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达州市通川区燃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燃气安全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燃气安全运行的各项工作部署,科学有序应对可能发生的城镇燃气突发事件,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减轻损失,切实维护社会稳定,保障社会经济健康发展,全面提升我区燃气安全管理水平。
二、制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四川省燃气管理条例》《四川省突发时间总体应急预案(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度。
三、发展目标
(一)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建立健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的城镇燃气突发事故应急管理负责制,明确各乡镇街委、各区级相关部门、应急处置单位和燃气经营企业的工作职责。依法启动应急程序,及时有效地处置突发事件。
(二)分级管理、分区负责。建立各乡镇街委、区级相关部门、燃气企业分级负责的城镇燃气安全保障与应急体系。根据突发事件的人员伤亡数量、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实施分级管理,确定不同级别的情况报告、预案启动和应急响应的工作机制。
(三)统筹安排、协调配合。以城镇为主体,统筹安排城镇燃气应急工作任务。在明确职责的基础上,各部门加强协调、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四、重点任务
及时了解城市燃气事故情况,判定事故等级,提出启动燃气事故应急响应建议,向区政府报告相关情况。组织燃气专家赴事故现场参与应急工作,协调事故后相关部门开展应急检修、抢险、排险、快速修复和恢复重建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指挥保障
达州市通川区城镇燃气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小组地点设在通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430室(地址:张家坝安置房十栋;值班电话:0818-2143779)。办公室应配备相应的设施,满足决策、指挥和对外应急联络的需要。基本功能包括:
1.接受、显示和传递城镇燃气事故信息,为专家咨询和应急决策提供依据;
2.接受、传递区住建局应急响应的有关信息;
3.为城镇燃气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及有关部门的信息传输提供条件。
(二)通信保障
指挥小组应依托现有通信设施。建立通讯和信息保障系统,做到应急通信24小时畅通,确保应急期间的信息及时、准确、可靠地传输和有效实施指挥。
(三)应急队伍和物资保障
指挥小组按照本地抢险救援需要,向区政府申请提供必要的事件抢险、营救物资和资金、交通及卫生医疗等应急力量的供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