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公众参与 - 民意征集 -正文

达州市通川生态环境局关于《通川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2-2025)》(征求意见稿)面向公众征求意见的公告

来源:通川生态环境局     作者:admin     发布日期:2023-07-26     点击数: 人次

​达州市通川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开征求《通川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2-2025)》(征求意见稿)意见的结果反馈

通川生态环境局:《通川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2-2025)》(征求意见稿)解读.docx

为防治畜禽养殖污染,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生态环境部和农业农村部联合出台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范编制的通知》,结合我区实际,通川生态环境局牵头组织起草了《通川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2-2025)》(征求意见稿)。按照通川区人民政府有关程序规定,现面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热忱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意见可通过电子邮件、书面信件等方式反馈。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3725日至202381日止

联系人:王瑞

联系电话:0818-2381873

邮件地址:32646777@qq.com

通信地址:达州市通川区张家湾路125号(达州市通川生态环境局)

达州通川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征求意见稿)

(2022-2025年)

(文本)

达州市通川生态环境局

二〇二三年七月


目录

第一章 规划总则1

1.1.指导思想1

1.2.规划背景1

1.2.1.任务由来1

1.2.2.编制背景2

1.2.3.编制过程6

1.3.规划编制目的和意义6

1.3.1.编制目的6

1.3.2.编制意义6

1.4.规划编制依据7

1.4.1.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7

1.4.1.1.法律法规7

1.4.1.2.相关政策8

1.4.2.省、市、区相关政策10

1.4.3.相关技术规范11

1.4.4.其他文件12

1.5.基本原则13

1.6.通川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情况14

1.6.1.禁养区管理要求:15

1.6.2.禁养区养殖现状17

1.7.规划范围和时限17

1.8.畜禽养殖规模17

1.8.1.畜禽规模养殖场17

1.8.2.畜禽养殖(专业)户18

1.8.3.散养户界定标准18

1.9.规划目标18

1.10.技术路线19

1.10.1.编制技术路线19

1.10.2.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技术路线22

1.10.2.1.规模养殖场的设计22

1.10.2.2.规模养殖场粪污收集处理及利用22

1.10.2.3.散养户粪污收集处理及利用23

第二章 区域概况24

2.1.地理区位24

2.2.自然气候特征24

2.2.1.气象气侯24

2.2.2.地形地貌25

2.2.3.河流水系26

2.2.4.地质概况28

2.2.5.植被覆盖28

2.2.6.土壤特征29

2.3.社会经济概况30

2.3.1.行政区划和人口30

2.3.2.社会经济发展30

2.3.3.土地利用特征36

2.3.4.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产业发展情况38

2.3.5.产业类型39

2.4.区域生态环境概况41

2.4.1.空气环境质量41

2.4.2.水环境质量41

2.4.3.土壤环境质量42

2.4.4.农村环境概况42

2.4.5.需要关注的重点环境问题43

2.5.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现状43

2.5.1.畜禽养殖现状43

2.5.2.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现状45

2.5.2.1.清粪方式45

2.5.2.2.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现状45

2.5.2.3.畜禽养殖污染物产生情况46

2.5.2.4.畜禽养殖污染监管现状48

2.5.3.种养结合现状49

2.5.4.污染防治取得的成效51

2.5.4.1. “十三五”取得成效51

2.5.4.2.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成效51

2.5.5.存在的问题53

第三章 规划目标56

3.1.规划目标与指标56

3.1.1.规划目标56

3.1.2.规划指标56

3.2.畜禽养殖环境承载力分析57

3.2.1.猪当量折算57

3.2.2.土地承载力测算58

3.2.3.畜禽养殖水环境承载力测算64

3.3.目标可达性分析66

第四章 主要任务68

4.1.明确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总体要求68

4.1.1.充分考虑区域环境容量68

4.1.2.引导优化畜禽养殖业合理空间布局68

4.1.3.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72

4.2.提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72

4.2.1.养殖废水资源化利用73

4.2.2.养殖粪便资源化利用73

4.2.3.病死畜禽资源化利用74

4.3.完善粪污处理和利用设施74

4.3.1.全过程控制74

4.3.2.对污染治理基础设施建设情况进行摸底75

4.3.3.全面推行粪污处理基础设施标准化改造75

4.4.建立健全台账管理制度76

4.4.1.加强宣传服务,逐步推进粪肥利用台账制度实施76

4.4.2.层层落实责任,做好台账记录76

4.5.强化环境监管77

4.5.1.落实禁养、非禁养区管理要求77

4.5.2.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加快农村畜禽养殖污染治理…………………………………………………..77

4.5.3.完善畜禽养殖业环境监测体系78

4.5.4.进一步加大畜禽养殖污染环境执法力度78

第五章 重点工程与效益分析80

5.1.重点保护区域80

5.1.1.居民集中区80

5.1.2.基本农田80

5.1.3.水环境80

5.1.4.生态红线81

5.2.重点区域保护要求81

5.3.重点工程83

5.3.1.规模化养殖场建设及标准化改造工程83

5.3.2.散养户污染治理工程84

5.3.3.清洁养殖污染物源头减量工程85

5.3.4.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提升工程86

5.3.5.种养结合生态养殖工程87

5.3.6.重点领域的技术研究和推广工程87

5.3.7.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工程90

5.3.8.畜禽养殖监管能力建设工程92

5.3.9.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教育培训工程93

5.4.效益分析93

5.4.1.经济效益93

5.4.2.社会效益94

5.4.3.环境效益95

第六章 保障措施96

6.1.加强组织领导96

6.2.明确责任分工96

6.3.开拓资金来源96

6.4.完善政策保障97

6.5.加大宣传保障97


第1章规划总则

1.1.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四川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统筹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布局,坚定不移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观,以保障区域环境安全、促进畜禽养殖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推动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主要污染物减排为主线,以畜禽养殖污染物排放量较高地区为重点防治区域,以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畜禽养殖专业户和散养密集区域为重点单元,统筹生态环境保护与畜牧业协同发展,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初步建立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体系,加快解决突出的畜禽养殖污染问题,以种养结合为抓手,完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机制,强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监管,持续提升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水平,推动我区畜牧业绿色健康发展以及农村生态文明建设,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环境安全保障。

1.2. 规划背景

1.2.1. 任务由来

为深入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畜禽粪污还田利用要求强化养殖污染监管的通知》(农办牧〔2020〕23号)精神,进一步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促进养殖粪污综合利用,保障畜禽养殖业健康发展,保护和改善农村生态环境。2022年2月25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编制的通知》(环办土壤函[2022]82号),要求各级生态环境、农业农村部门要按照《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环办土壤函〔2021〕465号)有关要求,科学有序推动规划编制工作,并做好与当地畜牧业发展规划的衔接。

2022年4月11日,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发布《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编制的通知>的通知》(川环函[2022]357号),要求各地要结合实际,按照《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编制指南(试行)》、《四川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技术指南(试行)》等要求,加快推进规划编制工作,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应当与本级或上级畜牧业发展规划统筹衔接。

据此,达州市通川区紧紧围绕“推进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改善农村居民生产生活环境”和加快构建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的可持续发展新格局的基本目标,与区域“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中相关的畜禽发展规划相衔接,通过现场调研、实地考察、取样分析、广泛收集资料和充分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特编制《达州市通川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2-2025年)。

1.2.2. 编制背景

我国畜牧业持续稳定发展,规模化养殖水平显著提高,保障了肉蛋奶供给,但大量养殖废弃物没有得到有效处理和利用,成为农村环境治理的一大难题。抓好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关系畜产品有效供给,关系农村居民生产生活环境改善,是重大的民生工程。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与种养结合,是农村生态环境治理及人居环境改善的重点和难点所在,对于提升乡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建设美丽宜居乡村、转变农村居民生活方式、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具有重要意义。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14次会议上强调,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关系6亿多农村居民生产生活环境,关系农村能源革命,关系能不能不断改善土壤地力、治理好农业面源污染,是一件利国利民利长远的大好事。

“十三五”时期,现代农业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乡村振兴实现良好开局。粮食年产量连续保持在1.3万亿斤以上,农民人均收入较2010年翻一番多。新时代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如期完成,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易地扶贫搬迁任务全面完成,消除了绝对贫困和区域性整体贫困,创造了人类减贫史上的奇迹。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农村改革向纵深推进,农村社会保持和谐稳定,农村即将同步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

“十四五”时期,是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依然在农村,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依然在农村。

2013年国务院印发《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农牧主管部门编制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部门批准实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应当与畜牧业发展规划相衔接,统筹考虑畜禽养殖生产布局,明确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目标、任务、重点区域,明确污染治理重点设施建设,以及废弃物综合利用等污染防治措施。并对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养殖污染防治提出了要求。

2015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要求推动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选址合理,对畜禽粪便、尸体和污水等废弃物进行科学处置,有效防止环境污染。

201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落实发展新理念加快农业现代化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若干意见》,明确要求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和区域布局,启动实施种养结合循环农业示范工程,推动种养结合、农牧循环发展,将生态循环农业上升到国家战略高度。

2015年和2016年国家陆续发布了《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从养殖投入品控制、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生态循环农业发展等角度都明确提出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目标任务。

2017年6月12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7〕48号),要求完善畜禽养殖污染监管制度,健全畜禽粪污还田利用和检测标准体系,完善畜禽规模养殖场污染物减排核算制度,制定畜禽养殖粪污土地承载能力测算方法,畜禽养殖规模超过土地承载能力的县要合理调减养殖总量,建立科学规范、权责清晰、约束有力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制度,构建种养循环发展机制。2017年11月2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7〕99号),要求以畜牧大县和规模养殖场为重点,以沼气和生物天然气为主要处理方向,以农用有机肥和农村能源为主要利用方向,健全制度体系,强化责任落实,完善扶持政策,加强科技支撑,扎实有序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加快构建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的可持续发展新格局,推动我省由畜牧大省向畜牧强省跨越。

2020年,农业农村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畜禽粪污还田利用要求强化养殖污染监管的通知》(农办牧〔2020〕23号)明确畜禽粪污还田利用标准,要求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完善粪肥管理制度,加快构建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的可持续发展新格局。指出,进一步明确畜禽粪污还田利用有关标准和要求,全面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加大环境监管力度,加快构建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的可持续发展新格局。国家支持畜禽养殖场户建设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设施,鼓励采取粪肥还田、制取沼气、生产有机肥等方式进行资源化利用。

2021年10月,为进一步提高《规划》的科学性、系统性和可实施性,生态环境部会同农业农村部编制并印发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环办土壤函〔2021〕465号)。

2021年11月1日,《畜禽粪便土地承载力测算方法》(NY/T 3877-2021)开始试行,适用于区域农田、人工林地、人工草地等种植用地的畜禽粪便承载力和畜禽规模养殖场粪便消纳配套土地面积的测算。

2021年12月,生态环境部、农业农村部等组织编制并印发了《“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环土壤〔2021〕120号),明确提出要着力推进养殖业污染防治,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监管。

2022年1月20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印发《四川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规划中提出加强养殖业氨排放治理,加大低蛋白饲料品种的研发与推广,推广封闭式粪便存储和处理系统,鼓励高效含氨气体处理技术的研发及运用。

近年来,达州市通川区畜禽养殖产业持续发展,养殖规模化水平有所提高,保障了肉蛋奶等的供应,但随之而来的畜禽养殖污染问题也逐渐突出。做好畜禽养殖废弃物污染防治,关系畜禽产品有效供给,关系农村居民生产生活环境改善,是重大的民生工程。

1.2.3. 编制过程

(1)建立规划编制工作机制,提出编制方案。

(2)开展实地调研和专题研究,综合研判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种养结合的重大问题,明确规划任务与措施、重点工程等,形成规划研究报告;凝练规划内容,绘制规划图件,形成规划文本和图集。

(3)广泛征求政府部门、行业专家、社会公众意见,并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4)组织评审。

(5)规划通过评审且修改完善后,依法定程序颁布实施。

1.3. 规划编制目的和意义

1.3.1. 编制目的

通过《规划》编制,对通川区内畜禽养殖产业现状进行全面调查分析,统筹考虑畜禽养殖生产布局,明确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目标、任务、重点区域,明确污染治理重点设施建设,以及废弃物综合利用等污染防治措施,促进畜禽养殖业持续健康发展,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

1.3.2. 编制意义

《规划》编制,有利于加强对全区畜禽养殖业的环境监管和工作指导,将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畜牧业发展规划重要工作。

《规划》编制,有利于实现按区域环境容量合理调整优化畜禽养殖业结构、布局和规模,按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有关规定和规划定点要求规范畜禽养殖场建设。

《规划》编制,有利于及时掌握畜禽养殖场备案的养殖品种、规模以及养殖废弃物的产生、排放和综合利用情况,可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确保污染防治设施配套建设及有效运行。

《规划》编制,有利于探索符合实际的畜禽养殖污染综合防治措施,结合生态农业建设,实行综合利用优先,资源化、无害化和减量化的原则,推行清洁生产,不断提高畜禽养殖管理和污染防治水平;有利于通川区生态环境改善,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社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1.4. 规划编制依据

1.4.1. 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

1.4.1.1. 法律法规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4月24日修订;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7年6月27日修正;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年10月26日修正;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施行;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年4月29日修订;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2021年修订);

(7)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2020年);

(8)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21年1月22日实施;

(9)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2011年3月1日实施;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7月1日起施行;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2022年10月3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修订;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21年1月22日修订;

(1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八号),2016年7月2日修订;

(14)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年修订;

(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修正;

(16)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17)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

(18)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11年修订;

(19) 《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20)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

(21) 《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2022年7月1日实施;

(22) 《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2017年);

(23) 《四川省嘉陵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2021年)。

1.4.1.2. 相关政策

(1)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31号);

(2)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环办土壤〔2017〕48号);

(3)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2021年1月4日;

(4)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2021年11月);

(5) 《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实施方案(试行)》(环办土壤〔2021〕8号);

(6)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7〕48号);

(7)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跟踪监测工作的通知》(农办牧〔2018〕28号);

(8) 《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规范(试行)》(农办牧〔2018〕2号);

(9) 《关于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和管理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的通知》(环办土壤〔2019〕55号);

(10) 《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生猪规模养殖环评管理相关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19〕872号);

(11)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13) 《关于印发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与监督指导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环办土壤〔2021〕8号);

(14) 《关于进一步明确畜禽粪污还田利用要求强化养殖污染监管的通知》(农办牧〔2020〕23号);

(15) 《关于促进畜禽粪污还田利用依法加强养殖污染治理的指导意见》(环办土壤〔2019〕84号);

(16)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的意见》(国办发〔2019〕44 号);

(17)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编制的通知》(环办土壤函〔2022〕82号)。

1.4.2. 省、市、区相关政策

(1)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7〕99号);

(2)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川府发〔2020〕9号);

(3) 《四川省长江经济带战略环境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完善(市)州“三线一单”加快推进应用实施的通知》(川长战办〔2020〕2号);

(4) 《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指导意见(试行)》(环环评〔2021〕108号);

(5) 《四川省、重庆市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实施细则》(试行,2022年版);

(6) 《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2019修订);

(7) 《四川省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2018修订);

(8) 《四川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2017年8月1日实施);

(9) 四川省农业厅、原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技术指南(试行)的通知》(川农业函〔2017〕647号);

(10)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编制的通知〉的通知》(川环函〔2022〕357号);

(11) 《关于印发四川省巩固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果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行动计划(2022-2023年)的通知》(川办发〔2021〕82号);

(12) 《《达州市畜禽养殖业污染整治实施方案》》(达市府发〔2010〕43号;

(13) 《达州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7月1日);

(14) 《通川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2018—2023年)》。

1.4.3. 相关技术规范

(1) 《中、小型集约化养猪场环境参数及环境管理》(GB/T17824.4—1999);

(2) 《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 81—2001);

(3) 《规模猪场生产技术规程》(GB/T 17824.2-2008);

(4) 《畜禽场场区设计技术规范》(NY/T 682-2003);

(5) 《畜禽场环境质量评价准则》(GB/T 19525.2—2004);

(6) 《规模化养殖场沼气工程设计规范》(NY/T 1222—2006);

(7) 《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GB 16548-2006);

(8) 《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GB/T 36195-2018);

(9) 《畜禽粪便安全使用准则》(NY/T 1334—2007);

(10) 《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 497—2009);

(11) 《畜禽粪便还田技术规范》(GB/T 25246-2010);

(12) 《畜禽粪便农田利用环境影响评价准则》(GBT 26622-2011);

(13) 《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环办水体〔2016〕99号);

(14) 《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规范(试行)》(农办牧〔2018〕2号);

(15)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的《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测算技术指南》(农办牧〔2018〕1号)

(16) 《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596-2001);

(17) 《畜禽粪便堆肥技术规范》(NY/T3442—2019);

(18) 《畜禽场环境污染控制技术规范》(NY/T 1169—2006);

(19) 《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15618-2018);

(20) 《畜禽粪便贮存设施设计要求》(GB/T 27622);

(21) 《畜禽养殖污水贮存设施设计要求》(GB/T 26624-2011);

(22) 《有机一无机复混肥料》(GB/T 18877);

(23) 《有机肥料》(NY/T 525);

(24) 《畜禽粪便土地承载力测算方法》(NY/T3877);

(25)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畜禽养殖行业》(HJ 1029-2019);

(26) 《关于开展水环境承载力评价工作的通知》(环办水体函[2020]538号);

(27) 《畜禽养殖场(户)粪污处理设施建设技术指南》(农办牧[2022]19号);

(28)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环办土壤函〔2021〕465号)。

1.4.4. 其他文件

(1) 《四川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2021年2月2日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批准);

(2) 《四川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川府发〔2022〕2号);

(3) 《四川省“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川府发〔2021〕11号);

(4) 《四川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

(5) 《达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6) 《达州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7) 《达州市“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

(8) 《达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19-2035年)》;

(9) 达州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2-2025年)。

1.5. 基本原则

(1)统筹兼顾,强化监督。

统筹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畜禽产品供给保障能力和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能力,明确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监管职责,从产业布局、环境准入、生产过程监管等环节,提出畜禽养殖污染“源头”预防措施,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智慧化、信息化建设,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发挥监督执法倒逼作用。

(2)因地制宜,分类管控。

统筹考虑自然环境、畜禽养殖类型、结构和空间分布,种植类型与规模、耕地质量、环境承载力、人居环境影响等因素,因地制宜、分区分类探索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路径,对不同区域、不同养殖类型、不同养殖规模和不同养殖技术的养殖企业实施差异化的技术指导和监督管理,坚持从实际出发,采用适用的治理技术和模式。

(3)疏堵结合,双管齐下。

通过制定和落实信贷、税收、补贴等经济激励措施,引导畜禽养殖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污染治理,推动养殖方式生态化转型。同时,强化畜禽养殖业环境监管,加强监督执法等约束手段,对重点区域和重点养殖单元实施严格管控。

(4)多方联动,合力推进。

充分发挥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相关责任部门的信息、资源优势,建立多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共同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加大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投入力度。

1.6. 通川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情况

2019年3月,达州市通川区十一届人民政府第63次常委会议研究通过了《通川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2019年5月,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通川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2018-2023年)》(以下简称《方案》),结合区域实际情况划定通川区禁养区,包括通川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畜禽禁养区划定面积为15.97km2;通川区城镇居民区畜禽禁养区划定面积为124.13km2;通川区地质公园畜禽禁养区面积为12.64km2;通川区森林公园畜禽禁养区面积为7.21km2;通川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畜禽禁养区面积为2.83km2;通川区重要河流畜禽禁养区面积为121.24km2;通川区重要道路畜禽禁养区面积为15.12km2。扣除重叠部分面积,最终划定的通川区畜禽禁养区总面积为243.93km2,占区域总面积的27.10%。通川区畜禽禁养区总面积及各类畜禽禁养区面积详见下表,畜禽禁养区分布图见附图。

表1.6-1  通川区畜禽禁养区面积统计表

    项目序号

通川区畜禽禁养区名称

面积(km2

占通川区总面积(%)

1

通川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畜禽禁养区:达州市罗江库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二级保护区范围;16个乡镇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范围。

15.97

1.77

2

通川区城镇居民区畜禽禁养区:通川区的城市规划建成区和乡镇建成区、城镇街道的现状建成区、通川区城镇居民区建成区范围、工业园区的规划范围边界向外扩展500m的作为通川区城镇居民畜禽养殖禁养区边界。

124.13

13.79

3

通川区地质公园畜禽禁养区:四川千口岭省级地质公园(现已合并为通川区千口岭省级森林公园)边界

12.64

1.40

4

通川区森林公园畜禽禁养区:四川犀牛山省级森林公园及四川千口岭省级森林公园(现已合并为通川区千口岭省级森林公园)边界

7.21

0.80

5

通川区水产种植资源保护区畜禽禁养区:巴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核心区及实验区

2.83

0.31

6

通川区重要河流畜禽禁养区:州河、巴河、明月江、长滩河、洞滩河、宝泉河、魏家河、双龙河、施家河、固家河、大堰河等河流两岸外延300米。

121.24

13.47

7

通川区重要道路畜禽禁养区:达成铁路、襄渝铁路、达万铁路、广巴达铁路及其外延30米;G65包茂高速公路、G5012恩广高速公路及其外延30米;G210、G542及其外延20米;S203、S204、S303及其外延15米。

15.12

1.70

总计(去除重叠面积)

243.93

27.10

1.6.1. 禁养区管理要求:

(1)对于畜禽养殖禁养区内的现有养殖场(小区),根据《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中相关规定,于2017年底前完成清理,清理方式如下:对于同意关闭的,签订关闭协议,明确关闭时限,只要不再饲养畜禽,其建筑物不作强制拆除,根据业主的实际意愿,对于不同意关闭,坚持继续从事畜禽养殖的,按照其生产规模,由业主在禁养区以外另寻建设用地,限期搬迁;对规定期限内不关闭、不搬迁的,由乡镇办委牵头,区级有关部门配合依法依规强制关闭。清理完成后,在上述禁养区内原则上不批准建设各类养殖场(小区)。同时应加强禁养区范围内环境的综合整治,严禁在禁养区范围内倾倒、堆放畜禽粪便等养殖废弃物,严防私自新建养殖场。

(2)对于在本次划定的畜禽禁养区之外的规模化养殖场(小区),应自觉坚持“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遵照《畜禽养殖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的要求,杜绝污染物直排,建设完备的粪便、养殖废水及病死畜禽暂存设施,自行采取粪污生物消纳等综合利用配套措施或委托外单位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对于散养户(备注:非经营性畜禽养殖存栏猪(羊)不得超过5头,牛不得超过2头,肉兔不得超过20只,家禽不得超过20羽只等),如果位于禁养区范围内,则不得擅自扩大养殖量至规模化养殖,违者由所在地乡镇办委负责监管。根据《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中关于“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防治畜禽养殖污染”之规定,散养密集区要实行畜禽粪便污水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利用。鼓励采用“共建、共享、共管”的模式,建设一批畜禽粪便污水分户收集、集中处理试点工程,或者依托现有规模化养殖场(小区)的治污设施,实现养殖废弃物的统一收集、集中处理;暂无条件集中收集处理的,可就地推广农牧结合种养模式。按“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原则,应用“农牧结合,种养平衡”的生态养殖模式,实现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

(3)在禁养区范围以外,新、改、扩建的规模化养殖场(小区)应符合城镇总体规划、畜禽产业发展规划、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满足动物防疫条件和《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的要求,布局合理,选址适当;发改、环保、农业、国土、规建、林业等部门在规划、立项、审批新、改、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项目时,应严格履行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并履行相关环保审批手续,报同级农业部门备案,实行污染物集中治理,总量控制;凡未经环保部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或未通过环境影响评价的规模化养殖场(小区)不得开工建设。同时应加强禁养区范围以外环境的综合整治,严禁在禁养区范围以外倾倒、堆放畜禽粪便等养殖废弃物,严防私自新建、改建、扩建养殖场。

1.6.2. 禁养区养殖现状

2017年以来,达州市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环境保护突出问题治理攻坚行动的要求,全力开展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全面整治禁养区养殖场,于2017年底前关闭了禁养区养殖场1318家,其中八大主要河流禁养区关闭了养殖场258家。全面整治禁养区外的养殖场,于2018年10月底前整治了4797家养殖场,其中对经整治仍达不到环保要求的253家养殖场实施了关闭。目前通川区禁养区内无养殖场。

1.7. 规划范围和时限

本规划基准年为2021年,规划时限为2022年至2025年,规划范围为通川区全境。

1.8. 畜禽养殖规模

1.8.1. 畜禽规模养殖场

依据关于印发畜禽养殖场(小区)规模标准的通知(川农业〔2017〕113号)、《四川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技术指南(试行)》(川农业函〔2017〕647号)、《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进一步调整完善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工作的通知》(川农业函〔2018〕118号),畜禽养殖场、大型规模养殖场规模如下表:

表 1.8-1  畜禽养殖规模

畜种

规模养殖场

生猪(头)

常年出栏量为≥500

蛋禽(羽)

常年存栏量≥25000

肉鸡(羽)

常年存栏量≥35000

肉鸭(羽)

常年出栏量≥30000

肉鹅(羽)

常年出栏量≥10000

肉牛(头)

常年出栏量≥100

奶牛(头)

常年存栏量≥100

肉羊(只)

常年出栏量≥300

家兔(只)

常年存栏能繁母兔≥400

1.8.2. 畜禽养殖(专业)户

未达到畜禽规模养殖场标准的畜禽养殖(专业)户。生猪设计出栏≥50头,奶牛设计存栏≥5头,肉牛设计出栏≥10头,肉羊设计出栏≥150只,蛋鸡/鸭/鹅设计存栏≥500羽,肉鸡/鸭/鹅设计出栏≥2000羽,母兔设计存栏≥40只的养殖户,其他畜种由地方自行划定标准。

1.8.3. 散养户界定标准

除上述规模化养殖场、畜禽养殖(专业)户以外的养殖户。

1.9. 规划目标

到2025年,构建生态消纳为主,工业治理为辅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体系。构建科学规范、权责清晰、大力发展有机农业,推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加强畜禽粪污处理设施规范化建设,提高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构建种养结合循环发展机制,实现农牧融合发展。全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5%,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100%,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建设率达到上级要求。

1.10. 技术路线

1.10.1. 编制技术路线

通川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编制工作主要分为政策分析、现状及问题分析、规划制定和报告编制4个阶段。

(1)政策分析阶段

政策分析阶段主要是包括形势政策分析、规划衔接性分析两部分内容。形势政策分析是指对国家、四川省有关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政策形势和法规标准做充分调研,了解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形势,以及国家和省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要求。规划衔接性分析是通过衔接通川区相关规划,明确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的定位和目标。

(2)现状及问题分析阶段

现状及问题分析阶段工作内容主要是通过资料收集与分析、管理部门访谈、养殖场现场踏勘、养殖集中区域生态环境现状踏勘等前期工作,分析畜禽养殖生产、污染防治、粪污资源化利用、环境承载力以及环境管理现状。基于现状分析与政策分析结果,结合通川区畜禽养殖业未来发展,展开SWOT分析,对区域现阶段及将来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诊断。

(3)规划制定阶段

在现状分析与问题诊断的基础上,明确规划目标和定位,从优化调整畜禽养殖布局、畜禽养殖废弃物污染防治、构建种养结合农牧循环新格局、完善污染防治监管体系等方面提出规划任务,确定重点建设项目,明确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4)报告编制阶段

根据前三个阶段的工作成果,编制规划初稿,征求各部门意见,召开专家评审会,根据各方意见修改完善后提交规划报批稿。

图1  规划编制技术路线图

1.10.2.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技术路线

按照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思路,对畜禽粪污进行综合处理。

(1)减量化

在畜禽养殖过程中,通过干湿分离、雨污分流、饮污分离等技术手段,减少废弃物的产生,降低治理成本。如对猪的饲养过程,采用“改自来水冲圈为无水打扫、改滴供水为自动乳嘴式饮水、改稀料喂养为干湿料饲喂养、推广良种、缩短饲养周期”等技术措施,减少粪尿排泄。

(2)无害化

将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控制环境污染。首先将粪便干湿分离,干粪经堆积自然发酵后,用作肥料,污水经厌氧消化及氧化塘或人工湿地等处理后,实行还田利用。

(3)资源化

通过制作有机肥、再生饲料等综合利用途径,减少污染物排放。如养殖场可建设沼气池和有机复合肥料厂或再生饲料厂,变废为宝。

将养殖业与种植业、林业等有机结合,推广“粪污还田”等生态养殖模式,减少化肥使用量,积极发展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以促进养殖业生产和农业生产的生态化。

1.10.2.1. 规模养殖场的设计

总体按照干湿分离、雨污分流,或原位发酵床、异位发酵床设计,并配套相应的粪污收集装备设施,经过发酵等处理后就近还田利用。

1.10.2.2. 规模养殖场粪污收集处理及利用

1.固物收集利用:干清粪便、固液分离机分离固物等收集畜禽粪便堆沤发酵、生物发酵等降低人畜共患寄生虫、病源微生物等作农家肥利用。

2.污水收集利用:全量收集,经多级沉淀、沼液化、氧化塘处理后全部作农家肥利用。

1.10.2.3. 散养户粪污收集处理及利用

粪便经过堆沤发酵,降低有害微生物等,作农家肥利用。对周边消纳土地充足的,积极倡导“种养结合、以地定畜”理念,以沼气发酵-沼液沼渣还田、堆肥、生产有机肥等方式为主,推广农牧结合、种养平衡模式;对消纳土地不足的,要强化工程处理措施,粪污应优先进行干湿分离,固体部分用于有机肥生产,液体部分综合利用或经处理后达标排放。鼓励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将周边养殖密集区及散养户畜禽养殖废弃物一体化集中处置。

通过以上技术方法最大限度收集粪污并利用,达到减少生态环境、人居环境污染的目的。


第2章

第3章区域概况

3.1. 地理区位

通川区隶属于四川达州市,位于四川盆地东部。东北与宣汉县相邻,西南与达川区毗邻,西北与平昌县接壤,历为州、府所在地,是达州市的政治、经济、文化、金融、交通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0720′37.5″~10739′22.5″,北纬3007′30″~3127′30″;全区幅员面积888km2

图2  地理区位图

3.2. 自然气候特征

3.2.1. 气象气侯

通川区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其特点是四季分明,冬暖、春早、夏热、秋凉,无霜期长。多年平均气温17.3℃,1月平均气温6.0℃,极端最低气温-4.7℃(1956年1月);7月平均气温27.9℃,极端最高气温42.3℃(1953年8月)。最低月均气温2.5℃(1993年1月),最高月均气温40.6℃(2000年7月)。平均气温年较差1.5℃。生长期年平均322天。平均无霜期311.9天,最长达354天,最短为238天。多年平均日照时数1328.2小时,年总辐射116.4千卡/平方厘米。年平均降水量1211.4毫米,年平均降雨日数为140.1天,最多168天(1983年),最少117天(1966年)。极端年最大雨量1698毫米(1983年),极端年最少雨量730.7毫米(1966年)。降雨集中在每年5月至10月,7月最多。

区境纬度较低,太阳高度角最大时(夏至日82),最小(冬至日32),地面获得太阳辐射热量较多。东距太平洋不远,夏季季风从海洋带来大量水气,受南低北高地势抬升和秦岭、大巴山阻挡,容易形成地形雨,降水多集中在夏季。冬季受西北干冷季风影响,空气干燥雨水少,同时北高部高山使寒潮入侵强度减弱。全区境内多年平均气温17.2℃。

3.2.2. 地形地貌

通川区处于川东平行岭谷,地势为背斜紧凑,行成低山,向斜宽敞,多形成丘陵谷地。地貌属侵蚀剥蚀低山、丘陵,兼有河谷、平坝。西部铁山为长条带状,东部雷音铺山呈长垣状;凤凰山南系台坪状,均为低山。州河由东北向西南绕城而过,沿河谷形成河漫滩和一、二级阶地,最枯水位海拔260米~269.9米。东部海拔高748.3米~872.6米,南部海拔高596.4米,西部海拔高1068.5米,北部海拔高790.5米,中部河谷一带较低。最高峰铁山大寨子海拔1076.8米,最低点西外镇龙家庙村农场海拔260米。

3.2.3. 河流水系

通川区境内河流纵横,溪河密布,区内有大小溪河41条,集水面积在50km以上的有11条,巴河、州河是境内最大河流,其他主要河道包括明月江、双龙河、魏家河,它们与众多的小溪构成了树枝状的州河水系,排泄多余水量。有中型水库石莲花水库,有效库容1033万m3,有效灌溉面积2.2万亩。

(1)巴河

巴河为渠江主要支流,地理位置介于东经10617'~10800'、北纬3102'~3250'之间。上源于平昌县城江口镇处分为通江河、南江河两支,均发源于陕西省米仓山南麓。前者为主流,发源于陕西省南郑县广家店乡境内大红岩,海拔高程2500m,由北向南流,经陕西省广家店、碑坝,入川后经平溪、涪阳、通江县城诺江镇、广纳、云台至平昌县城江口镇与南江河汇合后称巴河。继续南流经白衣、石梯、文崇至渠县三汇镇入渠江,流域形状呈扇形,控制面积19927km,368.4km,其中,巴河通川区入境处控制流域面积15730km,巴河通川区境内主河长约9.3km。

(2)州河

州河属渠江一级支流,地理位置介于东经10710'~10901'、北纬3037'~3215'之间,上源分前、中、后河三支,均发源于大巴山南麓。前河为主流,发源于城口县燕麦乡光头山,海拔2685m,自北东向西南流,至宣汉县城附近与后河汇合后始称州河,继续西南流,经宣汉、达州至三汇镇汇入渠江。流域形状呈扇形,主河长310km,控制流域面积11165km。其中,州河通川区入境处控制流域面积6766km,州河通川区境内主河长约21.9km。

(3)长滩河

长滩河为巴河左岸一支流,发源于宣汉县西北红峰乡的四方山,南流折西南流经沿山、马渡(左纳花池河),右纳平昌县的笔山,南流鲁班河,折南流经庆云(左纳关门河),入通川境至碑庙上游佐纳梅家沟河),下游(右纳大滩沟)。继续西南流,经高坪、新溪乡,于新溪乡吴家沟注入巴河。控制流域面积925km,主笠75km,平均坡降7.82%。其中,长滩河通川区入境处控制流域面积428.7km,长滩河通川区境内主河长约33.0km。

(4)洞滩河

洞滩河为巴河左岸一级支流,发源于平昌县泰家山一带,由北向南流,经平昌县柏树岭、大河地、应和寨等,于龙台寺白林湾处转西流,经高兴银、谢家碣后,于三溪口与右岸刘家沟汇合后转南流,经石板坪、刘家碣后,在梅家坝与右岸麻洞沟汇合后继续南流,经大磨坪、牛场坪、大石口后于达川区江陵处汇入巴河左岸,主河道长29.9km,控制流域面积148.3km,平均比降5.89%。其中,洞滩河通川区入境处控制流域面积114.9km,洞滩河通川区境内主河长约10.8km。

(5)明月江

明月江为州河左岸支流,发源于开江县梅家坝乡北隅分水岭。上源称白岩河,过梅家坝、大堰塘,入宝石桥水库区,出库过宝塔坝、明月寺、踏滩河,以下称明月江,过葫芦乡、大滩乡、麻柳镇、大风乡、魏家洞,至江阳乡入达州市境。过李家溪、磐石镇,于小河嘴汇入州河。流域面积1923.9km,河道全长115km,平均比降4.2%。其中,明月江通川区入境处控制流域面积1841km,明月江通川区境内主河长约15.5km。

3.2.4. 地质概况

在地质条件上,通川区处于新华夏系第三沉降带,是四川盆地的东部,川东弧形构造的组成部分,构造形迹以北北东—北东向褶皱构造为主,东北为大巴山弧形构造带,西北角突入川中地块仪陇、平昌莲花状构造的边缘。新华夏系在通川区主要包括华蓥山背斜与明月峡背斜之间的平行褶皱构造,由于构造作用力不均,背斜褶皱紧密,向斜开阔,成典型的隔挡式构造,断裂以压性为主,一般沿背斜轴部分布。出露地层有三迭系,白垩系及第四系,以侏罗系为主。

3.2.5. 植被覆盖

通川区生态系统包括森林、湿地、灌丛、村镇、农田等类型。森林生态系统以柏木、马尾松等人工林为主,整体类型相对单一,且人工林林分郁闭度较高、林下植被稀疏或缺失,其生物多样性较低;生物多样性较为丰富的区域为通川区千口岭省级森林公园及犀牛山森林公园,该区域拥有较完善的森林生态系统。湿地生态系统主要以人工湿地、河流湿地为主,境内河流主要为州河及其支流,有中型水库莲花湖,库容量1033万立方米,水域面积93.33公顷。另有以方山地貌、单斜构造地貌、水体景观等多种地质遗迹资源为主体,融合了林海、梯田、古迹、川东民居民俗以及红色文化景观,集科考、科普、旅游观光和休闲度假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通川区千口岭省级森林公园。其余灌丛、村镇、农田生态系统保护价值较低。

3.2.6. 土壤特征

根据四川省的土壤分类系统,通川区土壤可分为5个土类,10个亚类,19个土属,38个土种。通川区耕地土壤养分在一定范围内变化,不同养分指标的变异情况不同。从平均值看,有机质含量为17.77g/kg,属于较缺水平;速效钾、有效磷、全氮、碱解氮含量分别为87.09mg/kg、18.75mg/kg、1.02g/kg、103.74mg/kg,属于中等水平;pH值为6.19,表现为微酸性。从变异系数看,pH值的变异系数最小,为16.96%,可能与农业种植模式和种植区域比较稳定有关;有效磷的变异系数最大,达到127.68%,这与磷在土壤中的移动性较差有关;其余各指标的变异系数均在30%以上,说明土壤养分含量在空间分布上呈现不均匀状态。

pH在各土种间的变化不大,总体处于偏酸的状态,其中红棕紫砂土和卵石黄泥土偏中性,pH值分别为6.9和6.7,黄砂田和紫潮泥田的酸性最强,pH值均为6.1;紫潮泥土和黄紫泥田的有机质含量相对较高,分别为22.37g/kg、21.3g/kg;紫潮泥田和冷黄泥田的有效磷含量相对较高,分别为15.14mg/kg、14.87mg/kg;紫潮泥土和大泥田的全氮含量相对较高,分别为1.42g/kg、1.32g/kg;黄砂田和紫潮泥土的碱解氮含量相对较高,分别为118.84mg/kg、117.81mg/kg;红棕紫黄泥土、紫潮泥田和紫潮泥土的速效钾含量相对较高,分别为99.2mg/kg、95.93mg/kg、91.03mg/kg。

3.3. 社会经济概况

3.3.1. 行政区划和人口

通川区,隶属于四川省达州市,位于四川东北部、达州市中部,东北与宣汉县相邻,西南与达川区毗邻,西北与平昌县接壤。截至2021年6月,通川区辖5个街道、12个镇、1个乡。幅员面积900平方公里。

2021年末全区常住人口91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68.8万人,城镇化率75.6%;农村常住人口22.2万人。

年末全区户籍人口592213人,全年出生人口4760人,出生率5.21‰;死亡人口3460人,死亡率3.79‰;自然增长率1.42‰。

3.3.2. 社会经济发展

(1) 社会经济概况

2021年达州市通川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371.4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8.5%。其中,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28.1亿元,增长7.6%;第二产业实现增加值119.6亿元,增长4%;第三产业(服务业)实现增加值223.7亿元,增长10.9%,三次产业结构比为7.6:32.2:60.2。

全年全区民营经济增加值达到229.7亿元,增长9.9%,占GDP的比重达到61.7%,对GDP增长的贡献率为69%,拉动GDP增长5.9个百分点。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6.6亿元,增长4.4%;第二产业增加值85亿元,增长3.9%;第三产业增加值138亿元,增长14%。

(2) 农业

2021年全年粮食播种面积48.4万亩,比上年增长0.8%。其中,稻谷18.9万亩,增长0.2%;小麦1.1万亩,下降4.5%;玉米9.5万亩,增长0.2%;薯类15.2万亩,增长0.8%;油料种植面积15.1万亩,增长4.9%;蔬菜种植面积17.4万亩,增长2.7%。

全年粮食产量18.6万吨,同比增长0.2万吨,增长1.3%;油菜籽产量1.9万吨,同比增长15.5%。

全年肉猪出栏333110头,增长21.3%;牛出栏17775头,增长2.8%;羊出栏57461只,增长0.2%;家禽出栏3824950只,增长4.1%。

全年猪肉产量23289吨,增长27%;牛肉产量2298吨,增长6.4%;羊肉产量896吨,增长2.8%;禽肉产量5727吨,增长3%。

(3) 工业和建筑业

全部工业增加值72.61亿元,比上年增长8.2%,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0.2%。在规模以上工业中,分轻重工业看,轻工业增长45.9%,重工业增长7.1%。分经济类型看,国有控股企业增长19%,私有企业增长48.2%,股份制企业增长13.3%,外商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增长15.9%。主要工业产品产量不同程度增减。2021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总额21.8亿元,比上年增长73.9%;实现利税33.78亿元,增长64.3%。

全年建筑业实现增加值50.38亿元,比上年减少0.1%。全区有资质等级的建筑企业实现总产值156.5亿元,增长13%。

(4) 固定资产投资

全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1.6%。其中,国有投资增长22.6%;民间投资下降1.7%。分产业看,第一产业投资增长14.7%,第二产业投资增长36.3%,第三产业投资下降8.5%。

从房地产开发看,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长14.4%。商品房施工面积626.5万平方米,增长6.7%;商品房销售面积131.79万平方米,增长10.6%;商品房待售面积2.05万平方米,增长8.7%。

(5) 国内贸易和对外经济

2021年,全区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1.92亿元,增长15.0%。按经营地分:城镇市场实现消费品零售额18.11亿元,增长14.9%;乡村市场实现消费品零售额23.81亿元,增长15.1%。按行业分:批发零售额为10.54亿元,增长21.4%;零售业零售额为25.14亿元,增长10.8%;住宿业零售额为1.11亿元,增长32.0%;餐饮业零售额为5.13亿元,增长20.9%。

全年全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250.7亿元,增长19.5%,增幅比全市高1.4个百分点。

分区域看,城镇市场完成211.75亿元,增长21%;农村市场完成38.99亿元,增长11.7%。

按消费形态看,餐饮收入32.97亿元,增长20.5%;商品零售217.76亿元,增长19.3%。

从限上企业看,通讯器材类增长54.5%、化妆品类增长27.6%、金银珠宝类增长42.7%、文化办公用品类增长0.2%、粮油食品饮料烟酒类增长30.6%、服装鞋帽针织品类增长35.2%、汽车类增长15%。

全年进出口总额4175万美元。其中,出口额4175万美元;净出口(出口减进口)4175万美元。

(6) 交通、邮电和旅游

2021年末,全区境内公路总里程2655.12公里。其中,高速公路44.8公里,完成公路货运周转量41.33亿吨公里,完成公路客运周转量3.69亿人公里。

全年邮政电信业务收入0.31亿元,下降32.9%;

年末固定电话用户9.5万户,增长3.2%;年末移动电话用户74.2万户,增长4.9%。

(7) 财政、金融

2021年,全区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4.34亿元,占GDP比重为3.9%;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支出38.09亿元。

年末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余额1315.77亿元,比年初增加83.23亿元,同比增长6.8%。其中,住户存款764.22亿元686.68,增长11.3%;非金融企业存款319.1亿元,增长13.2%;广义政府存款212.2亿元,降低6.4%。

年末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余额921.23亿元,比年初增加158.05亿元,同比增长20.71%。其中,住户贷款358.5亿元,增长12.87%。

(8) 教育

2021年末,全区共有各类学校188所。其中,小学26所,普通中学38所,特殊学校2所,工读学校1所,普通高等学校3所,中等职业教育学校9所,成人高等学校1所。

全区共有专任教师7744人。其中,小学2725人,普通中学2649人,特殊教育学校26人,工读学校8人,中等职业教育学校622人,普通高等学校1684人,成人高等学校30人。

全年各类学校招生38767人,在校生162934人,毕业生34155人。其中,小学招生7774人,在校生48262人,毕业生8229人;普通中学招生13750人,在校生38598人,毕业生12219人;特殊教育学校招生12人,在校生122人,毕业生0人;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招生4253人,在校生14140人,毕业生3843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11316人,在校生36700人,毕业生8218人;成人高等学校招生1662人,在校生1805人,毕业生1646人。

(9) 文化、卫生、体育

年末全区共有文化艺术馆(站)24个,其中文化馆1个,文化站23个;陈列馆1个、博物馆1个;剧场2个、电影院8个;公共图书馆1个,藏书320千册。

年末广播、电视综合人口覆盖率全部达到100%,全区有线电视入户率(含网络电视用户)达到68.2%。

年末全区共有卫生机构648个,其中医院、卫生院46个,妇幼保健院(所、站)2个,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防疫站)2个。卫生机构床位7771张。其中,医院、卫生院床位6440张。

全区医院、卫生院技术人员6765人。其中,执业(助理)医生2414人,注册护师、护士3374人。全区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为2.14‰和3.36‰。

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4.78%。

年末全区共有体育场馆7个,体育彩票销售收入1.57亿元,当年建身路径245条。

(10) 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2021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3503元,增长9.2%。其中,工资收入24892元,增长10.3%;经营净收入6416元,增长10.8%;财产性收入2956元,增长10%;转移性收入9240元,增长4.9%。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7964元,增长8.6%。其中,医疗保健类支出增长28.6%,教育文化娱乐类支出增长24.4%,衣着类支出增长3.3%,生活用品及服务支出降低13.2%,居住类支出增长19%,食品烟酒类支出增长3.9%;交通通信支出增长4.4%;其他用品和服务降低4.7%。

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36.8%,比2020年(38.4%)低1.6个百分点。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933元,比上年增长10.4%。其中,工资收入9921元,增长9.9%;经营净收入9224元,增长11.2%;财产性收入889元,增长10.2%;转移性收入2899元,增长9.9%。

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5336元,增长13.9%。其中,教育文化娱乐类支出增长29.5%,医疗保健类支出增长2.7%,居住类支出增长27.3%,生活用品及服务支出增长9.4%,食品烟酒类支出增长9.2%;通信支出增长26.6%;其他用品和服务降低13.7%。

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34.6%,比2020年(36.1%)低1.5个百分点。

年末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31074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81093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424650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37474人,失业保险参保人数23010人,工伤保险参保人数34724人。新增城镇就业人口6077人。

全区共有各种社会福利收养性单位16个,各种社会福利收养性单位床位2509张,社区服务设施104个。年末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分别为7886人和28727人。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100%。

3.3.3. 土地利用特征

根据全国第三次土地调查数据,通川区土地利用情况如下:

一、耕地23036.36公顷(34.55万亩)

其中水田14817.26公顷(22.22万亩),占耕地的64.32%;水浇地44.76公顷(0.07万亩),占耕地的0.19%;旱地8174.34公顷(12.26万亩),占耕地的35.49%。耕地分布大致呈北部、东部高,西部、南部低的分布趋势。耕地面积占全区耕地面积最大的是双龙镇,占全区耕地的13.54%。

位于2度以下坡度(含2度)的耕地214.90公顷(0.32万亩),占耕地的0.93%;位于2-6度坡度(含6度)的耕地1073.55公顷(1.61万亩),占4.66%;位于6-15度坡度(含15度)的耕地12185.19公顷(18.28万亩),占52.90%;位于15-25度坡度(含25度)的耕地7442.51公顷(11.16万亩),占32.31%;位于25度以上坡度的耕地2120.21公顷(3.18万亩),占9.20%。

位于一年两熟制地区的耕地23036.36公顷(34.55万亩),占全区耕地的100%。

位于年降水量800mm以上(含800mm)地区的耕地23036.36公顷(34.55万亩)。

二、园地2814.08公顷(4.22万亩)

其中,果园2704.42公顷(4.06万亩),占96.10%;茶园23.89公顷(0.04万亩),占0.85%;其他园地85.77公顷(0.13万亩),占3.05%。园地主要分布在凤北街道办事处、磐石镇和罗江镇,占全区园地的55.08%。

三、林地44080.32公顷(66.12万亩)

其中,乔木林地39695.64公顷(59.54万亩),占90.05%;竹林地883.62公顷(1.33万亩),占2.00%;灌木林地3079.63公顷(4.62万亩),占6.99%;其他林地421.43公顷(0.63万亩),占0.96%。林地主要分布在双龙镇、安云乡,占全区林地的28.58%。

四、草地336.65公顷(0.50万亩)

全区草地均为其他草地,占100%。草地主要分布在凤西街道办事处、罗江镇、青宁镇,占全区草地的38.42%。

五、湿地34.63公顷(0.05万亩)

湿地是“三调”新增的一级地类。全区湿地均为内陆滩涂,占100%。湿地主要分布在江陵镇和东城街道办事处,占全区湿地的50.95%。

六、城镇村及工矿用地8441.85公顷(12.66万亩)

其中,城市用地2712.38公顷(4.07万亩),占32.15%;建制镇用地867.58公顷(1.30万亩),占10.27%;村庄用地4708.07公顷(7.06万亩),占55.77%;采矿用地112.05公顷(0.17万亩),占1.34%;风景名胜及特殊用地41.77公顷(0.06万亩),占0.47%。

七、交通运输用地2305.73公顷(3.46万亩)

其中,铁路用地216.85公顷(0.33万亩),占9.40%;公路用地1219.62公顷(1.82万亩),占52.90%;港口码头用地1.45公顷(0.00万亩),占0.06%;管道运输用地1.35公顷(0.00万亩),占0.06%,农村道路866.46公顷(1.30万亩),占37.58%。

八、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2884.03公顷(4.33万亩)

其中,河流水面1800.69公顷(2.70万亩),占62.36%;水库水面376.28公顷(0.56万亩),占12.93%;坑塘水面656.63公顷(0.98万亩),占22.87%;沟渠19.03公顷(0.03万亩),占0.69%;水工建筑用地31.40公顷(0.05万亩),占1.15%。主要分布在江陵镇、罗江镇、双龙镇,占全区水域的37.39%。

3.3.4. 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产业发展情况

通川区已在双龙镇建成佑民有机肥厂1个,充分利用畜禽粪污、秸秆等废弃物生产生态有机肥,发展现代新型循环农业经济,年可处理有机碳肥20万吨以上。和各大养殖场签定了废弃物消纳协议,建立了收集队伍,专用车辆进行消纳收集到厂,同时建立了秸秆收储运体系,以乡、镇、村为单位进行设点布阵,设立收集经纪人,实施规范化收储运。

目前,达州市通川区农作物播种总面积为63.9382万亩,主要农产品为稻谷、小麦、玉米、薯类等。通川区现有农作物土地承载当量为68.78万头猪当量的畜禽养殖量,从全区范围的土地承载力来看,满足大力发展畜禽养殖业的需求,现有农作物种植能够全部消纳畜禽养殖所产生的全部粪污量。

鼓励和支持全区散养密集户实行畜禽粪污分户收集、集中处理。总结示范推广种养结合能源生态型、达标排放能源环保型以及循环利用、集中处理等畜禽粪污处理综合利用模式和固液分离、干粪发酵处理、污水处理等实用技术,提升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水平。

3.3.5. 产业类型

通川区重点发展产业类型包括农产品加工、智能装备、医药健康、文化旅游、现代物流5大产业。结合全区“一轴两翼七支点”发展战略和产业定位,用发展的理念合理布局5大产业上、中、下产业链条,着力形成资源互补、产业共育、协作发展的大格局,实现全区产业发展“一盘棋”。

农产品加工产业欣欣向荣。通川区大力发展“一李两莓”等特色产业,新培育特色产业基地39个,规划包装了6个农产品精深加工优质招商项目,新建果蔬冷藏保鲜、中药材烘干等初加工设施3座,将龙兴米业等2家农产品加工企业和琦山农业科技纳入培育对象,对标开展“一企一策”精准服务和升规培育。

智能装备产业发展方兴未艾。目前,通川区智能制造企业共有30余家,国家、省、市技术中心5家,专利200余个。今年,新招引智能制造项目15个,其中8个项目落地开工。新引进的项目产业门类涉及装备智能制造、建材智能制造等,基本实现了“机器换人”“设备换芯”自动化生产线。

医药健康产业蒸蒸日上。全区规模以上医药制药企业4户,均通过新版GMP认证。目前,入驻通川区经开区的医疗器械企业1家,流通企业2家,在建医药项目3个。今年,共签订医药健康项目协议6个,谋划包装医药类项目10余个。

文化旅游产业日新月异。全区现有国家4A级旅游景区1个、国家3A级旅游景区2个、较为成熟的景区(点)10个。今年纳入省重点建设项目3个、市重点建设项目5个、区重点建设项目15个,累计签约文旅项目超50亿元。统筹推进旅游专线、景区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建成6条旅游专线。

现代物流产业生机勃勃。全区规划为六大片区、五大走廊、四大园区的“654”发展格局,城乡共同配送体系建设已完成10个乡镇节点、100个村组站点建设,打通了双向物流通道。实现了主城区1小时,跨县(市、区)12小时快速配送。率先实施乡镇快递网点全覆盖试点示范体系建设,现已建成12个网点。

3.4. 区域生态环境概况

3.4.1. 空气环境质量

2021年,通川区环境空气质量有效监测天数365天,达标天数324天,达标率为88.8% ,同比下降0.8% 。其中空气质量优170天,良154天,轻度污染33天,中度污染7天,重度污染1天。重污染天数比2020年减少1天。SO2平均浓度9μg/m3,同比上升11.1%;NO2平均浓度31μg/m3,同比下降6.45%;PM10平均浓度59μg/m3,同比下降1.69%;PM2.5平均浓度38μg/m3,同比下降2.63%;CO日均值的第95百分位数为1.5mg/m3,同比下降20.0%;O3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值的第90百分位数为96μg/m3,同比上升15.6%。

3.4.2. 水环境质量

1、地表水环境质量

2021年,通川区州河设置1个市控断面(万家河断面),明月江设置1个区控断面(李家渡断面),州河万家河断面年均值均无超标项目,实际类别均为III类,水质良好,全年水质达标率为100%;明月江李家渡断面个别时间高锰酸盐指数超标,全年水质达标率为94.4%。

2021年河长制湖长制水质监测结果显示,梓桐河、洞滩河、巴河年均实际类别为Ⅱ类,水质优;长滩河、大堰河、施家河、万家河、明月江、固家河、莲花湖年均实际类别为Ⅲ类,水质良好;双龙河年均实际类别为劣ⅴ类,水质未达标,氨氮超标1.6倍、总磷超标1倍;魏家河年均实际类别为劣ⅴ类,水质未达标,化学需氧量超标0.2倍、氨氮超标2.2倍、总磷超标3.3倍。

2021年市县级河长制水质监测结果显示,李家渡、长滩河年均实际水质类别为Ⅲ类,水质良好;双龙河年均实际类别为劣ⅴ类,水质未达标,氨氮超标1.6倍、总磷超标1倍;魏家河年均实际类别为劣ⅴ类,水质未达标,化学需氧量超标0.2倍、氨氮超标2.2倍、总磷超标3.3倍。

2、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环境质量

通川区14个乡镇15个在用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监测点,2021年除青宁化马水库、金石郭家湾水库上半年水质未达标外,其余各点全年均达到Ⅲ类水质类别;饮用水源全年水质达标率为93.3%。

3.4.3. 土壤环境质量

通川区暂未对区域土壤环境质量进行监测。本次类比达州市于2021年开展的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结果。2021年,达州市对宣汉县、大竹县、万源市3个村庄9个点位开展一次土壤环境质量监测。9个点位各项监测指标均小于等于风险筛选值,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低,一般情况下可以忽略,污染等级为Ⅰ级。

3.4.4. 农村环境概况

通川区农村环境质量状况为“优”,环境无污染,适合农村居民生活和生产。但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整体较为脆弱,区域内水系较发达,易造成洪涝灾害和水污染,全区处于川东平行岭谷,地势为背斜紧凑,行成低山,向斜宽敞,多形成丘陵谷地,在汛期易出现洪涝、滑坡、泥石流等灾害。

3.4.5. 需要关注的重点环境问题

根据通川区环境质量监测,明月江区控断面(李家渡断面)个别时间高锰酸盐指数超标,全年水质达标率为94.4%。双龙河年均实际类别为劣ⅴ类,水质未达标,氨氮超标1.6倍、总磷超标1倍;魏家河年均实际类别为劣ⅴ类,水质未达标,化学需氧量超标0.2倍、氨氮超标2.2倍、总磷超标3.3倍。主要原因是通川经开区企业生产废水预处理设施不能稳定达标和沿河场镇部分生活污水直排。作为州河的一个小型支流,魏家河由于流域距离短、缺乏纵深水源持续补充,主要来自面源水汇聚而成,导致枯水季节水量非常小。在用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中,青宁化马水库、金石郭家湾水库上半年水质未达标,饮用水源全年水质达标率为93.3%。通川区地表水体环境质量应进行重点关注。

3.5.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现状

3.5.1. 畜禽养殖现状

通川区畜禽养殖场(户)共有309家,其中畜禽规模养殖场(户)104家,其中规模以下养殖场(户)205家。根据国家统计局达州调查队核定数据,2021年,出栏生猪33.3万头、增长21.3%;出栏肉牛1.7万头、增长2.8%;出栏肉羊5.7万只、增长0.2%;出栏家禽382.5万只、增长4.1%。

从下表“通川区2021年年末各乡镇畜禽养殖情况统计表”可以看出,2021年通川区畜禽养殖总量为568336头(以出栏猪当量计);从畜禽养殖的区域分布来看(以猪当量计),双龙镇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畜禽养殖量最大,为129785头,碑庙镇位居第二,为61884头,金石镇位居第三,为59603头;从畜禽养殖类型看(以猪当量计),生猪养殖总量最多,生猪出栏量为333110头,家禽次之,家禽出栏量为152998头。

表2.5-1  通川区2021年年末各乡镇畜禽养殖情况统计表

序号

乡镇

生猪出栏(头)

肉牛出栏(头)

肉羊出栏(只)

家禽出栏(羽)

1

碑庙镇

43341

1786

5853

256236

2

青宁镇

12890

987

5592

181175

3

江陵镇

13665

1831

4499

257088

4

梓桐镇

9783

831

2339

231112

5

金石镇

43101

1284

4548

260088

6

北山镇

24256

1167

5783

241473

7

罗江镇

14244

709

2714

234208

8

凤北办

2030

166

85

104176

9

磐石镇

13315

1481

4334

319942

10

复兴镇

6263

592

3259

231196

11

安云乡

37121

970

3679

394685

12

东岳镇

7168

557

1085

85110

13

蒲家镇

19179

2689

6618

250465

14

双龙镇

86754

2725

7073

777996

15

总合计

333110

17775

57461

3824950

3.5.2.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现状

3.5.2.1. 清粪方式

通川区辖区内规模化养殖场中根据养殖种类的不同采用的清粪方式也不同,规模化养羊场(小区)清粪方式全部采用干清粪方式,即采用人工或机械方式从畜禽舍地面收集全部或大部分的固体粪便,地面残余粪尿用少量水冲洗,从而使固体和液体废弃物分离的粪便清理方式;规模化养猪场(小区)中98%采用干清粪方式,其余2%采用垫料养殖、水泡粪、水冲粪等,水冲粪方式即粪尿污水混合进入缝隙地板下的粪沟,每天数次从粪沟一端的高压喷头放水冲洗的清粪方式;规模化养牛场(小区)中94%采用干清粪方式,5%采用垫料养殖,其余1%采用水泡粪、水冲粪等;规模化养鸡场(小区)中83%采用干清粪方式,6%采用垫料养殖,2%采用水冲粪等,其他方式9%。规模以下养殖户中,养鸡户和养羊户清粪均为干清粪方式,养猪户和养牛户干清粪和水冲粪的清粪方式各占一半。

3.5.2.2. 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现状

1、规模养殖场户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

通川区共有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104家,畜禽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规模以下养殖户205家,大部分建有粪污处理配套设施。

通川区规模化养猪场(小区)大部分对废水(尿液等)采用《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 HJ 497-2009)中推荐的模式II进行处置,具体如下:

图3 模式II工艺基本流程示意图

畜禽固体粪便均采用好氧堆肥技术进行无害化处理。

2、通川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

通川区畜禽粪污处理方式主要以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量、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综合利用为主。根据农业农村部养殖场直联直报系统,2021年通川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92.33%,其中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为100%,规模以下养殖场户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为87.71%。

3、臭气治理

养殖场的空气污染最直接的表现就是臭气,目前规模化养殖场管理相对规范,规模养殖场下风向250米外,基本闻不到臭味。但规模以下养殖专业户臭气治理力度有待加强,养殖户周边存在一定气味,特别是夏季,臭气对周边居民带来一定影响。

3.5.2.3. 畜禽养殖污染物产生情况

根据《农区畜禽养殖负荷风险评估技术规程》(DB51/T1492—2022)、《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497—2009)、《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跟踪监测工作的通知》(农办牧〔2018〕28号),四川省畜禽养殖业污染物产生系数如下:

表2.5-2  畜禽养殖业污染物产生系数{kg/〔天头(只、羽)〕}

畜禽种类

粪产生量

尿产生量

生猪

1.2

3.45

肉牛

11.9

6.96

肉羊

0.83

0.76

0.1495

根据《畜禽粪便安全使用准则NY/T1334-2007》和《畜禽粪便农田利用环境影响评价准则》(GB/T26622—2011),不同畜种鲜粪便养分值如下:

表2.5-3  畜禽粪便干基养分含量(%)

粪便种类

猪粪

1.0

0.9

1.12

牛粪

0.8

0.43

0.95

羊粪

1.2

0.5

1.32

鸡粪

1.6

0.93

1.61

根据通川区2021年畜禽养殖统计情况和行业标准测算,通川区2021年全年畜禽养殖业固体粪污产生量为277810吨、液体粪污产生量308015吨;氮产生量为2736吨,磷产生量为1751吨。

表2.5-4  通川区2021年畜禽养殖污染物产生量

畜禽种类

固体粪产生量(t)

液体粪污产生量(t)

氮产生量(t)

磷产生量(t)

72951

209734

729

656

154411

90311

1235

664

8704

7970

104

43

家禽

41744

0

668

388

合计

277810

308015

2736

1751

注:家禽类畜种以鸡为参照统一计数。

3.5.2.4. 畜禽养殖污染监管现状

近年来,国家对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工作非常重视,出台了《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643号)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组织编制了一系列技术规范:《畜禽养殖污水采样技术规范》(GB/T 27522)、《畜禽粪便监测技术规范》(GB/T 25169)、《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GB/T 36195);指南:《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测算技术指南》(农办牧〔2018〕号)、《四川省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技术指南(试行)》(川农业函〔2017〕647号)等,用于指导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工作。

达州市人民政府于2010年12月印发《达州市畜禽养殖业污染整治实施方案》(达市府发[2010]43号),对达州市畜禽养殖业污染情况进行整治。通川区高度重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7〕48号)等有关条例文件,严格执行畜禽规模养殖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有效整治无环保许可的养殖场所,积极推行畜禽清洁生产。为全面改善环境质量,确保畜牧业发展与环境承载能力相协调,通川区人民政府于2019年11月印发《达州市通川区禁养区畜禽养殖场(户)关闭搬迁工作补偿方案》(通区府办发[2019] 48号),按照依法治理、分类处置、部门配合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正、公平,在充分维护养殖业主合法权益的情况下,为达州市通川区禁养区内关闭搬迁畜禽养殖场(户)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3.5.3. 种养结合现状

建立健全台账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和台账管理的通知》(农办牧〔2021〕46号),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是解决畜禽养殖污染问题的根本出路,是推动种养结合发展的根本路径,是改善土壤地力的有力举措。为进一步提高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积极推动畜禽粪肥就地就近还田利用,督促规模养殖场制定年度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要求“一田一场”,避免“一田多场”。

2021年通川区实施2个种养循环示范场建设项目,分别为达州市三晋农业专业合作社、达州市秦巴珍宝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工程建设内容均为建设200m3CSTR中温厌氧发酵沼气工程1座、干粪堆积场30m2、沼液储存池150m、PE75主管网300米、PE32田间管网700米、4.0kw固液分离机1台、监控设备1套及安装(含10个摄像头)。

已在双龙镇建成佑民有机肥厂1个,年可处理有机碳肥20万吨以上。目前,达州市通川区农作物播种总面积为63.9382万亩,主要农产品为稻谷、小麦、玉米、薯类等。通川区现有农作物土地承载当量为68.78万头猪当量的畜禽养殖量,从全区范围的土地承载力来看,满足大力发展畜禽养殖业的需求,现有农作物种植能够全部消纳畜禽养殖所产生的全部粪污量。

表2.5-5  通川区2021年农作物播种面积及产量统计表

作物类型

作物名称

面积(亩)

亩产(kg)

产量(t)

粮食作物

小麦

11200

196

2195

稻谷

189000

483

91287

洋芋

93417

272

25418

红苕

57000

291

16587

玉米

93700

443

41509

大豆

24000

122

2916

绿豆

2000

135

271

红小豆

400

109

44

其他豆类

14700

140

2056

高粱

2550

292

745

油料作物

油菜

132975

147

19550

花生

16725

170

2927

其他油料

1715

174

299

表2.5-6  通川区2021年各乡镇种植面积统计表(亩)

序号

乡镇

小麦

稻谷

薯类

玉米

豆类

高粱

油料作物

合计

1

碑庙镇

1400

15865

14943

8625

2797

314

13087

57031

2

青宁镇

450

10459

9097

6988

3366

179

9877

40416

3

江陵镇

1380

21468

13274

8554

2881

276

13341

61174

4

梓桐镇

650

9233

5971

3693

1939

173

10303

31962

5

金石镇

1100

19621

10938

8314

3721

158

12629

56481

6

北山镇

1050

17926

13154

8528

3039

265

13418

57380

7

罗江镇

500

16228

16255

8983

3756

277

12644

58643

8

凤北办

250

4255

2678

2391

714

39

2334

12661

9

磐石镇

350

11745

5246

6469

1713

0

9195

34718

10

复兴镇

650

5195

7498

3466

1196

68

4444

22517

11

安云乡

650

9927

8711

5541

2606

98

10271

37804

12

东岳镇

500

6928

5078

2782

2100

122

7170

24680

13

蒲家镇

150

13464

11404

5595

4129

198

13541

48481

14

双龙镇

2020

25503

25388

13475

6735

383

18178

91682

15

西城

100

1183

782

296

408

0

983

3752

3.5.4. 污染防治取得的成效

3.5.4.1. “十三五”取得成效

“十三五”期间通川区全面落实“河长制”,建立完善联席会议制度,积极开展巡河工作,定期开展水质监测,规范沿河排污口61处;出台《关于全面开展通川区双龙河流域污染污染治理及湿地走廊建设的决定》,编制《达州市魏家河水污染防治总体实施方案(2019-2021年)》,深入实施魏家河、双龙河流域整治;完成罗江库区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整治工作,拆迁房屋1.1万平方米,流转土地660亩;编制《通川区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定技术方案》,规范设置13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标志标识和隔离防护设施,加强对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排查与监管;关闭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184家,实施测土配方、化肥零增长、净化农田排水等防治措施,推进农村面源污染整治;实施双龙河、长滩河、明月江河塘清淤疏浚工作,共综合治理河道12.7km、新建堤岸15.82km、河道清淤5.11km。

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完成全区农用地详查单元的划定工作以及详查点位的核实工作;强化污染地块管理,完成6个疑似污染地块的场地环境初调工作;加强重点企业监管,督促辖区13家企业(6家在产、7家关停)开展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及整改工作。

3.5.4.2. 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成效

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是解决畜禽养殖污染问题的根本出路,是推动种养结合发展的根本路径,是改善土壤地力的有力举措。为进一步提高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通川区积极推动畜禽粪肥就地就近还田利用,督促规模养殖场制定年度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要求“一田一场”,避免“一田多场”。

实施2个种养循环示范场建设项目,分别为达州市三晋农业专业合作社、达州市秦巴珍宝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在双龙镇建成佑民有机肥厂1个,年可处理有机碳肥20万吨以上。

强化源头监管,推进农业标准化。加强产地环境保护,深入开展化肥农药减量双减行动,加强农业标准的宣传工作,大力推广农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技术,督促指导生产主体建立完善生产档案,全面加强农产品种养环节源头控制。执法部门以农村和城乡接合部、农资经营集散地、种植养殖生产基地等为重点地区,围绕种子、农药、兽药、肥料、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以及农机等重点产品,在重点时节对辖区内所有农资生产企业和经营门店开展了拉网式排查。

推广标准化生产技术,推进标准化示范园区建设。一是制定和完善蔬菜、水果、茶叶、粮油、食用菌等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结合通川区实际,应用现代新技术、新模式制订农产品的生产标准和产品标准。二是普及标准化生产技术规程。全面推广农业标准化生产技术,指导生产主体科学合理使用农业投入品,督导生产业主按照标准生产,建立农事生产记录,确保产品可溯源。三是强化示范基地建设,建设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园区,全面应用无公害、绿色农产品生产技术,提升农业标准化生产水平。四是大力推广统防统治、绿色防控、配方施肥、健康养殖,达到农药和化肥“减量增效”的目标。五是加快推进“三品一标”认证。加大无公害、绿色和地理标志农产品认证力度,培育安全优质公用品牌。六是积极打造市级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巴山食荟”,统筹、整合全区农产品品牌。围绕粮油、畜禽、蔬菜、茶叶、水果等产业,加大政府支持力度,对外统一宣传展示。

3.5.5. 存在的问题

通川区市畜禽养殖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养殖粪污处理设施建设不到位。目前,通川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92.33%,其中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为100%,规模以下养殖场户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为87.71%。畜牧科技推广基础设施建设滞后,运行机制不活,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与产业发展形势结合度不够。规模养殖场堆沤肥设施容积不符合规范要求,有的养殖场虽有污水处理设施和沼气池,但其容积小、处理能力弱,出现沼液池的水往外溢出现象;有的养殖场将粪堆放在未硬化且露天的裸露地面,影响周边环境。处理方式过于简单,有的养殖场未作沉淀、发酵处理,就直接将粪便、污水排入田间、鱼溏;粪肥还田利用主要靠经验判断,粪肥还田等一些关键标准缺失,缺乏规范指导。农村散养户缺少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的概念,在一定程度上会造成一定的环境污染。

2规模化率占比不高,非规模养殖问题突出。随着畜禽养殖生产方式的不断转变和养殖结构的不断调整,通川区养殖规模化、标准化发展趋势明显,但是总体上规模化养殖程度不高,2021年规模化率为33.6%,处于传统分散饲养向规模化饲养逐渐转变的过渡时期。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选址要求国家有明确规定,但非规模养殖场建设无相关规定及书面审批手续,养殖户建址随意,没有考虑到畜禽养殖规划、动物防疫条件等问题,养殖栏舍往往与居民区混杂,养殖臭气对居民影响问题突出,一些地区养殖户集中,养殖量超过区域环境承载能力,粪污资源化利用受阻。

3专业技术人才缺乏,种养结合不衔接。很多养殖场管理和疫病防控上很专业,但是有机肥和养殖是两个完全不同的领域。实际上,有机肥堆肥技术不到位、质量不稳定等问题,导致有机肥不满足《有机肥料》(NY525-2021)、《有机-无机复混肥料》(GB18877)和《生物有机肥》(NY884)等相关的标准。需要配备一支专业的销售和技术服务队伍,大部分养殖场无相关专业技术。

4资金短缺,种养结合模式发展难度较大。近几年各级政府重视种养结合,循环产业发展,但各级财政投入到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与处理上的较少,远不能满足现实需要。同时建设标准化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和标准化规模种植基地,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而规模较大,效益较好的现代种养殖模式应用范围偏小,也使高效种养结合模式发展难度大大增加。

养殖业规模化、产业化、标准化程度不高,与现代畜牧业发展要求差距大。畜牧生产的集约化养殖水平仍然较低,小规模低水平的散养方式占比高,小户散养方式所固有的生产粗放、防疫条件差、标准化程度低、产品品质低、市场竞争力弱等问题,使产业集中度不高,对农户带动力弱、辐射面不广,难以形成比较稳定的产销关系,抗御风险和开拓市场的能力弱,制约了畜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5监督监管难度大。全区畜禽养殖量大面广,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难度大,加之机构改革,乡镇畜牧站已划归乡镇政府管理,在工作对接、工作落实上很难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第4章规划目标

4.1. 规划目标与指标

4.1.1. 规划目标

到2025年,构建生态消纳为主,工业治理为辅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体系。构建科学规范、权责清晰、大力发展有机农业,推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加强畜禽粪污处理设施规范化建设,提高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构建种养结合循环发展机制,实现农牧融合发展。

4.1.2. 规划指标

(1约束性指标

本次确定的约束性指标: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建设率(辖区内所有规模养殖场中,制定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的养殖场数量占比)、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占比。

表3.1-1 达州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与种养结合规划指标

序号

指标名称

单位

指标现状

目标值

指标属性

1

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

%

>92.33

95

约束性

2

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

%

100

100

约束性

3

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建设率

%

70

达到上级下达要求

约束性

4

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占比

%

/

达到上级下达要求

约束性

4.2. 畜禽养殖环境承载力分析

根据《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测算技术指南》,按照以地定畜、种养平衡的原则,从畜禽粪污养分供给和土壤粪肥养分需求的角度出发,提出了畜禽存栏量、作物产量、土地面积的换算方法,要在科学测算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养殖规模,制定畜牧业发展规划,避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

4.2.1. 猪当量折算

猪当量指用于衡量畜禽氮(磷)排泄量的度量单位,1头猪为1个猪当量。1个猪当量的氮排泄量为11kg,磷排泄量为1.65kg。按存栏量折算:100头猪相当于30头肉牛、250只羊、2500只家禽。

2021年,通川区生猪存栏16.65万头,出栏33.31万头;牛存栏3.56万头,出栏1.78万头;羊存栏2.87万只,出栏5.75万只;家禽总存笼76.5万羽,出笼38.25万羽;无其他大牲畜。共折合猪当量32.71万头。

表3.2-1  通川区各乡镇畜禽猪当量折算结果一览表

序号

乡镇

生猪存栏(头)折算猪当量

肉牛存栏(头)折算猪当量

肉羊存栏(只)折算猪当量

家禽存栏(羽)折算猪当量

1

碑庙镇

21670.5

11905.476

1170.6

2049.888

2

青宁镇

6445

6579.342

1118.4

1449.4

3

江陵镇

6832.5

12205.446

899.8

2056.704

4

梓桐镇

4891.5

5539.446

467.8

1848.896

5

金石镇

21550.5

8559.144

909.6

2080.704

6

北山镇

12128

7779.222

1156.6

1931.784

7

罗江镇

7122

4726.194

542.8

1873.664

8

凤北办

1015

1106.556

17

833.408

9

磐石镇

6657.5

9872.346

866.8

2559.536

10

复兴镇

3131.5

3946.272

651.8

1849.568

11

安云乡

18560.5

6466.02

735.8

3157.48

12

东岳镇

3584

3712.962

217

680.88

13

蒲家镇

9589.5

17924.874

1323.6

2003.72

14

双龙镇

43377

18164.85

1414.6

6223.968

15

总合计

166555

118488.15

11492.2

30599.6

4.2.2. 土地承载力测算

1、作物养分需求量:根据农业农村部《畜禽粪便土地承载力测算方法》(NY/T 3877-2021),计算区域内植物(作物、人工草地、人工林地)总氮(磷)养分需求量,公式如下。

式中:

Pr,i——边界内第i种作物(或人工牧草)总产量的数值,单位为吨每年(t/年);

Qi——边界内第i种作物形成100kg产量所需要吸收的氮(磷)养分量的数值,单位为千克每100千克(kg/100 kg),主要植物生长养分需求量推荐值见NY/T 3877-2021附录A中的表A.1;

10——换算系数,将kg/100 kg换算为kg/t;

At,j——边界内第j种人工林的总的种植面积的数值,单位为公顷(hm2);

AAt,j——边界内第j种人工林的单位面积年生长量的数值,单位为立方米每年每公顷[m3/(年hm2)];主要人工林的单位面积年生长量推荐值见NY/T 3877-2021附录A.6;

Qj——边界内第j种人工林地的单位体积的生长量所需要吸收的氮(磷)养分量的数值,单位为千克每立方米(kg/m3);主要人工林地生长养分需求量推荐值见NY/T 3877-2021附录表A.1。

根据通川区各乡镇作物类型,经计算,通川区农作物需氮量5276525kg,需磷量1159552kg,具体见下表。

表3.2-2  各乡镇农作物氮(磷)养分需求量(NUr,n)

项目

乡镇

养分

小麦

稻谷

薯类

玉米

豆类

高粱

油料作物

合计

100kg产品所需,kg/100kg

/

N

3

2.2

0.5

2.3

7.2

2.6

7.19

/

P

1

0.8

0.088

0.3

0.748

0.57

0.887

/

作物养分需求量(kg/a)

凤北办

N

1440

45034

3755

24840

6696

286

24374

106425

P

480

16376

661

3240

696

63

3007

24523

罗江镇

N

2940

164582

23030

92345

34416

2080

135460

454853

P

980

59848

4053

12045

3575

456

16711

97668

蒲家镇

N

870

138336

15940

54947

39024

1482

146173

396772

P

290

50304

2805

7167

4054

325

18033

82978

复兴镇

N

3840

54978

10325

35305

11160

494

49180

165282

P

1280

19992

1817

4605

1159

108

6067

35028

双龙镇

N

11910

272118

34720

136068

62136

2886

200745

720583

P

3970

98952

6111

17748

6455

633

24765

158634

磐石镇

N

2070

128898

7260

66217

15552

0

100085

320082

P

690

46872

1278

8637

1616

0

12347

71440

东岳镇

N

2940

75900

7150

28083

19152

936

78155

212316

P

980

27600

1258

3663

1990

205

9642

45338

西城

N

600

12958

1080

2921

3816

0

10929

32304

P

200

4712

190

381

396

0

1348

7227

江陵镇

N

8130

232826

18625

86365

26280

2106

148833

523165

P

2710

84664

3278

11265

2730

462

18361

123470

碑庙镇

N

8190

168234

20980

87883

25776

2392

142290

455745

P

2730

61176

3692

11463

2678

524

17554

99817

梓桐镇

N

3840

99132

8290

37375

17640

1326

110438

278041

P

1280

36048

1459

4875

1833

291

13624

59410

北山镇

N

6180

189310

18595

88458

28152

2054

139270

472019

P

2060

68840

3273

11538

2925

450

17181

106267

金石镇

N

6450

208934

15445

85859

34992

1196

135316

488192

P

2150

75976

2718

11199

3635

262

16693

112633

安云乡

N

3810

105930

12095

56833

24120

754

111373

314915

P

1270

38520

2129

7413

2506

165

13740

65743

青宁镇

N

2640

111144

12735

71208

31752

1378

104974

335831

P

880

40416

2241

9288

3299

302

12950

69376

合计

N

5276525

P

1159552

2、作物粪便养分可施用量:根据农业农村部《畜禽粪便土地承载力测算方法》(NY/T 3877-2021),计算粪便氮(磷)养分可施用量,以表示,单位为千克每年(kg/年)。

式中:

NUr,m——边界内植物氮(磷)养分需求量的数值,单位为千克每年(kg/年);

FP——作物总养分需求中施肥供给养分占比,单位为百分号(%);根据调查,通川区全氮含量平均值1.02g/kg,有效磷含量平均值18.75mg/kg,突然氮磷养分等级按III类考虑,施肥供给养分占比参考III级推荐值55%;

MP——土地施肥管理中,畜禽粪便养分可施用量占施肥养分总量的比例,单位为百分号(%),根据专家推荐或查询相关文献,区域内农业生产中有机肥和化肥配合施用的比例按1:1计,即50%;

MR——粪便当季利用率,单位为百分号(%);粪便氮素单季利用率取值范围推荐为25%~30%,本次取平均值27.5%,磷素单季利用率推荐为30%~35%,本次取32.5%。

根据通川区各乡镇作物类型,通川区农作物需氮量5276525kg,需磷量1159552kg,粪便养分可施用量为N5276525kg/a、P981159.4kg/a,具体见下表。

表3.2-3  各乡镇粪便养分可施用量计算表

序号

乡镇

N可施用量(kg/a)

P可施用量(kg/a)

1

凤北办

106425

20750.23

2

罗江镇

454853

82642.15

3

蒲家镇

396772

70212.15

4

复兴镇

165282

29639.08

5

双龙镇

720583

134228.8

6

磐石镇

320082

60449.23

7

东岳镇

212316

38362.92

8

西城

32304

6115.154

9

江陵镇

523165

104474.6

10

碑庙镇

455745

84460.54

11

梓桐镇

278041

50270

12

北山镇

472019

89918.23

13

金石镇

488192

95304.85

14

安云乡

314915

55628.69

15

青宁镇

335831

58702.77

16

合计

5276525

981159.4

3、猪当量粪便养分可供给量:根据农业农村部《畜禽粪便土地承载力测算方法》(NY/T 3877-2021),计算猪当量粪便养分可供给量。其中排泄量按猪:N 30g/d头、P 4.5 g/d头,牛:N 109g/d头、P 14g/d头,羊:N 11.3g/d头、P 2.35g/d头,禽:N 1.2g/d头、P 0.18g/d头;各种畜禽清粪方式占比以调查数据为准;各种畜禽粪便处理方式占比以调查数据为准。

猪当量粪便养分可供给量计算结果如下。

表3.2-4  各乡镇猪当量粪便养分可供给量计算表

序号

乡镇

N可供给量(kg/猪当量a)

P可供给量(kg/猪当量a)

1

凤北办

8.58

1.25

2

罗江镇

7.81

1.29

3

蒲家镇

7.58

1.26

4

复兴镇

8.13

1.28

5

双龙镇

7.60

1.30

6

磐石镇

7.86

1.26

7

东岳镇

7.63

1.27

8

西城

0

0

9

江陵镇

7.71

1.26

10

碑庙镇

7.44

1.30

11

梓桐镇

7.92

1.27

12

北山镇

7.58

1.30

13

金石镇

7.46

1.31

14

安云乡

7.67

1.31

15

青宁镇

7.64

1.29

16

合计

108.61

17.95

4、区域畜禽粪便土地承载力:区域畜禽粪便土地承载力R表示,单位为猪当量,根据农业农村部《畜禽粪便土地承载力测算方法》(NY/T 3877-2021)6.1.7公式进行计算(如下)。

式中:

NUr,m——粪便养分可施用量的数值,单位为千克每年(kg/年);

NSr,a——猪当量粪便养分可供给量的数值,单位为千克每猪当量每年[kg/(猪当量年)]。

经计算,区域理论养殖量:以氮计为68.78万头猪单位;以磷计为76.31万头猪单位。

表3.2-5  各乡镇畜禽粪便土地承载力计算表

序号

乡镇

土地承载力(以N计)

土地承载力(以P计)

土地可承载猪当量的阈值(80%)

实际养殖量(猪当量)

现有猪当量/土地可承载猪当量的阈值(%)

1

凤北办

12403.85

16600.18

9923.08

2972

29.95%

2

罗江镇

58239.82

64063.68

46591.86

14265

30.62%

3

蒲家镇

52344.59

55723.93

41875.67

30842

73.65%

4

复兴镇

20329.89

23155.53

16263.91

9579

58.90%

5

双龙镇

94813.55

103252.9

75850.84

69180

91.21%

6

磐石镇

40722.9

47975.58

32578.32

19956

61.26%

7

东岳镇

27826.47

30207.02

22261.18

8195

36.81%

8

西城

4162.887

4777.464

3330.31

0

0.00%

9

江陵镇

67855.38

82916.35

54284.30

21994

40.52%

10

碑庙镇

61256.05

64969.65

49004.84

36796

75.09%

11

梓桐镇

35106.19

39582.68

28084.95

12748

45.39%

12

北山镇

62271.64

69167.87

49817.31

22996

46.16%

13

金石镇

65441.29

72751.79

52353.03

33100

63.22%

14

安云乡

41058.02

42464.65

32846.42

28920

88.05%

15

青宁镇

43956.94

45506.02

35165.55

15592

44.34%

16

合计

687789.5

763115.3

550231.60

327135

59.45%

备注:1、其中西城猪当量粪便养分可供给量按其他乡镇平均值计;

2、土地可承载猪当量的阈值以N、P可承载猪当量的较小值计算,同时考虑到禁养区面积和耕地资源空间分布差异,理论畜禽粪污土地承载力按消纳的最大畜禽粪污量的 80%计。

由上表可以看出,通川区现有土地可承载猪当量为687789.5头(存栏量计),土地可承载猪当量的阈值为550231.6头(存栏量计),现有畜禽养殖猪当量为327135头(存栏量计),现有畜禽养殖猪当量占通川区土地可承载猪当量的阈值的59.45%。

养殖量控制:表3.2-6为通川区畜禽养殖猪当量总量与阈值统计表,可以看出,通川区现有土地可以承载68.78万头猪当量的畜禽养殖量,按照区域可承载猪当量养殖量的80%计算,通川区畜禽猪当量养殖量阈值可达55万头猪当量,通川区现有畜禽养殖总量为32.71万头猪当量,从全区范围内看,低于55万头猪当量的阈值。

表3.2-6  通川区畜禽养殖猪当量总量与阈值

序号

地区

土地可承载猪当量

(头)

土地可承载猪当量的阈值(80%)

现有猪当量

(头)

承载力差值

+:剩余

-:缺少

1

通川区

687789.5

550231.60

327135

+223096.6

从各乡镇数据看,各乡镇均有一定的畜禽养殖发展空间:

1目前所有乡镇养殖规模均未超出土地承载力。

2已接近土地承载力的乡镇:经测算目前双龙镇现状养殖规模已接近乡镇土地可承载猪当量的阈值,为91.21%。应控制现状养殖规模。

3尚有少量发展空间的乡镇。经测算目前安云乡现状养殖规模已接近乡镇土地可承载猪当量的阈值,为88.05%。此类乡镇可适当发展规模化养殖;青宁镇现状养殖规模虽占乡镇土地可承载猪当量的阈值为44.34%,现状养殖规模较低,但由于青宁镇大部分区域处于禁养区,因此应适当发展规模化养殖。

4发展空间较大的乡镇:经测算目前凤北办、罗江镇、蒲家镇、复兴镇、磐石镇、东岳镇、江陵镇、碑庙镇、梓桐镇、北山镇、金石镇现状养殖规模占乡镇土地可承载猪当量的阈值均在80%以下,尚有一定的发展空间。

5不宜发展畜禽养殖的乡镇:西城区位处城市区域,且属于整体禁养区,不宜发展畜禽养殖。

4.2.3. 畜禽养殖水环境承载力测算

水环境承载力评价指标体系包括水质时间达标率和水质空间达标率两个评价指标,反映评价区域内水质在时间和空间尺度上的达标情况。水质达标情况参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和《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环办〔2011〕22号)中的单因子评价法进行评价。

一、评价方法

1、水质时间达标率(A1

式中,n为区域内断面个数;Ci是指第i个断面水质时间达标率。

2、水质空间达标率(A2

3、水环境承载力指数(Rc

式中,Rc是水环境承载力;A1是水质时间达标率;A2是水质空间达标率。


根据《达州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2022-2025 年)》,通川区水环境承载力指数计算结果见表3.2-7。

表3.2-7  通川区水环境承载力指数

通川区

序号

河流名称

断面级别

断面名称

水质时间达标率

水质空间达标率

承载力指数

结果

达标次数

监测次数

Ci

A1

年均值达标

A2

Rc


1

州河水系

干流

国控

车家河

9

12

75%

54.0%

达标

100.00%

77.0%

临界超载状态

2

巴河水系

干流

省控

排马梯

4

12

33%

达标

注:1.评价结果包括市本级和行政区域内县级行政单元。2.承载状态:填写“超载”“临界超载”“未超载”,当Rc<70%时,为超载状态;当70%≤Rc<90%时,为临界超载状态;当 Rc≥90%时,为未超载状态。


通川区水环境承载力评价结果见下表3.2-8。

表3.2-8  通川区水环境承载力评价结果

1

通川区

54.0%

100.00%

77.0%

临界超载

序号

区域

水质时间达标率A1

水质空间达标率A2

承载力指数

承载状态

由表3.2-7、3.2-8可以看出,通川区水环境已处于临界超载状态,地表水体对畜禽养殖废水的接纳量不足。

4.3. 目标可达性分析

目前,通川区农作物播种面积约63.9382万亩,主要以小麦、稻谷、玉米、豆类、薯类、油料作物等为主,通川区各养殖场户周边消纳土地基本充足,2021年通川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92.33%,其中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为100%,规模以下养殖场户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为87.71%。“十四五”期间,通过与畜禽养殖业环境监督执法、畜牧业相关补贴政策的相结合,配建粪便污水管网、贮存、处理设施,依托大型养殖企业或肥料生产企业发展以畜禽粪便为原料的沼气工程和有持续畜禽粪肥综合利用工作,畜禽粪肥综合利用率达到95%。

“十四五”期间,通过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部分生猪养殖企业给予一次性临时救助补贴等方式,进一步扶持规模化养殖的生产。依靠国家出台的环保政策,对生猪养殖企业的生产经营产生了一定的环保压力。而这些政策压力将使一些环保不达标的小企业强制退出市场,加速行业出清。到2025年,全市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占比达到上级要求。

“十四五”期间,拟通过加强宣传,逐步推进粪肥利用台账制度实施,强化指导服务,做好粪肥利用台账培训等工作措施,规范台账制度落地、实施、监管工作,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建设率达到国家和省相关要求。

到2025年,预计全区养殖猪当量40万头左右在土地可承载范围内。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以上。随着通川区畜禽养殖业的快速发展,在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过程中,就要求采用资源化利用畜禽粪污的养殖场建立资源化利用台账,“十四五”期间,拟通过加强宣传,逐步推进粪肥利用台账制度实施,强化指导服务,做好粪肥利用台账培训等工作措施,规范台账制度落地、实施、监管工作,实现规模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覆盖率达到上级要求。为了更好地发展畜禽养殖产业,现有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采用资源化利用方式进行回用,进一步优化提升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至95%,实现规划目标。


第5章主要任务

5.1. 明确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总体要求

根据区“三线一单”管控要求、禁养区划定方案、基于环境承载力的畜禽养殖总量控制目标,结合区域自然条件、人居环境整治要求、农业生产现状及发展规划等,总体遵循“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生态化”原则,以绿色生态为导问,坚持政府支持、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的方针,坚持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的治理路径,以畜禽规模养殖场和散养密集区为污染治理重点区域,以农用有机肥还田为主要利用方向,推进种养平衡、循环发展,健全制度体系,强化属地管理责任,落实畜禽养殖场业主主体责任,完善扶持政策,依法严格监管,全面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建立有效的可持续运营机制。

5.1.1. 充分考虑区域环境容量

严格执行《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对畜禽养殖场实行排污申报和许可证制度,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合理布局养殖区域,严格控制规模化养殖场发展规模,严格控制中小型养殖场审批,充分考虑区域环境容量。严格执行畜禽养殖禁养区、非禁养区划分。

5.1.2. 引导优化畜禽养殖业合理空间布局

结合城市规划以及保护城区环境,优先关闭或搬迁城市规划区内的养殖场。重要河流沿岸严禁新增畜禽养殖场和养殖企业。搬迁养殖场要按照就近原则,合理选择搬迁地址,平衡各镇(街道)土地消纳面积。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合理引导生态养殖小区建设,引导散养户进入养殖小区,实现人畜分离,改进畜舍结构,使分散养殖逐步向养殖小区转移,促进分散型畜禽养殖业向生产专业化、集约化、标准化方向发展,逐步实现分散养殖污染集中治理。

一、通川区畜禽养殖业空间布局特点

通川区畜禽养殖业空间分布不论是从总体分布,还是从不同畜种的分布来看(见表2.5-1),双龙镇为通川区养殖规模最大的乡镇,占全区养殖总量的21.1%,且不论是生猪养殖规模,还是肉牛、肉羊、家禽养殖规模,均为全区最大的乡镇;凤北办养殖规模最小,仅占全区养殖总量的0.9%。其余乡镇养殖规模居于其中。

从畜种的空间分布来看,生猪养殖区主要集中在双龙镇、碑庙镇、金石镇和安云乡,占全市生猪养殖总量的63%;肉牛养殖区主要集中在双龙镇、蒲家镇、江陵镇和碑庙镇,占全市肉牛养殖总量的50.7%;肉羊养殖区主要集中在双龙镇、蒲家镇、北山镇和碑庙镇,占全市肉羊养殖总量的44%;家禽养殖区主要集中在双龙镇、安云乡,占全市家禽养殖总量的30.6%,其余各乡镇较平均分布。

二、通川区种植业空间布局特点

通川区种植面积为63.9382万亩,从种植业的空间分布看(见表2.5-6),各乡镇种植面积相对较均衡,种植区域规模最大的是双龙镇,种植面积为91682亩,占全区总种植面积的14.3%。作物类型主要包括稻谷、薯类、玉米、油料作物这五类,种植面积共有584532亩,占整个双龙镇作物种植总面积的91.5%。

从作物类型的空间分布看,稻谷种植区主要集中在双龙镇、江陵镇、金石镇和北山镇,种植面积为84518亩,占全区总种植面积的44.7%;薯类种植区主要集中在双龙镇、罗江镇、碑庙镇、江陵镇和北山镇,种植面积为83014亩,占全区总种植面积的55.2%;玉米种植区主要集中在双龙镇、罗江镇、碑庙镇、江陵镇和北山镇,种植面积为48165亩,占全区总种植面积的51.4%;油料作物种植区各乡镇均比较均衡,最大种植规模在双龙镇,种植面积为18178亩,占全区总种植面积的12%。其中,玉米、大豆对氮肥需求都比较大,油料作物对其他肥料需求较大。

三、通川区畜禽养殖业空间布局优化建议

1、优化调整畜禽养殖布局

根据各乡镇的养殖基础和资源环境条件,考虑各畜禽种类排污特点,结合各乡镇的畜禽养殖基础,按照“因地制宜、总体协调”、“农牧结合、种养平衡”的原则对全区的畜禽养殖业进行优化布局,将各乡镇畜种养平衡区域分为三个层次。

(1)种养平衡控制区

目前双龙镇现状养殖规模已接近乡镇土地可承载猪当量的阈值,应控制现状养殖规模。种养平衡控制区应重点发展特色养殖,强化田间管理,提高种植业农作物产量,强化粪污无害化还田利用率,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与邻近乡镇签订粪肥消纳协议。利用现有粪肥收集和转运中心或者有机肥厂,强化种植业和养殖业协调发展,严格控制畜禽养殖粪污外排。

(2)种养平衡保持区

目前安云乡现状养殖规模已接近乡镇土地可承载猪当量的阈值;青宁镇现状养殖规模较低,但由于青宁镇大部分区域处于禁养区,因此应适当发展规模化养殖。种养平衡保持区畜禽养殖量小于养殖量阈值,但种养平衡能力有限,建议发展特色养殖业,严控粪污外排,强化种植业和养殖业协调发展。

(3)种养平衡发展区

目前凤北办、罗江镇、蒲家镇、复兴镇、磐石镇、东岳镇、江陵镇、碑庙镇、梓桐镇、北山镇、金石镇现状养殖规模占乡镇土地可承载猪当量的阈值均在80%以下,尚有一定的发展空间。种养平衡发展区可以根据养殖量阈值,大力发展畜禽养殖业,将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后就近还田利用,同时可以提高粪肥替代比例,发展有机农业。

2、推进养殖生产清洁化和产业模式生态化

推进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升级,带动畜牧业绿色可持续发展。引导生猪生产向粮食主产区和环境容量大的地区转移。实施畜禽养殖清洁生产管理,推广节水、节料等清洁养殖工艺和干清粪、微生物发酵等实用技术,实现源头减量。严格规范兽药、饲料添加剂的生产和使用,严厉打击生产企业违法违规使用兽用抗菌药物的行为。

3、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

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加快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区推进项目规模化示范基地和规模养殖场的粪污处理设施改造升级扫尾工程建设,启动区域性粪污集中处理中心建设。落实乡镇街道属地管理责任、养殖业主主体责任、畜牧主管部门行业主管责任、生态环境部门监管责任,加强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考核。以畜禽粪肥还田、制取沼气、制造有机肥等综合利用方式为重点,鼓励和引导第三方处理企业将畜禽养殖场(户)粪污进行专业集中处理;加强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实用技术、装备、工艺及模式的研发集成,因地制宜推广粪污全量收集还田利用等技术模式。

4、严格畜禽规模养殖环境监管

强化规划引导,加强禁养区执法,将规模以上畜禽养殖场纳入重点污染源管理。严格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和排污许可制度,对“未批先建”“批建不符”、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加大查处力度。将符合有关标准和要求的还田利用量作为统计污染物削减量的重要依据。推动畜禽养殖场配备视频监控设施,记录粪污处理、运输和资源化利用等情况,防止粪污偷运偷排。整合完善畜禽养殖场直联直报信息系统,构建统一管理、分级使用、共享直联的管理平台。

5.1.3. 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

遵循总量适度、动态平衡、优化结构的原则,坚持把粪污就地无害化处理、就近肥料化利用的种养结合方式放在首位,科学合理地确定饲养畜禽品种、规模。新建、改扩建畜禽规模养殖场须符合当地国土空间管控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要求,由所属镇(街道)人民政府组织,属地农业农村、林业、水利、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共同参与的六方联合踏勘选址机制,增强规模养殖场选址的系统性和科学性。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严格执行新建、改建、扩建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制度(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凡环境影响评价或环境影响登记没有通过的畜禽养殖场(小区),不得开工建设,未建设污染防治配套设施、自行建设的配套设施不合格,或者未委托他人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畜禽养殖场(小区),不得投入生产和使用。现有畜禽养殖场须建设达标的粪污处理设施,严禁粪污直排或不达标排放。

5.2. 提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水平

依托国家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果蔬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试点等项目建设和省、市有关配套政策,开发多途径的养殖废物肥料化、能源化、饲料化利用方式。

5.2.1. 养殖废水资源化利用

支持生猪规模养殖场配置节水养殖设施设备,健全粪便清理收集设施设备,支持粪肥处理利用专业合作社等社会化服务组织购置沼肥运输车辆,建设粪污堆积贮存等基础设施设备。养殖废水可采用经过生物发酵后浓缩制成商品液体有机肥料,解决当前养殖废水处理与资源化利用中的不足。

对于粪污土地面积配套充足的乡镇,按照《畜禽粪便无害化卫生要求(GB 7959-2012)》《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GB/T 36195-2018)》有关要求,粪污规范贮存堆沤或厌氧发酵,保障粪污堆沤时长,确保达到无害化处理利用要求后施用;因此,通川区养殖场(户)宜优先采用粪肥还田利用模式和低成本、低排放、易操作的粪污处理工艺,以养分平衡为核心,完善粪污收集-贮存-转运-利用体系(见下图所示)。

图4  畜禽粪污厌氧+就近还田模式

5.2.2. 养殖粪便资源化利用

开发养殖废弃物饲料化利用途径,重点开发牛粪、鸡粪等用作水产养殖饲料的利用方式。开发畜禽粪便能源化利用途径,对种、养不平衡地区推广畜禽粪便沼气化工程,积极开展畜禽粪便厌氧沼气化处理技术和设备研究、应用。加快推进有机肥加工厂建设,加强现代养殖业与现代农业园区配套融合发展,实现种养循环。根据种植承载能力,配置养殖量和养殖规模,使养殖生产能配套废弃物消纳用地,加大力度推进农牧对接,不让畜禽产业游离在种植业之外。实行以地定畜、以种定养,促进种养业在布局上相协调,形成县域、镇域、村域以及养殖企业(场)及其他养殖户内部各个层级的种养循环。引导养殖生产向环境容量大的地区转移。率先在蔬菜、果园、优质品牌农产品生产等高效种植业上推进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同时,注意调整种养水平结构,抓住国家粮改饲、支持草食畜牧业发展的利好机遇,在稳生猪、保家禽基础上提高牛、羊等草食动物饲养比重,加快推进三元种植,提升草食畜牧业发展的质量、效率,进一步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比重。

5.2.3. 病死畜禽资源化利用

加强对病死畜禽无害化、资源化处理技术、工艺、设备的科研攻关;处理设施优先选用化制、发酵等工艺技术,实现无害化处理的同时,提高处理产物的利用价值,推动实现病死畜禽处理产物的资源化利用。

5.3. 完善粪污处理和利用设施

5.3.1. 全过程控制

源头控制:从源头着手,通过优良品种选择、优化饲料配方、提高饲养技术、强化管理水平、严格执行雨污分流、改善畜舍结构和通风供暖工艺、改进清粪工艺等措施从源头减少污染物排放。积极选择优良养殖品种,积极推广畜禽优良品种,提高饲料利用效率,降低养殖周期,从而从源头减少废弃物的产生量。选用低硫、合理蛋白质含量的饲料,从源头上减少硫化物和含氮污染物的产生。提高养殖水平,根据畜禽生长阶段合理供应饲料量,根据不同养殖品种和养殖阶段对营养物质的需求量确定供给饲料营养配比,减少营养过剩而造成的污染物排放。

养殖方式:根据当地自然条件,选择污染物排放少、有利于后续资源化利用或污染治理的养殖方式,如实行干清粪,采取有效措施将粪便及时、单独清出,不可与尿、污水混合排出,并将产生的粪渣及时运至贮存或处理场所,实现日产日清。

资源化利用:畜禽养殖业排放废弃物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粪便以肥料化为主要手段进行综合利用,污水以能源化、无害化为主要利用和处理手段进行综合利用与治理,增强资源化利用途径,减少污染物排放。

末端治理:畜禽养殖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坚持农牧结合、种养平衡的原则,根据消纳污染物的土地数量合理规划确定养殖规模及污染治理水平。结合地区特点选择适合的污染治理技术,降低污染处理成本,提高污染防治水平,从而保证畜禽养殖主要污染物达到总量减排的目标要求。

5.3.2. 对污染治理基础设施建设情况进行摸底

对非禁养区内所有规模养殖场(小区)以及散养户进行摸底调查,摸清所有规模养殖场(小区)畜禽养殖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设施设备的建设配备情况、粪污处理利用方式。对已配套建设的规模养殖场(小区),要建档立册,一场一档,存档备查;对未配套建设的规模养殖场(小区),分年度制定工作计划,指导规模养殖场(小区)以及散养户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依法自行配套粪污处理利用设施设备。

5.3.3. 全面推行粪污处理基础设施标准化改造

开展“两分三防两配套”建设。“两分”,即改造建设雨污分流、暗沟布设的污水收集输送系统,实现雨污分离;改变水冲粪、水泡粪等湿法清粪工艺,推行干法清粪工艺,实现干湿分离;“三防”,即配套设施需符合防渗、防雨、防溢流要求;“两配套”,即规模化养殖场(小区)配套建设储粪场和污水储存池。在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大力推进污水、异味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加强污染治理设施的后期运维管理,保障设施正常运行。

5.4. 建立健全台账管理制度

5.4.1. 加强宣传服务,逐步推进粪肥利用台账制度实施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畜禽粪污还田利用要求强化养殖污染监管的通知》,要求应提前确定粪肥还田利用计划,同时需建立粪污处理和粪肥利用台账,及时记录粪污日处理量和粪肥施用时间、施用量与施肥方式等,确保台账数据真实准确。

加强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粪污资源化利用有关政策要求的宣传,要让养殖场户知悉粪污治理的主体责任,树立粪肥台账记录的自觉性,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农业农村部门制定推进计划,以大型规模养殖场、规模养殖场为重点,大力推进粪肥利用台账制度,鼓励有条件的规模以下畜禽养殖场户填报,逐步完善粪肥利用台帐。组织精干力量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对台账填报的培训,要让养殖场熟悉填报的具体项目内容、如何填写等。

5.4.2. 层层落实责任,做好台账记录

可参照省下发的台帐格式,按照适用、方便的原则,探索建立符合养殖场养殖畜禽种类实际以及粪污处理利用现状的台账格式。养殖场是台帐填报主体,需按照要求记录粪污资源化利用的管理台账,并分配专人进行记录和管理,明确“直联直报”系统信息员,做到责任到单位、到部门、到岗位、到人头,台账应至少保留2年以上。各镇(街道)定期聘请专家对各个养殖单元进行现场指导粪污资源化利用化管理台账的记录和管理要点,各镇(街道)以及相关的管理部门加强对管理台账的监督检查工作,至少每年对每个养殖单元进行一次全方面的粪污资源化利用管理台账检查工作,对于未记录粪污资源化利用管理台账的养殖单元根据情况给予责令整改等处理措施。

5.5. 强化环境监管

5.5.1. 落实禁养、非禁养区管理要求

以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统筹考虑生态环境保护与畜禽养殖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畜禽养殖规模与环境资源承载能力相适应、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与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关系,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城镇居民区等区域为重点,依法依规科学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范围。通川区畜禽养殖区域按照相关方案执行,通过科学划定畜禽养殖禁养区、非禁养区,各镇(街道)应严格按照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方案,切实加强对禁养区的管理,合理发展畜禽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从源头上控制畜禽养殖污染,切实达到保护生态环境的目的。

5.5.2. 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加快农村畜禽养殖污染治理

针对目前通川区畜禽生产分散经营的特点,结合《四川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对集中搬迁点考虑建设养殖小区,改进畜舍结构,引导养殖户进入养殖小区,改变村容村貌,提升人居环境。畜禽养殖小区的建设应按生态农业发展的要求,把养殖场与农田、鱼塘、园地等进行统一规划,从而就近利用田园、水塘等消化处理养殖场的粪肥水,同时也解决田园、水塘等所需的有机肥。

5.5.3. 完善畜禽养殖业环境监测体系

生态环境部门应加强对集中饮用水水源地、农村人口集中居住区、风景名胜区等环境敏感区周边畜禽养殖场的环境监测。将纳入国家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核算范围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列入日常监督性监测范围,鼓励安装污水排放在线监测、固体废弃物处理设施视频监控等设备,实时掌握污染物排放情况。加强畜禽养殖业环境监督执法、严禁偷排、漏排。

5.5.4. 进一步加大畜禽养殖污染环境执法力度

按照《畜禽养殖场(小区)环境监察工作指南(试行)》(环办〔2010〕84号)要求,规范畜禽养殖业环境执法工作,依法严格查处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擅自停运污染防治设施、超标排污,以及在禁养区内擅自建设养殖场(小区)等环境违法行为。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强化畜禽饲料、疫苗等投入品的管控。各地要加强饲料生产和使用的环境安全监督管理,严格执行《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饲料卫生标准》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严格控制饲料中抗生素的使用,以及防止铜、锌、砷等超标。

新(改、扩)建规模化养殖场(小区),应事先向生态环境部门报备,履行环境影响评价程序,根据养殖规模和污染防治需要,建设相应的畜禽粪便、雨污分流设施,畜禽粪便、污水的贮存设施,粪污厌氧消化和堆沤、有机肥加工、制取沼气、沼渣沼液分离和输送、污水处理、畜禽尸体处理等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要接受生态环境部门验收,确保粪污处理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对畜禽养殖户偷排、乱排养殖粪水,导致污染事件发生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第6章重点工程与效益分析

6.1. 重点保护区域

6.1.1. 居民集中区

城镇居民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城市规划区、场镇规划区(含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所属中心小学、中学、卫生院所在地)。

6.1.2. 基本农田

全区耕地保有量23036.36公顷公顷,划定基本农田保护面积17331.68公顷。

6.1.3. 水环境

综合防治水环境污染,强化主要饮用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的水环境保护总体方针,结合水体功能区划成果。加大对通川区主要河流、水库的保护。

表5.1-1  通川区主要河道基本情况表

序号

河流名称

境内长度(公里)

境内起点

境内终点

1

州河

29.77

罗江镇

凤西街道

2

巴河

12

江陵镇棋盘村

江陵镇武滩村段

3

明月江

16.6

磐石镇李家渡

凤北街道江湾城

4

长滩河

36

青宁乡

江陵镇

5

双龙河

34

东岳镇

凤西街道

6

洞滩河

17.48

北山镇

江陵镇

7

施家河

25.5

安云乡

碑庙镇

8

梓桐河

12.23

梓桐镇

碑庙镇

9

魏家河

18.5

蒲家镇

罗江镇

10

固家河

13.85

金石镇

双龙镇

11

大堰河

16.1

金石镇

双龙镇

表5.1-2  通川区主要水库基本情况表

序号

水库名称

所属乡(镇)

库容

1

石莲花水库

西外镇

1033万m3

划定通川区河湖水系控制线,强化河湖岸线资源保护;划定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严格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

6.1.4. 生态红线

通川区生态保护红线为盆中城市饮用水源-水土保持生态保护红线,主要包括通川区千口岭省级森林公园、四川省犀牛山省级森林公园、四川铁山国家森林公园以及盆中城市饮用水源地,其系统主导功能为生物多样性维护、水土保持、饮用水安全。

6.2. 重点区域保护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综合考虑通川区主体功能定位及生态功能重要性,在与生态保护红线格局相协调前提下,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文化教育科学研究区等区域为重点,兼顾重要河流岸带、重要湖库周边等对水环境影响较大的区域,以统筹兼顾、科学可行、依法合规、资源综合利用为原则,结合通川区畜禽养殖重点保护区域分布情况,明确养殖布局、选址和重点保护区域保护要求,保障区域环境质量,形成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长效机制,切实解决畜禽养殖污染问题,促进畜禽养殖业与生态环境保护全面协调发展。随重点保护区域边界范围和保护要求变动适时动态进行调整养殖产业布局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中对重点区域保护要求。

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的通知》(环办水体〔2016〕99号)精神,落实通川区重点保护区域保护要求,在城乡集镇规划区范围内、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范围内、风景名胜区的核心景区、饮水水源保护一级保护区内禁止建设养殖场。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的其他区域禁止建设有污染物排放的养殖场(注:畜禽粪便、养殖废水、沼渣、沼液等经过无害化处理用作肥料还田,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不造成环境污染的,不属于排放污染物)。

在禁止建设区域以外新建、扩建、改建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的必须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要优化养殖布局,推行适度规模标准化养殖,实行集中建圈饲养、集中污染物治理和资源化利用;应当符合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满足动物防疫条件;必须建设与养殖量相匹配的粪污贮存、粪污输送、污水处理和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等设施,并根据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有关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采取必要的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措施。经过处理的养殖废弃物,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指标。实行污染防治设施设备与主体工程同时规划设计、同时组织施工、同时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畜牧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批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时,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2010年第7号)要求,认真审查防疫条件,没有与生产规模相适应的无害化处理、污水污物处理设施设备的,一律不予审批。在重点保护区域内的规模以下畜禽散养户,可参照规模养殖场配套完善相应粪污处理设施装备,对养殖污染进行合理处置利用,对有条件的养殖户,应采取干湿分离,将污水单独处理后利用,固体粪污进行发酵处理后还田利用。对明显造成环境影响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责令限期整改。

6.3. 重点工程

6.3.1. 规模化养殖场建设及标准化改造工程

提升畜禽养殖标准化生产水平,规模畜禽养殖场要严格落实有关环境管理制度和规定,按照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总量减排要求,配套建设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污染治理设施,并确保设施的稳定运行。新建、改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建设项目应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落实综合利用和污染治理措施,加强建设项目工程监理,严格项目验收,确保综合利用和污染防治效果,实现污染物达标排放或零排放。主要针对粪污全量收集还田利用、固体粪便堆肥利用、异位发酵床、粪便垫料回用、污水肥料化利用、污水达标排放等处理模式,支持养殖场建设储粪场、污水贮存池等粪便贮存设施,建设厌氧发酵池、氧化塘、污水深度处理、堆肥发酵等设施。开展粪污处理配套设施改造升级,建设粪污处理利用相关的场区养殖设施设备,以及提升养殖标准化水平的配套设施设备建设,重点改进节水设备,建设雨污分流、暗沟布设的污水收集系统和漏缝地板、自动刮粪板等清粪设施,配备固液分离机等设备。

表5.1-3  规模化养殖场建设及标准化改造

6.3.2. 散养户污染治理工程

推广“一池三改”措施,建设沼气池,与改圈、改厕、改厨相结合,使人、畜粪便、厨房污水均进入沼气池,达到无害化处理、沼气燃用等,从而实现家居温暖清洁化、庭院经济高效化和农业生产无害化,实现资源化综合利用;结合谁使用谁建设的原则,通过建设小型沼气或贮粪间、污水贮存设施等措施,利用周边耕地、园地等消纳粪污,实现粪便和污水就近资源化利用;对于区域畜禽散养户废弃物的排放和治理,亦可借鉴发达国家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零废物排放的成功经验,采用大沼气工程和好氧堆肥等进行统一收集、集中处理,从而最大限度实现非集约化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无害化的目标。对于无改造条件或不愿改造,又对周边人居环境造成明显影响的养殖户,不应准予饲养。

紧紧围绕美丽乡村建设,逐步减少农村散养畜禽养殖数量,有条件的村组无害化卫生户厕要入户进院,提倡入室,有条件的村庄应采取生态处理等方式对化粪池的出水进行自然消纳处理,引导农户对粪渣资源化利用,成肥还田,将农村厕所粪污、畜禽养殖废弃物一并处理并进行资源化利用。

图5  农户生活污水与畜禽养殖污水统一收集处理系统

6.3.3. 清洁养殖污染物源头减量工程

选择优良品种减少废弃物产生量。结合通川区畜禽养殖品种的特点,通过培育或引进的方式推广畜禽优良品种,提高饲料利用率,降低养殖周期,从源头减少废弃物的产生量。

加强对畜禽养殖饲料及添加剂的市场监管和质量管理。杜绝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的畜禽养殖饲料流入市场,在畜禽养殖过程中应选用低硫、合理的蛋白质含量,并符合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规范要求的环保型饲料和添加剂,调控畜禽体内营养,从源头上降低畜禽粪便中营养素的排泄,提高饲料利用率和转化率,减少氮、磷等化学物质对环境的影响。

采用科学饲养方法控制污染物产生。加强规模养殖场精细化管理,推行标准化、规范化饲养,推广散装饲料和精准配方,提高饲料转化效率,实现养殖过程控制。采用科学饲养方法,根据畜禽养殖品种、畜禽生长阶段对营养物质的需求来确定供给饲料营养配比和供应量,提高养殖水平,缩短养殖周期,提高饲料利用率,减少因营养过剩而造成的污染物排放,降低单位产品废弃物产生量。

6.3.4. 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提升工程

结合全区畜禽养殖分布现状,逐步推进养殖场点粪污处理设施改造提升,形成标准化产业带,带动全区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拟在13个乡镇建设一批符合用地要求的田间贮存设施、管网等,购建沼气工程、污水处理机、粪污运输车辆、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设备,持续提升粪污处理设施。考虑养殖场点分布特点及运输情况,拟在通川区安云乡新建1个区域性粪污集中收集处理中心(有机肥厂),处理中心年处理能力达到20万吨以上,主要收集处理通川区“十四五”开局以来新增建成投产规模养殖场的粪污(缺少消纳土地)和其他场点处理不完全的养殖粪污。到2025年,全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100%。

表5.3-1  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工程建设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规模及内容

投资估算(万元)

责任单位

1

新建区域性粪污集中收集处理中心(有机肥厂)

年处理能力达到20万吨以上

2000

通川区农业农村局

2

畜禽养殖粪污处理设施建设

年处理能力达到20万吨以上

3000

通川区农业农村局

6.3.5. 种养结合生态养殖工程

因地制宜选择种养结合模式,对于满足种植耕地消纳粪污的养殖户应采取就近“种养结合”的生态循环农业模式,畜禽干粪堆积发酵后直接施用到周边农田园林地。对于畜禽粪污超过周边承载量的大中型规模养殖场,推广应采取“有机肥生产、异地利用”模式,即异地开展建设配套相应承载利用能力的种植业基地,干粪发酵处理后,异地转运至农田园地,该模式解决畜禽排泄物同时也给种植业提供了肥料。

对于散养密集区采取“分散处理、集中利用”模式,即对养殖场畜禽粪尿污水干湿分离后,采用专人专车上门收集,集中发酵处理后制成有机肥出售。

6.3.6. 重点领域的技术研究和推广工程

畜禽科学饲喂技术。采用培育优良品种、科学饲养、科学配料、应用绿色添加剂和高新技术改变饲料品质及物理形态等措施,提高畜禽饲料的利用率,尤其是氮的利用率,同时可降低畜禽排泄物中氮的含量及恶臭气体的排放。采用畜禽养殖饲料合理配方,在饲料中补充合成氨基酸,提高蛋白质及其他营养的吸收效率,减少氨气排放量和粪便的产生量。畜禽养殖饲料中添加微生物制剂、酶制剂和植物提取液等活性物质,可减少污染物排放和恶臭气体的产生。

畜禽固体粪便处理与利用技术。按照畜禽养殖场固体粪便产生量,建设能容纳固体不少于60天的堆沤发酵和储粪设施,采取有效的防溢、防渗、防雨等处理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防止雨水进入和溢出堆沤池(槽),造成二次污染。在满足进出料要求的前提下,尽量封闭建造储粪设施,切断畜禽粪便中有害微生物、致病菌及寄生虫卵的传播途径。未经过无害化处理的畜禽粪便不得直接用于还田,防止畜禽病原体的交叉污染。

畜禽养殖污水处理与利用技术。养猪场、养牛场需建设与养殖规模相匹配的,能够确保污水充分发酵的防渗漏、防外溢、无排污口的多级污水贮存池,贮存池的总容量应足够容纳至少30天的污水产生量。畜禽污水经过固液分离除渣后,进行厌氧发酵处理,其产生的沼气通过收集、贮存、脱硫后,用于取暖、炊事或发电等,产生的沼液用于灌溉或农作物肥料,实现资源化利用。


表5.3-2  畜禽养殖粪污处置模式技术经济比较

(以存栏1000头养猪场为例)

养殖治理模式

粪污处置成本分析

优缺点

模式适用范围

1.“漏缝地面—少冲洗—减排放”环保型养殖模式

工程投资:70万元,

年运行费用:6万元

优点:粪污不外排,全部资源化利用。养殖场冲洗用水量少,可减少70%以上污水排放量,降低废水治理设施规模和运行成本,大大地缓解环保压力。

缺点:畜禽舍建设投入成本相对较高。要配套相应规模的林地、果园等农用地来消纳养殖场产生的粪肥。

适用于能配备与养殖规模相适应的消纳土地,粪便、污水/尿液能完全农业利用的地方;适用于各种规模养殖场。

2.“畜禽—沼—果(菜、茶、草、林等)”生态养殖模式

工程投资:67万元,

年运行费用:6万元

优点:粪污不外排,全部资源化利用。种养结合,粪便等堆肥农用或对外销售利用,沼液尾水回用于农田、林地,不会对环境及水源造成污染。建造成本和运行费用低。

缺点:要求养殖场周边有配备与养殖规模相适应的消纳土地,能够消纳粪便、沼液;或有固定的粪污销售渠道。

适用于周边消纳地多的地方,能配备与养殖规模相适应的消纳土地,比如山区;适用于各种规模养殖场。

3.“畜—沼—渔(菜、果)”环保型养殖模式

工程投资:120万元,

年运行费用:8万元

优点:粪便、粪渣等堆肥农用,污水处理后全部综合利用,污水回用于水产养殖、农业种植、养殖冲洗水。污水不外排。

缺点:废水处理要求高,投入成本高。

适用于消纳地少,废水不能全部消纳,周边纳污水体无环境容量或无配套公共污水处理设施系统的地区;一般适用于规模殖场。

4.“达标排放”环保型养殖模式

工程投资:100万元,

年运行费用:8万元

优点:可用于周边消纳地少的地方。粪便、粪渣等固粪堆肥农用或对外销售利用,污水处理达标农灌或外排。

缺点:对污水处理的工艺要求较高,运行费用较高。外排时,周边纳污水体应有环境容量,对外环境可能会产生一定的影响。

适用于缺乏消纳地,周边纳污水体有环境容量的地区。一般适用于周边没有足够沼液消纳地的大中型养殖场。

5.同位或异位微生物发酵床零排放环保型养殖模式

工程投资:74万元,

年运行费用:5万元

优点:粪污不外排,全部资源化利用。日常只需对垫料进行常规管理,免冲水,免清扫。垫料一般使用2-3年,轮换弃用的垫料可自行消纳,或对外销售或委托加工作有机肥。

缺点:对垫料床的建筑结构要求较高。存在夏天热应激、小环境氨氮浓度升高、容易引起畜禽呼吸道疾病等问题;

适用于中小规模养殖场。


6.3.7. 

6.3.8. 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工程

以标准化、现代化生产为核心,按照生产高效、环境友好、产品安全、管理先进的要求,围绕畜禽良种化、养殖设施化、生产规范化、防疫制度化、粪污无害化等工作要点,优先考虑畜禽标准化养殖、生物发酵床养猪、畜禽粪便生产有机肥、畜禽粪污联合产沼、沼渣沼液综合利用等技术作为示范技术,优先考虑农牧结合、粪污多途径综合利用、生态养殖等模式作为示范模式。选择在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资源化利用方面代表性强、积极性高、管理水平高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单位作为试点,开展适宜通川区的污染治理技术和资源化利用模式的推广工作。

根据养殖种类、养殖规模,以及周边农业发展情况选择合适的废弃物处理工艺,结合通川区实际,主要推广厌氧或储存还田、能源生态型和能源环保型三种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模式。

“厌氧或储存还田”模式是指畜禽粪便还田用作肥料,是一种传统的、经济有效的粪污处置方法,在合理和有效施用的条件下可以实现畜禽粪便资源化利用。

图6  厌氧或储存还田模式流程示意图

“能源生态型”模式是指养殖场产生的粪便储存或采用固体发酵池厌氧发酵生产沼气,污水经厌氧反应处理,产生的沼液、沼渣不直接排入自然环境,而是作为农作物浇灌的处置模式。这种模式适用于养殖场周边有足够农田、鱼塘等,能够完全消纳经厌氧(沼气)发酵后的沼渣、沼液,是畜禽养殖成为生态农业园区的纽带。

图7  “能源生态型”模式流程示意图

“能源环保型”模式是指养殖场的畜禽粪便经干清分离后用于生产生物有机肥,污水经处理后直接排入自然环境或回收利用的污染治理模式。该模式一般适用于畜禽养殖场周边无足够土地消纳畜禽粪污的情况,必须将畜禽粪污进行处理达标后排放或降低污染物浓度后回收利用,以满足周边环境条件的要求。

图8  “能源环保型”模式流程示意图

6.3.9. 畜禽养殖监管能力建设工程

提升畜禽养殖业环境监测能力。根据畜禽养殖业环境监测工作需要,按照《全国环境监测站建设标准》等要求,在开展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等常规指标监测基础上,完善专业技术人员和专用仪器设备配置,逐步具备开展粪大肠菌群数、蛔虫卵和臭气浓度指标监测的能力。加强监测技术人员培训,全面提高畜禽养殖业环境监测工作水平。加强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农村人口集中居住区等环境敏感区域周边的畜禽养殖业环境监测。将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列入日常监督性监测范围,鼓励安装污水排放在线监测、固体废弃物处理设施视频监控等设备,并与环境保护部门联网,实时掌握污染物排放情况。

加大畜禽养殖业环保监督执法力度。依法严格查处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擅自停运污染防治设施、超标排污,以及在禁养区内擅自建设养殖场(小区)等环境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大对畜禽养殖业环保督察力度,督促镇(街道)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落实环境监管责任。各生态环境部门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联合开展畜禽养殖业环保专项执法检查,形成多部门监管合力。

提升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信息化水平。全面摸清畜禽养殖的结构、分布、规模、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及运行、废弃物排放和利用等基本情况。完善畜禽养殖业污染源普查数据库,建设畜禽养殖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全面掌握畜禽养殖污染源分布、主要污染物排放、废弃物综合利用、污染防治设施建设、环境管理相关制度执行等情况,为畜禽养殖主要污染物减排和畜禽养殖业环境监管工作奠定基础。有计划对管理人员或养殖场工作人员进行定期学习培训或参加省内外各种经验技术交流会、研讨会等。

6.3.10.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教育培训工程

制定培训计划,编写培训教材,组织畜禽养殖从业者、基层干部、行业管理人员为主要培训对象,以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政策法规、基本知识和实用技术为主要内容的专项培训,并逐步将相关教育培训内容纳入农技教育培训当中。

6.4. 效益分析

6.4.1. 经济效益

禽畜养殖污染防治可以促进进一步科学规划并完善通川区畜牧业合理布局和健康绿色地发展,有力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推进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畜牧业转型升级,加快构建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的可持续发展新格局。

(1)通过种养循环等模式推广,将促进有机肥施用量增加。增施有机肥可使农产品外观、适口性、糖度、营养物含量等品质提升,价值提高。带动甘洛县绿色、有机农产品等“三品一标”认证,推动农产品向优质、高端方向转型升级,实现提质增效。

(2)推行“种养结合”,推广“猪-沼-林、果、蔬”生态农业模式,实现家居用能清洁化、庭院经济高效化、农业生产无害化。深入贯彻《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现代农业“10+3”产业体系推进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跨越的意见》,围绕四川省现代农业“10+3”产业体系,立足通川区农业资源禀赋和发展基础,确定以粮油、生猪、“一李两莓”(青脆李、蓝莓、草莓)为重点的“8+3”农业产业体系,即“优质粮油、优质生猪、优质水果、优质蔬菜、道地药材、花卉苗木、山地畜禽、特色水产”8个优势特色产业和“现代种业、智能农机装备制造、烘干冷链物流”3个先导性支撑产业。

(3)通过落实严格环境准入、强化污染源头管控、加强技术引导示范、推进畜禽集约、生态与高效养殖等措施,将促进畜禽养殖业的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引导畜禽养殖产业向生态化、规模化、集约化转型,增强可持续生产能力,促进畜禽养殖产业健康生产,有效保障全区“菜篮子”生产供应。

6.4.2. 社会效益

(1)推进畜牧业精准扶贫。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区推进项目的实施,支持组建社会化服务组织,参与项目建设,创新社会化服务模式,推动畜禽粪污收集、存储、运输、处理和综合利用全产业链的形成,产业链上各环节将提供大量工作岗位,可吸纳贫困户就业,成为畜牧业精准扶贫的新渠道。

(2)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通过项目实施,将畜禽粪污等废弃物转变为有机肥等资源,变废为宝。既减轻了环境保护压力,又拓宽了农民增收渠道;推动有机肥替代化肥,减少了化肥使用量,同时增施有机肥可提高农作物抗性,减轻病虫害的发生,降低农药使用量,从而节约种植成本,促进农民增收;通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模式的推广,将有效促进区域农牧结合、种养循环,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

(3)有机肥替代化肥的比例不断提升,达到畜禽粪污集中处理利用,有效改善农业生产环境,推进养殖与种植业的紧密衔接,形成种养循环一体化。同时,种养结合循环发展模式,能够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增加农村就业岗位,推动当地经济、文化、教育、卫生事业发展。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可加快种植、养殖新品种、新技术和新模式的发展应用,能够推动靖远县当地农牧业技术水平快速提升,也能优化农业生产方式,调整产业结构,实现农业种植与畜牧养殖达到最佳的结合方式。

6.4.3. 环境效益

禽畜养殖污染防治工程,为区域环境带来如下效益:

(1)保护生态环境。通过项目实施,可使全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将达到95%以上,有效减少养殖粪污排放量,削减COD排放量、氨氮排放量,减少化肥、农药的施用量,有效控制农业面源污染,促进农田生态环境改善,保护优质的水资源和良好的生态环境。

(2)将畜禽粪便、污水经无害化治理,可消除可能引起传染病的微生物,防止污染环境和传播疫病。

(3)提升耕地质量。通过项目建设,施用有机肥可有效提升土壤有机质含量,增加土壤养分含量,增强土壤微生物活力,改善土壤结构,提升耕地质量,促进农田永续利用。


第7章保障措施

7.1. 加强组织领导

进一步加强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污染防治工作协调。建立健全部门沟通协作机制,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分解污染防治任务,实现资源和信息共享,形成部门合力。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工作纳入政府年度目标任务,落实防治工作责任。

7.2. 明确责任分工

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统一监督管理,对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设施配套不到位、粪污未经无害化处理直接还田的进行依法查处。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和服务,督促指导规模养殖场制定畜禽粪肥还田利用计划,推动处理和粪肥利用台账建设;其他有关部门根据职责负责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相关工作;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本辖区的畜禽污染防治工作,负责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户的管理工作。

7.3. 开拓资金来源

落实企业责任,鼓励多元投入,通过现有生态环境和涉农财政资金渠道,逐步加大对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投入,充分运用税收、信贷、价格等经济手段,吸引地方和社会资金投入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优先制定和实施针对废弃物减量化和资源化利用、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营,以及畜禽养殖污染第三方治理等优惠和扶持措施。通过扩宽资金渠道,加强资金整合,逐步完善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

7.4. 完善政策保障

坚持帮大和扶小相结合,坚持重点突出和以点带面相结合,鼓励和扶持导向性、示范性项目建设,充分挖掘潜力,多措并举,通过简化审批、用地支持、税费减免、金融支持、分类帮扶等方式,切实加大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力度。

7.5. 加大宣传保障

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宣传教育,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宣传畜禽养殖治理工作经验及亮点,树立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典型,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的环保意识,对存在问题进行曝光,形成警示教育效应。加大环保举报热线“12369”宣传力度,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并及时迅速核实、处理和反馈。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