾减灾救灾其他相关动态信息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 东岳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 ■政务公示栏 | √ | √ | √ | √ |
(十七)东岳镇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镇级 | 村级 | ||||||
2 | 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基本信息 | 生产经营者名称、许可证编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生产地址/经营场所、食品类别/经营项目、日常监督管理机构、投诉举报电话、有效期限等 | 同上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东岳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 ■政务公示栏 | √ | √ | √ | ||||
4 | 药品零售许可企业基本信息 | 经营者名称、许可证编号、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注册地址、经营范围、变更项目等 | 同上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东岳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 ■政务公示栏 | √ | √ | √ | ||||
5 | 监督 检查 | 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 | 检查制度、检查标准、检查结果等 | 《食品安全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东岳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 ■政务公示栏 | √ | √ | √ | √ | ||
6 | 监督 检查 | 特殊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 | 检查制度、检查标准、检查结果等 | 同上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东岳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 ■政务公示栏 | √ | √ | √ | |||
12 | 行政 处罚 | 食品生产经营行政处罚 | 处罚对象、案件名称、违法主要事实、处罚种类和内容、处罚依据、作出处罚决定部门、处罚时间、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等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实施细则》《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 | 行政处罚决定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东岳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 ■政务公示栏 | √ | √ | √ | √ | ||
13 | 药品监管行政处罚 | 处罚对象、案件名称、违法主要事实、处罚种类和内容、处罚依据、作出处罚决定部门、处罚时间、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等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实施细则》《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 | 行政处罚决定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东岳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 ■政务公示栏 | √ | √ | √ | ||||
16 | 公共 服务 |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 |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信息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 信息形成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 东岳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 ■政务公示栏 | √ | √ | √ | √ | ||
17 | 公共 服务 | 食品安全应急处置 | 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应急保障、监测预警、应急响应、热点问题落实情况等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东岳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 ■政务公示栏 | √ | √ | √ | √ | ||
18 | 食品药品投诉举报 | 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制度和政策、受理投诉举报的途径等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东岳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 ■政务公示栏 | √ | √ | √ | √ | |||
19 | 食品用药安全宣传活动 | 活动时间、活动地点、活动形式、活动主题和内容等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 信息形成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 东岳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 ■政务公示栏 | √ | √ | √ | √ |
(十八)东岳镇扶贫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镇级 | 村级 | ||||||
1 | 政策文件 | 行政法规、规章 | f 中央及地方政府涉及扶贫领域的行政法规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东岳镇人民政府 | ■政务公示栏 | √ | √ | √ | √ | ||
2 | 规范性文件 | f 各级政府及部门涉及扶贫领域的规范性文件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东岳镇人民政府 | ■政务公示栏 | √ | √ | √ | √ | |||
3 | 其他政策文件 | f 涉及扶贫领域其他政策文件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东岳镇人民政府 | ■政务公示栏 | √ | √ | √ | √ | |||
4 | 扶贫对象 | 贫困人口识别 | f 识别标准(国定标准、省定标准) | 《国务院扶贫办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东岳镇人民政府 | ■政务公示栏 | √ | √ | √ | |||
5 | 贫困人口退出 | f 退出计划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贫困退出机制的意见》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东岳镇人民政府 | ■政务公示栏 | √ | √ | √ | ||||
6 | 扶贫资金 |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结果 | f 资金名称 | 《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 | 资金分配结果下达15个工作日内 | 东岳镇人民政府 | ■政务公示栏 | √ | √ | √ | √ | ||
7 | 扶贫资金 | 年度计划 | f 年度县级扶贫资金项目计划或贫困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方案(含调整方案) | 《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东岳镇人民政府 | ■政务公示栏 | √ | √ | √ | √ | ||
8 | 精准扶贫贷款 | f 扶贫小额信贷的贷款对象、用途、额度、期限、利率等情况 | 《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 | 每年底前集中公布1次当年情况 | 东岳镇人民政府 | ■政务公示栏 | √ | √ | √ | √ | |||
9 | 扶贫项目 | 项目库建设 | f 申报内容(含项目名称、项目类别、建设性质、实施地点、资金规模和筹资方式、受益对象、绩效目标、群众参与和带贫减贫机制等) | 《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完善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的指导意见》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东岳镇人民政府 | ■政务公示栏 | √ | √ | √ | √ | ||
10 | 年度计划 | 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建设任务、补助标准、资金来源及规模、实施期限、实施单位、责任人、绩效目标、带贫减贫机制等 | 《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东岳镇人民政府 | ■政务公示栏 | √ | √ | √ | √ | |||
11 | 扶贫项目 | 项目实施 | f 扶贫项目实施前情况(包括项目名称、资金来源、实施期限、绩效目标、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受益对象和带贫减贫机制等) | 《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东岳镇人民政府 | ■政务公示栏 | √ | √ | √ | √ | ||
12 | 监督管理 | 监督举报 | 监督电话(12317) | 《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东岳镇人民政府 | ■政务公示栏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