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云乡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区级 | 镇、村级 | ||||||
1 | 政策 | 教育法律 | 《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教师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安云乡人民政府(镇学校)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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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性文件 | 部门和地方政府规章、各类教育政策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安云乡人民政府(镇学校)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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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财务信息 | 财务 信息 | 财务管理及监督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安云乡人民政府(镇学校) |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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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采购 | 网上采购要求 | 采购需求时3-5个工作日 | 安云乡人民政府(镇学校) | 政府电子采购网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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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招标及中标结果 | 工程招投标管理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 | 安云乡人民政府(镇学校) | 学校公示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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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收费公示 | 财政收费管理要求 | 开学前 | 安云乡人民政府(镇学校) | 学校公示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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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安云乡户籍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区级 | 镇、村级 | ||||||
1 | 出生 | 出生 | 受理部门、办理条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 | 《户口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安云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入户/现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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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注销登记 | 死亡注销 | 受理部门、办理条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 | 《户口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安云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入户/现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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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服现役注销 | 受理部门、办理条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 | 《户口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安云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入户/现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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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迁移登记 | 迁出、迁入登记 | 受理部门、办理条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 | 《户口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安云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入户/现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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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更正 | 姓名变更、更正 | 受理部门、办理条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 | 《户口登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安云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入户/现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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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更正 | 性别变更、更正 | 受理部门、办理条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 | 《公安部关于公民手术变性后变更户口登记性别项目有关问题的批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安云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入户/现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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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民族成份变更、更正 | 受理部门、办理条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 | 《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安云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入户/现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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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居民身份证管理 | 居民身份证申领 | 受理部门、办理条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 | 《居民身份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安云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入户/现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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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居民身份证换、补领 | 受理部门、办理条件、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办理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 | 《居民身份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安云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入户/现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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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安云乡社会救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区级 | 镇、村级 | |||||
1 | 综合业务 | 政策 |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乡政府(便民服务中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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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监督 | 社会救助信访通讯地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乡政府(便民服务中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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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最低生活保障 | 政策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各地配套政策法规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乡政府(便民服务中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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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办事 指南 | 办理事项、办理条件、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乡政府(便民服务中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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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最低生活保障 | 审核 | 初审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示7个工作日 | 乡政府(便民服务中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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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审批 信息 | 低保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意见》、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乡政府(便民服务中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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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 政策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民政部关于印发《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各地配套政策法规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乡政府(便民服务中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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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办事 指南 | 办理事项、办理条件、救助供养标准、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乡政府(便民服务中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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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 审核 | 初审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终止供养名单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示7个工作日 | 乡政府(便民服务中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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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审批 信息 | 特困人员名单及相关信息 |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乡政府(便民服务中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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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临时救助 | 政策 | 《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意见》、各地配套政策法规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乡政府(便民服务中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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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临时救助 | 办事 指南 | 办理事项、办理条件、救助标准、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 《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乡政府(便民服务中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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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审核 | 支出型临时救助对象名单、救助金额、救助事由 | 《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各地相关政策法规文件 | 制定或获取信息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乡政府(便民服务中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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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安云乡养老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区级 | 镇、村级 | ||||||
1 | 养老服务业务办理 | 老年人补贴 | 老年人补贴名称(高龄津贴、养老服务补贴、护理补贴等);各项老年人补贴依据;各项老年人补贴对象;各项老年人补贴内容和标准;各项老年人补贴方式;补贴申请材料清单及格式;办理流程、办理部门、办理时限、办理时间、地点、咨询电话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规定 | 制定或获取补贴政策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 乡政府(便民服务中心) | ■政府网站 ■政府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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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安云乡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区级 | 镇、村级 | ||||||
1 | 法治宣传教育 | 法律知识普及服务 | 法律法规资讯;普法动态资讯;普法讲师团信息等 | 《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各省“七五”普法规划<!--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 | 自制作或获取该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乡政府(便民服务中心) | ■政府网站 ■广播电视 ■纸质媒体 ■入户/现场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其他法律服务网 注:有关公开信息可推送或归集至本省级法律服务网。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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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推广法治文化服务 | 辖区内法治文化阵地信息;法治文化作品、产品 | 同上 | 自制作或获取该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乡政府(便民服务中心) | 同上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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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法律咨询 服务 | 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热线平台、网络平台咨询服务 | 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平台法律咨询服务指南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自制作或获取该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乡政府(便民服务中心) |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其他法律服务网 注:有关公开信息可推送或归集至本省级法律服务网。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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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公共法律服务平台 | 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平台信息 | 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相关规划;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具体地址;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号码;中国法律服务网和各省级法律服务网网址;三大平台提供的公共法律服务事项清单及服务指南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自制作或获取该信息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乡政府(便民服务中心) |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其他法律服务网 注:有关公开信息可推送或归集至本省级法律服务网。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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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云乡财政预决算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区级 | 镇、村级 | ||||||
1 | 财政预决算 | 政府预算 | 一般公共预算: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表。②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③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表。④一般公共预算本级基本支出表。⑤一般公共预算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表。⑥政府一般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 | 《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 | 安云乡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20日内 | 安云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财政部门网站公开平台 ■政府公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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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性基金预算:①政府性基金收入表。②政府性基金支出表。③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表。④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表。⑤政府专项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 | |||||||||||||
2 | 财政预决算 | 政府预算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表。②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③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④对下安排转移支付的应当公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表。 | 《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 | 安云乡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批准后20日内 | 安云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财政部门网站公开平台 ■政府公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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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①社会保险基金收入表。②社会保险基金支出表。 | |||||||||||||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报表中涉及本级支出的,应当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应当公开到经济性质分类款级科目,专项转移支付应当分地区、分项目公开。 | |||||||||||||
对财政转移支付安排、举借政府债务等重要事项进行解释、说明,并公开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等绩效目标。 | |||||||||||||
地方本级汇总的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包括预算总额,以及“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区分“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两项)、“公务接待费”分项数额,并对增减变化情况进行说明。 | |||||||||||||
3 | 财政预决算 | 政府预算 | 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使用安排及还本付息等信息,包括:①随同预算公开上一年度本地区、本级及所属地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余额(或余额预计执行数),以及本地区和本级上一年度地方政府债券(含再融资债券)发行及还本付息额(或预计执行数)、本年度地方政府债券还本付息预算数等;②随同调整预算公开当年本地区及本级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本级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使用安排等。 | 《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地方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 | 安云乡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批准后20日内 | 安云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财政部门网站公开平台 ■政府公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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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数据的表格应当列出空表并说明。 | |||||||||||||
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报表中涉及本级支出的,应当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应当公开到经济性质分类款级科目,专项转移支付应当分地区、分项目公开。 | |||||||||||||
4 | 财政预决算 | 政府 | 对财政转移支付安排、举借政府债务、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等重要事项进行解释、说明,并公开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绩效执行结果。 | 同上 | 安云乡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批准后20日内 | 安云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财政部门网站公开平台 ■政府公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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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本级汇总的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包括预算总额,以及“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区分“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两项)“公务接待费”分项数额,并对增减变化情况(与预算对比)进行说明。 | |||||||||||||
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使用安排及还本付息等信息,包括:上年末本地区、本级及所属地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余额决算数,地方政府债券发行、还本付息决算数,以及债券资金使用安排等。 | |||||||||||||
没有数据的表格应当列出空表并说明。 | |||||||||||||
5 | 财政预决算 | 部门 | 收支总体情况表:①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②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③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 《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 | 安云乡财政部门批复后20日内 | 安云乡人民政府 | ■部门网站 ■政府网站 ■政府公报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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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表:①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②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③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④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⑤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 |||||||||||||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 |||||||||||||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按“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公开,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应当细化到“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两个项目,并对增减变化情况进行说明。 | |||||||||||||
本部门职责、机构设置情况、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以及政府采购(主要包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金额和货物、工程、服务采购的预算金额)等情况的说明,并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结合工作进展情况,逐步公开国有资产占用、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情况。 | |||||||||||||
没有数据的表格应当列出空表并说明。 |
(七)安云乡就业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区级 | 镇、村级 | ||||||
1 | 就业信息服务 | 就业政策法规咨询 | 就业创业政策项目、对象范围、政策申请条件、政策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地点(方式)、咨询电话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乡政府(便民服务中心)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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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岗位信息发布 | 招聘单位、岗位要求、福利待遇、招聘流程、应聘方式、咨询电话 | 同上 | 乡政府(便民服务中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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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求职信息登记 | 服务对象、提交材料、办理流程、服务时间、服务地点(方式)、咨询电话 | 同上 | 乡政府(便民服务中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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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就业信息服务 | 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发布 | 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相关说明材料、咨询电话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 同上 | 乡政府(便民服务中心)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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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职业培训信息发布 | 培训项目、对象范围、培训内容、培训课时、授课地点、补贴标准、报名材料、报名地点(方式)、咨询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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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就业失业登记 | 失业登记 | 对象范围、申请人权利和义务、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理地点(方式)、办理结果告知方式、咨询电话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乡政府(便民服务中心)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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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就业登记 | 对象范围、申请人权利和义务、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理地点(方式)、办理结果告知方式、咨询电话 | 乡政府(便民服务中心)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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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就业失业登记 | 《就业创业证》申领 | 对象范围、申请人权利和义务、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理地点(方式)、办理结果告知方式、咨询电话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乡政府(便民服务中心)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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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创业服务 | 创业补贴申领 | 对象范围、申请人权利和义务、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理地点(方式)、办理结果告知方式、咨询电话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乡政府(便民服务中心)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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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创业担保贷款申请 | 对象范围、申请人权利和义务、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理地点(方式)、办理结果告知方式、咨询电话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乡政府(便民服务中心)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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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对就业困难人员(含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实施就业援助 |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 对象范围、申请人权利和义务、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理地点(方式)、办理结果告知方式、咨询电话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乡政府(便民服务中心)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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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 | 对象范围、申请人权利和义务、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理地点(方式)、办理结果告知方式、咨询电话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乡政府(便民服务中心)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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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公益性岗位补贴申领 | 对象范围、申请人权利和义务、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理地点(方式)、办理结果告知方式、咨询电话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乡政府(便民服务中心)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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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对就业困难人员(含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实施就业援助 | 求职创业补贴申领 | 对象范围、申请人权利和义务、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理地点(方式)、办理结果告知方式、咨询电话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乡政府(便民服务中心)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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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奖补申领 | 对象范围、申请人权利和义务、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理地点(方式)、办理结果告知方式、咨询电话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乡政府(便民服务中心)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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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 | 高等学校等毕业生接收手续办理 | 对象范围、申请人权利和义务、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理地点(方式)、办理结果告知方式、咨询电话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乡政府(便民服务中心)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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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 | 就业见习补贴申领 | 对象范围、申请人权利和义务、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理地点(方式)、办理结果告知方式、咨询电话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就业促进法》、《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乡政府(便民服务中心)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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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求职创业补贴申领 | 对象范围、申请人权利和义务、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理地点(方式)、办理结果告知方式、咨询电话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乡政府(便民服务中心)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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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领 | 对象范围、申请人权利和义务、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办理地点(方式)、办理结果告知方式、咨询电话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乡政府(便民服务中心)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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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八)安云乡社会保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区级 | 镇、村级 | ||||||
1 | 社会保险登记 | 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登记 | 事项名称、事项简述、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结果送达、收费依据及标准、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社会保险法》、《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乡政府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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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2 | 工程建设项目办理工伤保险参保登记 | 事项名称、事项简述、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结果送达、收费依据及标准、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乡政府(便民服务中心)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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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3 | 社会保险登记 | 参保单位注销 | 事项名称、事项简述、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结果送达、收费依据及标准、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乡政府(便民服务中心) 乡政府(便民服务中心) 乡政府(便民服务中心)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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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4 | 职工参保登记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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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5 |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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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6 | 社会保险参保信息维护 | 单位(项目)基本信息变更 | 事项名称、事项简述、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结果送达、收费依据及标准、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乡政府(便民服务中心)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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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7 | 个人基本信息变更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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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8 | 社会保险参保信息维护 | 养老保险待遇发放账户维护申请 | 事项名称、事项简述、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结果送达、收费依据及标准、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乡政府(便民服务中心) 乡政府(便民服务中心) 乡政府(便民服务中心)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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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9 | 工伤保险待遇发放账户维护申请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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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10 | 失业保险待遇发放账户维护申请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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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11 | 社会保险缴费申报 | 缴费人员增减申报 | 事项名称、事项简述、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结果送达、收费依据及标准、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乡政府(便民服务中心)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
| √ |
12 | 社会保险缴费申报 | 社会保险缴费申报与变更 | 事项名称、事项简述、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结果送达、收费依据及标准、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乡政府(便民服务中心)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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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13 | 社会保险费延缴申请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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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14 | 社会保险费欠费补缴申报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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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15 | 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记录查询 | 单位参保证明查询打印 | 事项名称、事项简述、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结果送达、收费依据及标准、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乡政府(便民服务中心) 乡政府(便民服务中心)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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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16 | 个人权益记录查询打印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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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17 | 养老保险服务 | 职工正常退休(职)申请 | 事项名称、事项简述、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结果送达、收费依据及标准、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社会保险法》、《劳动保险条例》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乡政府(便民服务中心)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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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18 |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申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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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暂停养老保险待遇申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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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恢复养老保险待遇申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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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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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申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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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23 | 养老保险服务 | 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 | 事项名称、事项简述、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结果送达、收费依据及标准、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社会保险法》、《劳动保险条例》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乡政府(便民服务中心) 乡政府(便民服务中心) 乡政府(便民服务中心)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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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24 | 遗属待遇申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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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病残津贴申领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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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 事项名称、事项简述、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结果送达、收费依据及标准、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社会保险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乡政府(便民服务中心)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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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27 |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 事项名称、事项简述、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结果送达、收费依据及标准、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社会保险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乡政府(便民服务中心)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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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28 | 养老保险服务 |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 事项名称、事项简述、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结果送达、收费依据及标准、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社会保险法》、《劳动保险条例》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乡政府(便民服务中心)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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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互转申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社会保险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乡政府(便民服务中心)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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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30 |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申请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社会保险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的通知》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乡政府(便民服务中心)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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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养老保险服务 | 军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 事项名称、事项简述、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结果送达、收费依据及标准、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社会保险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关于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乡政府(便民服务中心)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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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32 | 多重养老保险关系个人账户退费 | 事项名称、事项简述、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结果送达、收费依据及标准、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社会保险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乡政府(便民服务中心)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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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33 | 工伤保险服务 | 工伤事故备案 | 事项名称、事项简述、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结果送达、收费依据及标准、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乡政府(便民服务中心)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
| √ |
34 | 工伤保险服务 | 用人单位办理工伤登记 | 事项名称、事项简述、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结果送达、收费依据及标准、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乡政府(便民服务中心)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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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35 | 变更工伤登记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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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36 | 协议医疗机构的确认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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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37 | 协议康复机构的确认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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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38 | 辅助器具配置协议机构的确认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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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39 | 异地居住就医申请确认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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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40 | 异地工伤就医报告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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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41 | 工伤保险服务 | 旧伤复发申请确认 | 事项名称、事项简述、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结果送达、收费依据及标准、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乡政府(便民服务中心)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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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42 | 转诊转院申请确认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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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43 | 工伤康复申请确认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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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44 | 工伤康复治疗期延长申请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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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45 | 辅助器具配置或更换申请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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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46 | 辅助器具异地配置申请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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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47 | 停工留薪期确认和延长确认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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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48 | 工伤保险服务
| 工伤医疗(康复)费用申报 | 事项名称、事项简述、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结果送达、收费依据及标准、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乡政府(便民服务中心)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
| √ |
49 | 住院伙食补助费申领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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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50 | 统筹地区以外交通、食宿费申领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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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51 |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申请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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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52 | 辅助器具配置(更换)费用申报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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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53 | 工伤保险服务 | 伤残待遇申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 | 事项名称、事项简述、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结果送达、收费依据及标准、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乡政府(便民服务中心) 乡政府(便民服务中心) 乡政府(便民服务中心) 乡政府(便民服务中心)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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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54 |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含生活困难,预支50%确认)、丧葬补助金申领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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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55 | 供养亲属抚恤金申领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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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56 | 工伤保险待遇变更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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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57 | 失业保险服务 | 失业保险金申领 | 事项名称、事项简述、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结果送达、收费依据及标准、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社会保险法》、《失业保险条例》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乡政府(便民服务中心) 乡政府(便民服务中心) 乡政府(便民服务中心) 乡政府(便民服务中心) 乡政府(便民服务中心) 乡政府(便民服务中心)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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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58 | 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申领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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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59 | 职业培训补贴申领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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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60 | 职业介绍补贴申领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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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61 | 农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补助申领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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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62 | 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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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63 | 失业保险服务
| 价格临时补贴申领 | 事项名称、事项简述、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结果送达、收费依据及标准、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社会保险法》、《失业保险条例》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乡政府(便民服务中心)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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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64 | 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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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65 | 稳岗补贴申领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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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66 | 技能提升补贴申领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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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67 | 东部7省(市)扩大支出试点项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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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68 | 企业年金方案备案 | 企业年金方案备案 | 事项名称、事项简述、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结果送达、收费依据及标准、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社会保险法》、《企业年金办法》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乡政府(便民服务中心)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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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69 | 企业年金方案备案 | 企业年金方案重要条款变更备案 | 事项名称、事项简述、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结果送达、收费依据及标准、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社会保险法》、《企业年金办法》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乡政府(便民服务中心) 乡政府(便民服务中心)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
| √ |
70 | 企业年金方案终止备案 | √ |
| √ |
|
| √ | ||||||
71 | 社会保障卡服务 | 社会保障卡申领 | 事项名称、事项简述、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结果送达、收费依据及标准、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社会保险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的通知》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乡政府(便民服务中心) 乡政府(便民服务中心) 乡政府(便民服务中心)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
| √ |
72 | 社会保障卡启用(含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激活)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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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73 | 社会保障卡应用状态查询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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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74 | 社会保障卡服务 | 社会保障卡信息变更(非关键信息) | 事项名称、事项简述、办理材料、办理方式、办理时限、结果送达、收费依据及标准、办事时间、办理机构及地点、咨询查询途径、监督投诉渠道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社会保险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管理办法的通知》 | 公开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乡政府(便民服务中心)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
| √ |
75 | 社会保障卡密码修改与重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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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76 | 社会保障卡挂失与解挂 | √ |
| √ |
|
| √ | ||||||
77 | 社会保障卡补换、换领、换发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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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78 | 社会保障卡注销 | √ |
| √ |
|
| √ |
(九)安云乡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区级 | 镇、村级 | ||||||
1 | 征地前期准备 | 拟征收土地告知 | 在拟征收土地前,应明确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并予以公开。1.拟征收土地用途;2.拟征收土地的位置和范围;3.征地补偿标准及安置途径;4.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5.拟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管控(包括不得抢栽、抢种、抢建等有关规定);6.听证权利;〔*对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有异议的救济措施〕。 |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 | 在实地启动拟征收土地工作时,在村公示栏公开。
| 乡政府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政府网站 ▲征地信息公开平台
|
| √面向拟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集体成员 | √ |
|
| √ |
收到征地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征地信息公开平台公开。 | √ |
| |||||||||||
2 | 征地前期准备 | 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 | 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按规定确认后,调查结果予以公开。 1.征收土地勘测调查表; 2.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调查登记表; 〔*土地勘测定界图件(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除外;图件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技术处理)〕。
| 《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 | 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村公示栏公开。 | 乡政府 乡政府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政府网站 ▲征地信息公开平台 |
| √面向拟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集体成员 | √ |
|
| √ |
收到征地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征地信息公开平台公开。 | √ |
| |||||||||||
3 | 拟征地听证 | 征地前期工作中依申请开展听证工作的,听证结果予以公开。按拟征收土地告知确定的时间制作《听证通知书》;按《听证通知书》规定的时间组织听证;实施听证的,公开听证相关材料。 1.《听证通知书》; 2.听证处理意见; 〔*听证笔录有关资料〕。 | 《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县征地信息公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 ①《听证通知书》应在组织听证7个工作日前予以公开;②其他听证公开内容在拟征地听证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村公示栏公开。 | 乡政府 乡政府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政府网站 ▲征地信息公开平台 |
| √面向拟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集体成员 | √ |
|
| √ | |
收到征地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政府网站、征地信息公开平台公开。 | √ |
| |||||||||||
4 | 征地批准文件 | 有权一级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批复文件、地方人民政府转发批复文件应予以公开。 1.国务院批准用地批复文件(指用地由国务院批准); 2.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用地批复文件(指用地由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3.国务院批准城市用地后省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实施方案文件; 4.地方人民政府转发用地批复文件; 5.其他用地批准文件。 | 《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收到征地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开。 | 乡政府 | ▲政府网站 ▲征地信息公开平台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
| √ | |
5 | 征地组织实施 | 征收土地公告 | 根据用地批复文件,县(市、区)人民政府拟定征收土地公告并予以公开。 1.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 2.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面积; 3.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口安置方式、社会保障途径等; 4.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和要求; 5.救济途径。 | 《土地管理法》、《征收土地公告办法》 | 收到征地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开。 | 乡政府 | ▲政府网站 ▲征地信息公开平台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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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6 | 征地组织实施 | 征地补偿登记 | 征地补偿登记汇总表。 〔*征地补偿登记前置与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合并进行的,在前置环节一并公开〕。 | 《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征地补偿登记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公示结束后,转为依申请公开。 | 乡政府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拟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集体成员 | √ | √ |
| √ |
7 |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 征收土地公告期满后,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负责农村集体土地征收的有关部门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开。 1.被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和数量; 2.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3.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与支付方式; 4.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方法、缴费比例和办法; 5.农业人员安置具体途径; 6.其他有关征地补偿、安置的具体措施; 7.听证等救济途径;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前置的,在前置环节一并公开〕。 |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县征地信息公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征收土地公告办法》。 | 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 公示结束后,转为依申请公开。
| 乡政府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拟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集体成员 | √ | √ |
| √ | |
8 | 征地组织实施 |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听证 | 依申请开展听证工作的,听证结果公开。按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确定的时间制作《听证通知书》;按《听证通知书》规定的时间组织听证;实施听证的,公开听证相关材料。 1.《听证通知书》; 2.听证处理意见;〔*听证笔录有关资料〕。 | 《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县征地信息公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 ①《听证通知书》应在组织听证7个工作日前予以公开;②其他听证公开内容在征地听证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公示结束后,转为依申请公开。 | 乡政府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拟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集体成员 | √ | √ |
| √ |
9 | 征地补偿费用支付 | 征地补偿费用支付凭证。 〔在被征地村公告栏张贴,予以公开,张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后可依申请公开〕。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征收土地公告办法》
| 获得支付凭证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公示结束后,转为依申请公开。 | 乡政府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拟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集体成员 | √ | √ |
| √ |
(十)安云乡生态环境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县级 | 乡、村级 | ||||||
1 | 行政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 | 受理环节:受理情况公示、报告书(表)全本;拟决定环节:拟审查环评文件基本情况公示;决定环节:环评批复 | 《环境影响评价法》、《海洋环境保护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乡政府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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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行政 | 防治污染设施拆除或闲置审批 | 企业或单位关闭、闲置、拆除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场所的核准结果;企业或单位拆除、闲置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设施的审批结果;企业或单位拆除闲置海洋工程环境保护设施的审批结果 |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乡政府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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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行政 | 危险废 物经营 许可证 | 受理环节:受理通知书;拟决定环节:向有关部门和专家征求意见、决定前公示等;决定环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信息公示;送达环节:送达单 |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关于做好下放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审批工作的通知》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乡政府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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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行政命令 | 行政处罚流程 |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处罚执行情况:同意分期(延期)缴纳罚款通知书、督促履行义务催告书、强制执行申请书等 | 《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核安全法》、《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环境行政处罚办法》 | 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乡政府 | ■精准推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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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行政处罚决定 | 行政处罚决定书(全文公开)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乡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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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行政命令 | 行政强制流程 | 查封、扣押清单;查封(扣押)延期通知书;解除查封(扣押)决定书 | 《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核安全法》、《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环境行政处罚办法》 | 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乡政府 | ■精准推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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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行政强制决定 | 查封、扣押决定书(全文公开)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乡政府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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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行政命令 |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全文公开)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乡政府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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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行政 | 行政奖励 | 奖励办法、奖励公告、奖励决定 | 《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核安全法》、《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乡政府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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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行政 | 行政确认 | 运行环节:受理、确认、送达、事后监管;责任事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乡政府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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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行政裁决和行政调解 | 运行环节:受理、审理、裁决或调解、执行;责任事项 | 《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噪声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乡政府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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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行政 | 行政给付 | 运行环节:受理、审查、决定、给付、事后监管;责任事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乡政府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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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行政检查 | 运行环节:制定方案、实施检查、事后监管;责任事项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乡政府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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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其他行政职责 | 重大建设项目环境管理 | 重大建设项目生态环境行政许可情况;重大建设项目落实生态环境要求情况;重大建设项目生态环境监督管理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乡政府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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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其他行政职责 |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 按要求公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驻时限,受理投诉、举报途径,督察反馈问题,受理投诉、举报查处情况,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乡政府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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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生态建设 | 生态乡镇、生态村、生态示范户创建情况;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创建情况;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情况;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执法信息;生物多样性保护、生物物种资源保护相关信息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乡政府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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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 | 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情况 | 《环境保护法》、《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乡政府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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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公共服务事项 | 生态环境保护政策与业务 咨询 | 生态环境保护政策与业务咨询答复函 | 《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乡政府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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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生态环境主题活动组织情况 | 环保公众开放活动通知、活动开展情况;参观环境宣传教育基地活动开展情况;在公共场所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通知、活动开展情况;六五环境日、全国低碳日等主题宣传活动通知、活动开展情况;开展生态、环保类教育培训活动通知、活动开展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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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生态环境污染举报咨询 | 生态环境举报、咨询方式(电话、地址等) | 《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环境信访办法》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乡政府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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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公共服务事项 | 污染源监督监测 | 重点排污单位监督性监测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国家生态环境监测方案》、每年印发的全国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要点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乡政府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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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污染源信息发布 | 重点排污单位基本情况、总量控制、污染防治等信息,重点排污单位环境信息公开情况监管信息 | 《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乡政府 乡政府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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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生态环境举报信访信息发布 | 公开重点生态环境举报、信访案件及处理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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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公共服务事项 | 生态环境质量信息发布 | 水环境质量信息(地表水监测结果和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报告);实时空气质量指数(AQI)和PM2.5浓度;声环境功能区监测结果(包括声环境功能区类别、监测点位、执行标准、监测结果);其他环境质量信息 | 《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乡政府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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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生态环境统计报告 | 本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环境统计年度报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方案》 |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的时限公开 | 乡政府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政务服务中心 ■便民服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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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安云乡保障性住房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区级 | 镇、村级 | ||||||
1 | 法规政策 | 法律法规 | 文件名称; | 《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暂行办法》、《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做好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 | 信息获取(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乡政府 |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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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政策文件 | 文件名称; | |||||||||||
3 | 重大决策 | 决策前预公开 | 决策公开制度; 意见征集。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乡政府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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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决策会议公开 | 会议名称; | |||||||||||
5 | 决策结果公开 | 保障性住房领域方案、公示公告、通知等。 | |||||||||||
6 | 配给管理 | 保障性住房申请受理 | 申请受理公告; |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乡政府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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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公租房承租资格审核 | 申请受理; | |||||||||||
8 | 公租房租赁补贴或租金减免审批 | ||||||||||||
9 | 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审核 | ||||||||||||
10 | 配给管理 | 房源信息 | 项目名称;保障性住房类型;竣工日期;地址;住房套数;待分配套数;已分配套数;套型;面积;配租配售价格;分配日期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乡政府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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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选房或摇号公告 | 公告名称;发布部门;发布日期;正文,包括时间、地点、流程、注意事项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乡政府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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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分配结果 | 保障对象姓名;保障性住房类型;房号、面积、套型;所在建设项目名称等。 | |||||||||||
13 | 办理配租配售公告 | 公告名称;发布部门;发布日期;正文,包括时间、地点、流程、注意事项等。 | |||||||||||
14 | 配后管理 | 公租房资格定期审核 | 年审或定期审核家庭信息,含保障对象编号、姓名、身份证号﹝隐藏部分号码﹞;配租房源;套型;面积;是否审核通过;未通过原因等。 |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乡政府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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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配后管理 | 租赁补贴发放 | 保障对象姓名、身份证号(隐藏部分号码);发放金额;发放年度、月份、日期;发放方式。 |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乡政府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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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租金收取 | 保障对象姓名、身份证号(隐藏部分号码);应缴租金;实收租金;未足额收取原因;租金年度、月份;收取日期;收取方式。 | |||||||||||
17 | 租金减免 | 保障对象姓名、身份证号(隐藏部分号码);保障项目名称、类型、套型、面积;原应缴租金标准、现应缴租金标准。 |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保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乡政府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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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腾退管理 | 腾退对象;腾退日期;腾退原因;实退租金。 | |||||||||||
19 | 房屋维修 | 维修内容;维修标准;维修资金来源渠道;维修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 | |||||||||||
20 | 保障性住房调整 | 保障对象姓名、身份证号(隐藏部分号码);调整前和调整后保障项目名称、类型、套型、面积等;不予调整原因。 | |||||||||||
21 | 配后管理 | 运营承接主体管理 | 单位名称;获取运营资格方式;运营承接主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负责人姓名;办公地址、联系电话;注册资金;服务范围;监督考核情况等。 | 《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乡政府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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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办事指南 | 申请保障 | 申请条件;申请所需材料及范本;申请流程和办理时限;申请受理(办理)机构;受理地点;咨询电话、监督电话等。 | 《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 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乡政府 乡政府 乡政府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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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合同备案 | 合同范本;备案机构;受理地点;咨询电话等。 | |||||||||||
24 | 申请租金减免 | 申请所需材料及范本;申请流程和办理时限;申请受理(办理)机构;受理地点;咨询电话、监督电话等。 | |||||||||||
25 | 回应关切 | 互动回应 | 在收集分析研判舆情的基础上,针对舆论关注的焦点、热点和关键问题的互动回应内容。 | 《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乡政府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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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安云乡农村危房改造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区级 | 镇、村级 | ||||||
1 | 部门文件 | 农村危房改造相关文件 | 文件分类、生成日期、标题、文号、有效性、关键词和具体内容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乡政府 | 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广播、电视、报纸、公示栏等平台和办事大厅、便民服务窗口等场所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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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政策解读 | 上级政策解读 | 着重解读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以及注意事项、关键词诠释、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乡政府 乡政府 | 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广播、电视、报纸、公示栏等平台和办事大厅、便民服务窗口等场所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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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本级政策解读 | ||||||||||||
4 | 计划实施 | 任务分配 | 及时公开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农户名单 | 《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加强和完善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若干问题的通知》等 | 分配结果确定后20个工作日内 | 乡政府 | 办事大厅、公示栏、便民服务窗口等场所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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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组织培训 | 组织开展农村建筑工匠培训文件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乡政府 | 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栏等平台和办事大厅、便民服务窗口等场所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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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6 | 条件与标准 | 农村危房等级评定标准 | 农村危房等级评定相关标准 | 《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加强和完善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若干问题的通知》等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乡政府 | 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栏等平台和办事大厅、便民服务窗口等场所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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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7 | 农村危房改造对象申请条件 | 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申请条件 | 同上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乡政府 | 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栏等平台和办事大厅、便民服务窗口等场所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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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8 | 条件与标准 |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补助标准 |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补助标准 | 同上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乡政府 | 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栏等平台和办事大厅、便民服务窗口等场所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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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9 | 农村危房改造竣工合格标准 | 农村危房改造竣工验收要求 | 同上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乡政府 | 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栏等平台和办事大厅、便民服务窗口等场所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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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10 | 对象认定 | 危改户认定程序 | 农村危房改造申请程序 | 同上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乡政府 | 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栏等平台和办事大厅、便民服务窗口等场所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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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11 | 认定结果 | 认定结果 | 同上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乡政府 | 办事大厅、公示栏、便民服务窗口等场所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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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12 | 预算管理 | 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 | 预算、预算调整、决算、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报表有关内容,部门预算、决算及报表有关内容 | 同上 | 经县级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或财政部门批复后20日内 | 乡政府 | 办事大厅、公示栏、便民服务窗口等场所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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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决策部署 | 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 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等 | 《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乡政府 | 办事大厅、公示栏、便民服务窗口等场所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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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14 | 年度任务实施 | 年度任务执行情况 | 年度工作完成情况等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乡政府 | 办事大厅、公示栏、便民服务窗口等场所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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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15 | 舆情收集、热点及关键问题回应 | 舆情收集回应 | 接受投诉、咨询、建议等联系电话、通信地址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及其实施细则 | 信息形成之日 起20个工作日 内 | 乡政府 | 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广播、电视、报纸、公示栏等平台和办事大厅、便民服务窗口等场所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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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16 | 互动回应 | 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和舆论关注的焦点、热点及关键问题等回应内容 | 及时发布信息;对涉及重大舆情的,要快速反应,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持续发布信息。 | 乡政府 | 办事大厅、公示栏、便民服务窗口等场所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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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安云乡公共文化服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区级 | 镇、村级 | ||||||
1 | 公共 | 公共文化机构免费开放信息 | 1.机构名称; | 《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化部财政部关于推进全国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的意见》、《文化部财政部关于做好城市社区(街道)文化中心免费开放工作的通知》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乡政府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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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2 | 特殊群体公共文化服务信息 | 1.机构名称; | 《残疾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意见》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乡政府 | ■政府网站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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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3 | 公共 | 组织开展群众文化活动 | 1.机构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化馆服务标准》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乡政府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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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4 | 下基层辅导、演出、展览和指导基层群众文化活动 | 1.活动时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化馆服务标准》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乡政府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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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5 | 举办各类展览、讲座信息 | 1.活动时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办法》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乡政府 | ■政府网站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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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6 | 辅导和培训基层文化骨干 | 1.培训时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乡镇综合文化站管理办法》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乡政府 | ■政府网站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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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传播活动 | 1.活动时间; | 《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乡政府 | ■政府网站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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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8 | 公共 | 文博单位名录 | 文物保护管理机构和博物馆名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 | 乡政府 | ■政府网站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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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十四)安云乡安全生产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区级 | 镇、村级 | ||||||
1 | 政策 文件 | 法律法规 | 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法律、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乡政府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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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2 | 部门和地方规章 | 与安全生产有关的部门和地方规章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乡政府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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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3 | 其他政策文件 | 其他可以公开的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政策文件,包括改革方案、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工作计划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乡政府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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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标准 | 安全生产领域有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乡政府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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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重大决策草案 | 涉及管理相对人切身利益、需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等重大决策,决策前向社会公开决策草案、决策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 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 乡政府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公开查阅点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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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重要会议 | 通过会议讨论作出重要改革方案等重大决策时,经党组研究认为有必要公开讨论决策过程的会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 提前一周发通知邀请 | 乡政府 | ■政府网站 ■便民服务站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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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征集采纳社会公众意见情况 | 重大决策草案公布后征集到的社会公众意见情况、采纳与否情况及理由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 征求意见时对外公布的时限内公开 | 乡政府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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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行政 管理 | 隐患管理 | 重大隐患排查、挂牌督办及其整改情况,安全生产举报电话等 | 《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 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 乡政府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广播电视 ■公开查阅点 ■公示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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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行政 管理 | 应急管理 | 承担处置主责、非敏感的应急信息,包括事故灾害类预警信息、事故信息、事故后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应对结果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突发事件应对法》、《关于全面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 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 乡政府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公示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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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动态信息 | 业务工作动态、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动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 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 乡政府 | ■政府网站 ■两微一端 ■发布会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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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行政 管理 | 安全生产预警提示信息 | 气象及灾害预警信息 不同时段、不同领域安全生产提示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 信息形成后及时公开 | 乡政府 | ■政府网站 ■发布会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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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重点 领域 信息 公开 | 财政资金信息 | 预算、决算 “三公”经费 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使用等财政资金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意见的通知》 | 按中央要求时限公开 | 乡政府 |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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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重点 领域 信息 公开 | 政府采购信息 | 本单位采购实施情况相关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 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 乡政府 |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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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办事纪律和监督管理 | 本单位的办事纪律,受理投诉、举报、信访的途径等内容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 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 乡政府 |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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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检查和巡查发现安全监管监察问题 | 检查和巡查发现的、并要求向社会公开的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 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 乡政府 |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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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安云乡救灾生产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区级 | 镇、村级 | ||||||
1 | 政策 文件 | 法律法规 | 与救灾有关的法律、法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乡政府 |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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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部门和地方规章 | 与救灾有关的部门和地方规章、规范性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乡政府 |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政务服务中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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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其他政策文件 | 其他可以公开的与救灾有关的政策文件,包括改革方案、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工作计划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乡政府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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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政策 文件 | 重大决策草案 | 涉及管理相对人切身利益、需社会广泛知晓的重要改革方案等重大决策,决策前向社会公开决策草案、决策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 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 乡政府 |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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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重大政策解读及回应 | 有关重大政策的解读及回应 相关热点问题的解读及回应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 | 重大决策作出后及时公开 | 乡政府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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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政策 文件 | 征集采纳社会公众意见情况 | 重大决策草案公布后征集到的社会公众意见情况、采纳与否情况及理由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 征求意见时对外公布的时限内公开 | 乡政府 | ■政府网站 ■公开查阅点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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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灾后 救助 | 救助审定信息 | 自然灾害救助(6类)的救助对象、申报材料、办理程序及时限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然灾害救助条例》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乡政府 | ■政府网站 ■纸质媒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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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灾害 救助 | 应急管理部门审批 | 救助款物通知及划拨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然灾害救助条例》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乡政府 | ■政府网站 ■纸质媒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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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因灾过渡期生活救助 | 因灾过渡期生活救助标准、过渡期生活救助对象评议结果公示(灾民姓名、受灾情况、拟救助金额、监督举报电话) 过渡期生活救助对象确定(灾民姓名、受灾情况、救助金额、监督举报电话)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然灾害救助条例》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乡政府 | ■政府网站 ■纸质媒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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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灾后 救助 | 居民住房恢复重建救助 | 居民住房恢复重建救助标准(居民因灾倒房、损房恢复重建具体救助标准) 居民住房恢复重建救助对象评议结果公示(公开灾民姓名、受灾情况、拟救助标准、监督举报电话)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自然灾害救助条例》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乡政府 | ■政府网站 ■纸质媒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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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款物 管理 | 年度款物使用情况 | 年度救灾资金和救灾物资等使用情况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 乡政府 | ■政府网站 ■纸质媒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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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工作 动态 | 工作信息 | 防灾减灾救灾其他相关动态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按进展情况及时公开 | 乡政府 | ■政府网站 ■纸质媒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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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安云乡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区级 | 镇、村级 | ||||||
1 | 监督 检查 | 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 | 检查制度、检查标准、检查结果等 | 《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 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乡政府 | ■政府网站 ■其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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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公共 服务 |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 |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信息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 信息形成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 乡政府 | ■政府网站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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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公共 服务 | 食品安全应急处置 | 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应急保障、监测预警、应急响应、热点问题落实情况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乡政府 | ■政府网站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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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食品药品投诉举报 | 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制度和政策、受理投诉举报的途径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 | 信息形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 乡政府 | ■政府网站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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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食品用药安全宣传活动 | 活动时间、活动地点、活动形式、活动主题和内容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 信息形成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 乡政府 | ■政府网站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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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安云乡扶贫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区级 | 镇、村级 | ||||||
1 | 政策文件 | 行政法规、规章 | 中央及地方政府涉及扶贫领域的行政法规 中央及地方政府涉及扶贫领域的规章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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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规范性文件 | 各级政府及部门涉及扶贫领域的规范性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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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其他政策文件 | 涉及扶贫领域其他政策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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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扶贫对象 | 贫困人口识别 | 识别标准(国定标准、省定标准) | 《国务院扶贫办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乡人民政府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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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贫困人口退出 | 退出计划 退出标准(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国定标准、实现“两不愁、三保障”) 退出程序(民主评议、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核实、贫困户认可、公示公告、退出销号) 退出结果(脱贫名单) |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贫困退出机制的意见》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乡人民政府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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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扶贫资金 |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结果 | 资金名称 分配结果 | 《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 | 资金分配结果下达15个工作日内 | 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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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扶贫资金 | 年度计划 | f 年度县级扶贫资金项目计划或贫困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方案(含调整方案) | 《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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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精准扶贫贷款 | f 扶贫小额信贷的贷款对象、用途、额度、期限、利率等情况 | 《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 | 每年底前集中公布1次当年情况 | 乡人民政府 |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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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行业扶贫相关财政资金和东西部扶贫协作财政支援资金使用情况 | 项目名称、实施地点、资金规模、实施单位、带贫减贫机制、绩效目标 | 《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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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扶贫项目 | 项目库建设 | f 申报内容(含项目名称、项目类别、建设性质、实施地点、资金规模和筹资方式、受益对象、绩效目标、群众参与和带贫减贫机制等) | 《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完善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的指导意见》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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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年度计划 | 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建设任务、补助标准、资金来源及规模、实施期限、实施单位、责任人、绩效目标、带贫减贫机制等 | 《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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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扶贫项目 | 项目实施 | f 扶贫项目实施前情况(包括项目名称、资金来源、实施期限、绩效目标、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受益对象和带贫减贫机制等) | 《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政务服务中心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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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监督管理 | 监督举报 | 监督电话(12317) | 《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 | 信息形成(变更)20个工作日内 | 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社区/企事业单位/村公示栏(电子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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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安云乡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区级 | 镇、村级 | ||||||
1 | 法规 政策 | 国家层面法规政策 |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关于推进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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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地方层面法规政策 | 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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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安云乡涉农补贴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县级 | 乡级 | ||||||
1 |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 | 农机购置补贴 | 政策依据; 申请指南:包括补贴对象、补贴范围、补贴标准、申请程序、申请材料、咨询电话、受理单位、办理时限、联系方式等; 补贴结果; 监督渠道:包括举报电话、地址等。 | 《农业机械化促进法》、《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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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 | 耕地地力保护 | 政策依据; 申请指南:包括补贴对象、补贴范围、补贴标准、申请程序、申请材料、咨询电话、受理单位、办理时限、联系方式等; 补贴结果; 监督渠道:包括举报电话、地址等。 |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的通知》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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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 |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 | 政策依据; 申请指南:包括补贴对象、补贴范围、补贴标准、申请程序、申请材料、咨询电话、受理单位、办理时限、联系方式等; 补贴结果; 监督渠道:包括举报电话、地址等。 | 《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意见》、《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十三五”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发展规划》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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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 | 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 政策依据; 申请指南:包括补贴对象、补贴范围、补贴标准、申请程序、申请材料、咨询电话、受理单位、办理时限、联系方式等; 补贴结果; 监督渠道:包括举报电话、地址等。 | 《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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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 | 草原禁牧补助与草畜平衡奖励 | 政策依据; 申请指南:包括补贴对象、补贴范围、补贴标准、申请程序、申请材料、咨询电话、受理单位、办理时限、联系方式等; 补贴结果; 监督渠道:包括举报电话、地址等。 | 《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实施指导意见(2016-2020)》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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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 | 强制扑杀、强制免疫和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 | 政策依据; 申请指南:包括补贴对象、补贴范围、补贴标准、申请程序、申请材料、咨询电话、受理单位、办理时限、联系方式等; 补贴结果; 监督渠道:包括举报电话、地址等。 | 《动物防疫法》、《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管理办法》 | 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乡人民政府 | ■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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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安云乡卫生健康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公开层级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区级 | 镇、村级 | ||||||
1 | 行政许可类事项 | 护士执业注册(权限内) | 1.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2.办事指南,包括:适用范围、事项审查类型、项目信息(项目名称、审批类别、项目编码)、办理依据、受理机构、决定机构、审批数量、办理条件、申请材料、申请接收、办理基本流程、办理方式、审批时限、审批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结果、结果送达、申请人权利和义务、咨询途径、监督和投诉渠道、办公地址和时间、公开查询方式等 3.过程信息,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公开受理、审核、审批、送达等相关信息 | 《行政许可法》、《护士条例》、《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下放护士执业注册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乡卫生院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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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信息,包括姓名、性别、类别、执业地点、证书编码、主要执业机构、发证(批准)机关等相关信息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乡卫生院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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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行政许可类事项 | 饮用水供水单位卫生许可(权限内) | 1.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2.办事指南,包括:适用范围、事项审查类型、项目信息(项目名称、审批类别、项目编码)、办理依据、受理机构、决定机构、审批数量、办理条件、申请材料、申请接收、办理基本流程、办理方式、审批时限、审批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结果、结果送达、申请人权利和义务、咨询途径、监督和投诉渠道、办公地址和时间、公开查询方式等 3.过程信息,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公开受理、审核、审批、送达等相关信息 | 《行政许可法》、《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乡卫生院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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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信息——卫生许可证信息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乡卫生院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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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行政许可类事项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 1.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2.办事指南,包括:适用范围、事项审查类型、项目信息(项目名称、审批类别、项目编码)、办理依据、受理机构、决定机构、审批数量、办理条件、申请材料、申请接收、办理基本流程、办理方式、审批时限、审批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结果、结果送达、申请人权利和义务、咨询途径、监督和投诉渠道、办公地址和时间、公开查询方式等 3.过程信息,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公开受理、审核、审批、送达等相关信息 | 《行政许可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整合调整餐饮服务场所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的决定》、《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乡卫生院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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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信息——卫生许可证信息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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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行政许可类事项 |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 | 1.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2.办事指南,包括:适用范围、事项审查类型、项目信息(项目名称、审批类别、项目编码)、办理依据、受理机构、决定机构、审批数量、办理条件、申请材料、申请接收、办理基本流程、办理方式、审批时限、审批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结果、结果送达、申请人权利和义务、咨询途径、监督和投诉渠道、办公地址和时间、公开查询方式等 3.过程信息,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公开受理、审核、审批、送达等相关信息 | 《行政许可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整合调整餐饮服务场所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的决定》、《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乡卫生院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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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信息——放射诊疗许可证信息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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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行政许可类事项 | 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包括乡村医生执业再注册) | 1.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2.办事指南,包括:适用范围、事项审查类型、项目信息(项目名称、审批类别、项目编码)、办理依据、受理机构、决定机构、审批数量、办理条件、申请材料、申请接收、办理基本流程、办理方式、审批时限、审批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结果、结果送达、申请人权利和义务、咨询途径、监督和投诉渠道、办公地址和时间、公开查询方式等 3.过程信息,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公开受理、审核、审批、送达等相关信息 | 《行政许可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整合调整餐饮服务场所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的决定》、《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乡卫生院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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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信息,包括姓名、性别、类别、执业地点、证书编码、主要执业机构、发证(批准)机关等相关信息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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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行政处罚类事项 | 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医疗机构擅自从事精神障碍诊断、治疗的处罚 |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 《行政处罚法》、《精神卫生法》、《卫生行政处罚程序》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乡卫生院 乡卫生院 乡卫生院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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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和立案信息,包括:案件受理记录、立案报告; 告知信息,包括: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听证告知书 | ■精准推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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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包括: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名称、处罚类别、处罚事由、相对人名称、处罚依据、处罚单位、处罚决定日期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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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行政处罚类事项 | 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拒绝对送诊的疑似精神障碍患者作出诊断及对依照《精神卫生法》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实施住院治疗的患者未及时进行检查评估或者未根据评估结果作出处理的处罚 |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 《行政处罚法》、《精神卫生法》、《卫生行政处罚程序》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乡卫生院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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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和立案信息,包括:案件受理记录、立案报告; 告知信息,包括: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听证告知书 | ■精准推送 |
| 行政相对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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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包括: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名称、处罚类别、处罚事由、相对人名称、处罚依据、处罚单位、处罚决定日期 | 自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 ■政府网站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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