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中华:您在平台上咨询的问题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现将具体情况回复如下: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是在充分尊重农户意愿、满足安全的情况下,同时其房屋为本人在本村本组拥有的唯一住房且常年居住,经鉴定为C、D级危房后,以村为单位按村(居)民自治程序,组织有相关资质的施工队伍或个体工匠实施的维修加固或重建,实施后乡镇组织验收。如果仍有疑问,请与0818-2381706通川区住建局村镇股或您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联系,我们将详细为您解答。特此回复。 达州市通川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8年4月25日