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主题 |
依法婚迁、娃儿读书等问题 |
信件内容 |
区长你好,我的户口在双龙镇骑龙村九组,有一女儿(头婚离异后女儿归我)跟我同一户籍。后于2018年7月与我西外莲花湖石莲花村村民王立新办理结婚证,然后咨询迁户口到我老公这里。村里社区工作人员给的答复是需要村上出具接收证明并需要村领导签字后才能到派出所转户口,结果我们去村社区填了申请书并找村领导签字,村领导拒绝并说需要村里开会研究后才能签字,于是我们就回家等村领导开会研究,但等了好几个月都没有一个确切的回复。后面又催也没有结果,然后一直到2019年9月了听有人说现在转户口不需要村里签字了,然后我们就去了达钢那里的派出所户籍部办理迁户,结果被告知已经不能迁户口了。问派出所具体什么原因,一说是莲花湖户口冻结,又说是我所属的双龙镇骑龙村户口已经不属于农村户口转不过来!我就想问了:我在双龙骑龙村9组也是村里一名农村集体经济成员,我什么时候变成城镇居民我自己都不晓得???现在依法婚迁的时候来告诉我我是城镇居民,我老公才是农村户口,我不能转户口到我老公这里!国家规定婚姻自由,好了婚姻是自由了,户口不让你迁过来是个什么意思??导致现在我女儿已满幼升小的年龄,由于户口转不过来,户籍受限,现居住地所属小学不接收!打电话问学校招生办、通川区招生办都让我要么交择校费,不然就只能回双龙读书!还有就是我老公这里属于莲花湖待拆迁地,还未拆迁,所以拆迁办也没法给娃儿登记解决读书问题!请问区长我们这种情况怎么办?娃儿不读书了吗?哪个的钱都不是大风刮来的!义务教育还要我们交择校费?!依法婚迁迁不过来那干嘛不规定二婚不享受正常待遇算了!!!普通民众维护自己本身合法权利和利益为什么就这么难?!找谁谁都解决不了!!!非要逼得人一层层上访投诉或者是跳楼才行吗?!!! |
区长批示 |
请区公安分局阅办。
热线办管理员 2020-07-20 14:58:13 |
部门回复 |
网民朋友:您好!来电收悉!现将昂相关情况回复如下:我局接到您的函件后,十分重视,立即责成西外派出所查证核实,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经查,您身份证号码513021xxxx05273786系双龙镇骑龙村9组58号人,城乡分类为,镇中心区。申请结婚迁入石莲花社区,由于其丈夫王立新为石莲花4组人,城乡分类为城乡结合区,根据上级机关的相关规定,省内迁移前城乡分类代码为主城区、城镇中心、特殊区域,除购房申请迁移落户外,其他情况不允许迁移至城乡结合区。所以不能办理婚迁。 经办人:叶红林,联系电话:2522927。
通川区公安分局 2020年8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